香港社會發展中的義工活動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02級社會工作2班 吳世友 引言 通過這些日子的課堂學習討論與參觀社區、機構以及平時的耳聞目睹,給我一個很深的印象就是香港社會的確比中國大陸在某些方面有著其長足之處,比如說香港義工在社會發展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不管是從機構的招募聘用還是對義工的激勵機制,包括香港的社會政策都在某些方面促進了義工活動的發展,讓更多的人出來奉獻,為社會服務。這是衡量一個地區發達程度的很重要的指標。相比較而言,中國大陸目前暫時還沒有一塊很好的促進義工活動發展的土壤,因此香港社會的發展在這些方面對中國大陸的發展還是有借鑒意義的。 概念界定 義工其實是英文Volunteer的中文解釋,也被譯為“志願者”,臺灣叫“志工”。“義工”這個“義”,既是義務工作的“義”,也是道義的“義”,核心精神都是“自願、利他、不計報酬”。 義工最早起源於西方19世紀,工業文明的大發展產生了諸如貧困、失業等一系列社會問題。一些有道德水準的智識群體,包括學者、學生、有愛心和利他精神的有閑階層、有先進思想的商人等,自發組織起來,參與到慈善事業和社區服務當中。義務扶貧救困,是義工最早的雛形。(摘自《新聞週刊》2004年第25期) 一、香港義工的現狀 首先從香港義工的人數以及義工服務時間來看,經過數年的推廣工作,香港義工活動逐漸得到廣泛認同。截至2005年6月底,共有超過一千三百間機構參加了義工運動,而且數字正不斷上升。已登記成為義工的人數,現在已超過五十一萬人。(截至2005年7月,香港總人口數達6,898,686)[1][①,登記義工約占總人口的8%。如果加上未登記的義工,香港地區參與志願活動的公民約占總人口的20%。而相比較據1999年國家民政部的統計,中國大陸共有志願者約1000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8%,到05年,粗略估计,中国现有义工2000万人,排除官方组织的以外,完全民间的义工人数超过20万。[2][②而美國志願服務活動的比例為38%,加拿大為31%,新西蘭為48%,香港地區參與志願活動的公民也占總人口的20%,相比之下,中國大陸志願人員的參與比例是非常低的。(《志願精神在中國》,1999年) 截至二零零四年度的服務時數已超過一千二百九十萬小時。 表一:義工運動參與機構及登記義工數字 表二:義工服務時數 表三:登記義工性別分佈 表四:登記義工年齡分佈 從上表可以看出,香港義工的服務群體以及服務時間都在逐年擴大。其中義工活動的主要群體是13至25歲的青少年。能夠調動青年一代主動參與社會服務的工作中來,對社會發展是一個很好的促進作用。同時也可以發現,女性參與義工服務的人數比男性多。義工運動參與機構類別有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工商機構,學校,社區團體以及其他一些組織機構。 其次,從香港義工的服務內容來看:香港的義務工作服務涵蓋很多方面的內容,根據社會不同層次的不同需求,包括關懷老人、病患、弱智人士、戒毒者、新來港人士等,服務專案包括提供護送、護理、輔導、探訪、交談、娛樂等方面的支持和協助等多方面。 第三:從政府的有關社會政策和方針計畫來看,為有系統地推動義工服務,香港特區政府社會福利署1998年聯同多間非政府機構,推行全港性的義工活動,其後又成立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自2001年起推行“香港傑出青年義工計畫”,4年來共選出78名“香港傑出青年義工”。本年度評審委員會共選出10位傑青義工。比如為嘉許有些義工的貢獻,專門建立了一套以服務時數為標準的嘉許制度,每年累積的服務時數達:[4][④] - 200小時,可獲發金嘉許獎狀
- 100小時,可獲發銀嘉許獎狀
- 5 0 小時,可獲發銅嘉許獎狀
二、義工活動在香港社會蓬勃發展的原因 從以上對香港義工狀況描述可以看出,香港社會的義工活動之所以能夠推廣到如此高的水準,參與群體之眾,服務類型之多,澤備範圍之廣,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注重對義工活動的宣傳。不難發現,在香港街頭、學校、社區、機構門口等很多地方都能看到有關義工介紹、招募等宣傳,包括橫幅,宣傳單張,以及報紙雜誌電視廣告網路等大眾傳媒都對義工做了大量的宣傳,這位社會大眾瞭解和接納義工活動提供了基礎,也為有志為參與義工服務的人提供了豐富的資訊資源與管道,大大促進了義工服務的推廣。
