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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9128|回复: 57

广州骄傲对09I415华仔处罚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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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3:38:39 |
- -只能说不负责任~~
发表于 2011-5-6 22:48:37 |
- -!好严重
发表于 2011-5-7 11:17:33 |
我提议,“广州骄傲”不如叫“广州高傲”好了!多有傲气!
发表于 2011-5-6 21:20:19 |

提升到咁嘅层面,好似媚媚话斋,扑街咯



广州骄傲,真系骄傲喔
但要明确,广州咁样骄傲个人觉得都几扑街咯
特别见到44楼咁讲,有D想爆粗
。。。。。。省略n个字符


本人疑问
1:对待唔系刘德华嘅华仔第一次参加广州骄傲不算极刑?
2:启智总队对“广州骄傲”嘅指引全无?
3:处罚告示是个人决策定系集体决定?


发表于 2011-5-6 09:17:29 |
skichi 发表于 2011-5-5 20:25
同意这两位的意见,参加了不少启智的活动,见了不少的志愿者,也听过些一起活动的者愿者的意见,据闻,有 ...

本来不想再讨论他的问题.但他跟帖的话,实在难以入目
所以才发表,那么关于他是否做了这些事,
已经核对过了.
如果说我自大,我不承认.经过我带队的志愿者
我除了严格要求其他志愿者,基本上其他志愿者做得多辛苦,我也和他们同等待遇
我也没有代表正义,只是代表自己,就算所有人觉得我不对.
但我总有我自己这样子做的道理.
但...请你认真看一下我的回复.先了解情况,别了解我的心理

点评

我也没有代表正义,只是代表自己,就算所有人觉得我不对. 但我总有我自己这样子做的道理. 就呢句,企业行为一定炒掉您,启智有D咁带队,启智要反思启智文化的包容、传播  发表于 2011-5-6 21:27
发表于 2011-5-6 09:11:46 |
地狼 发表于 2011-5-5 11:20
何姨就是说到了我想说的话。小陈觉得你所说非常对。就算华仔完全错了。但也能这样公布!这样公布人不说你们 ...

就是太多的容忍,导致今天这个局面.是不是应该严格一点呢?
苛刻?作为志愿者连基本的准时到达都不能做到,
如何说服别人?他的行为因为太过分,所以才通告

点评

企业行为一定炒掉,但,志愿团队。。。  发表于 2011-5-6 21:23
发表于 2011-5-6 08:28:01 |
首先我觉得华仔你带其他人参加启智的活动就已经不对(就算她是自己买票也一样),这是一个我们启智的形象。再者塞车迟到这个理由简直不成理由。你觉得你家离动物园远你可以不来参加这个活动或者参加其他活动,但是你既然来了,就不应该迟到,迟到是没有理由的!
发表于 2011-5-5 12:43:54 |
都回去念念道德经

点评

南无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发表于 2011-5-6 21:33
发表于 2011-5-5 20:25:49 |
谭何容易 发表于 2011-5-4 13:03
好久未见有甘激烈的言论发表   不吐不快   广州骄傲对091415华仔处罚公示    被顶到顶贴    5.1.发生的事   ...

同意这两位的意见,参加了不少启智的活动,见了不少的志愿者,也听过些一起活动的者愿者的意见,据闻,有些领队的素质确实.....我没碰到过太极品的领队,但我有次听跟我去一个活动点的志愿者说,因为一个领队(义卖类还是什么老人活动类的)的"自大""官派"等让人受不了,所以她以后再也不去参加那个活动了.

这次的事件我不清楚,但就目前的各诉来说,我想华仔肯定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领队也是,
尤其领队不要说什么自己手机神神地什么了,既然你也说你的手机有问题了那你确实也影响到了大家的联系,影响了信息的告知,为什么领队对参加者的各个问题看的这么认真自己的问题却视而不见呢?
这未免也太宽于律已了吧?从这位领队的回复中我看不到什么可以以身做责的地方,自己也没反省过自己的问题,一昧的指责那位志愿者,甚至言辞非常让人觉得...看不出什么具有"启智精神"的地方,不好意思,这样说可能过了点,不过真实想法,我不知道这位领队多大,可是说实在话,在你的回复里,感觉很像个很年轻的孩子对于自己看法的一种执着辩论,你的字里行间感觉就是希望大家都知道那个华仔是个多么不像话的人他的行为有多恶劣,希望所有人都站在你这边,我看不到什么大气包容以及正直的地方.

也许这个华仔确实有非常恶劣的行径,不过,正如这两位朋友说的,对于华仔的公示你们工作组讨论过没有?向启智上层汇报过没有?这并不是件小事,你们向华仔了解过情况没有?核实过情况没有?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被公示的志愿者的感受?

这并不是个小事,是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可以说你的这个公示是给一个人的身上刻下了个烙印,一个人格有问题的烙印,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你的身上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感受,尤其听这位华仔说他也做了志愿活动很久了,有很多人应该都认识他,那么以后别人会怎么看他?

如果你们经过查证该人恶劣行径属实,经过管理层讨论也知会过该人,认为需要给他个处罚