而相比較而言,大陸對這方面的宣傳做得還遠遠不夠,很多人不瞭解義工是去幹什麼,也有些人想做義工卻沒有地方沒有機構提供。因此義工的發展還比較滯後。 2.積極贏得政府的支持。首先政府對於從事義工運動的機構審批比較寬鬆,大大促進各種應運而生的機構提供不同的社會服務。而相比較而言,中國大陸依據現行法規,在民政部註冊登記民間社團組織需要諸多條件,尤其是需要業務掛靠單位的雙重管理體制,使得民間社會的自組織發展受到嚴重制約。例如1998年的抗災,大型的活動、募捐等等,基本都是由中華慈善總會或者青年志願者協會這樣大的機構統一承擔,並與政府民政部等部門協作開展的。因此滲透了較多的行政色彩不利於機構開展活動。 3.良好的激勵機制。不管是根據義工服務時間的長短來頒發不同的獎項來鼓勵義工的積極性外,這樣的措施還有利於維繫義工在此機構能夠長期服務下去,這對一個機構開展義工活動有很大的作用,因為招募一個義工容易,但是要留住一個義工長期參與到義務工作中來就不是很容易了。記得在香港撒瑪麗亞防止自殺熱線機構探訪中發現,他們為義工提供一個很好看的牌子,裏面有八個坑,八個坑裏分別是給8個不同的獎牌用的,分別是赤橙黃綠青藍紫獎章,每義務工作三年獎一個,集齊了就要做21年,然後再得到一個鑽石獎章。雖然是一個小小的榮譽,但是對維繫義工長期做下去來講,是一個很好的策略。 4.學校、機構等對學生義工的要求也在某些程度上刺激了義工的發展。在香港,很多學校都會組織學生去當義工,而且在時間上還有很嚴格的規定。這樣即服務了社會,還有效利用了社會這個管道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比如為大專院校學生和中小學生而設的師友計劃——“友伴 fun 享計畫”,參與計劃的學生義工,如每年的服務時數不少於 50 小時 (不包括交通時間 ),會獲發參加證書;如每年的服務時數不少於 100 小時,則會獲發嘉許證書。並且對義工還有相關知識技能培訓、交通補貼以及免費獲得保險等措施,以鼓勵大家積極參與到義工活動中來。 如此一來,義工自願為社會服務,社會也給予義工一定的精神等方面的回報,相為互長。 5.相關法律法規的保障。香港有關社會商界人士捐款進行社會公益事業可以減稅、冠名權等法律法規都有一定的規定,這些社會政策有利於鼓勵富人把錢捐出來,经济基础支持社會公益事業,也在某種程度上促進了義工活動的發展。相比在中國大陸,捐款的人很少,主要還是相應的法律制度等政策沒有跟上,導致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因此,這些方面中國大陸還是應該值得借鑒的。 結語 由此看來,香港義工活動的發展是社會給予了其適應成長的土壤,中國大陸要發展大量的社會義工活動,在我認為至少須做到以下幾點:政府應在對義工服務支援的基礎上減少行政干預,充分給予自主權利,同時也要維護義工行為的“自願”性。“義工精神”首先必需是自願的行為,社會可以予以宣揚、鼓勵,但最終的行為權與行為責任一定是個體的,是出自其自我意志的。社會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為了某一種活動的結果而破壞志願精神的實質。行政手段應儘量減少對志願行為的干預,因為這往往會破壞社會的志願精神,而損害真正的志願性。此外,要易化公民參與管道和加強公民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各種資訊手段與資源,發展各種參與管道,完善和易化參與志願活動的途徑和手段,使社會需求和志願服務之間得以更方便的組織、協調、溝通。同時,培育公民意識,加強公民參與的熱情和主動性。中國社會是一個具有志願精神的文化基底和道德基礎的社會,它有過動員起大量志願者的經歷。雖然我們目前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但志願性的加強在目前的中國也是一個正在進行中的過程。從而,推動相關義工組織機構的發展建設,使社會的志願資源真正動員起來、組織起來,使義工精神得到廣泛的發揚,為人民和社會提供福利和福祉。
參考文獻: 1.聯合國志願人員組織-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志願精神在中國》,北京,1999年12月 2.丁元竹、江訊清著,《志願活動研究:類型、評價與管理》,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 [5][①摘自香港人口,維琪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6%99%E6%B8%AF%E4%BA%BA%E5%8F%A3 [6][②北京週報,唐元愷《義工正在越來越多的出現》:http://www.beijingreview.com.cn/05-Cn/No1-05/china-2.htm [7][③摘自義工運動網:http://www.volunteering-hk.org/tc_chi/aboutvs/vs_stat.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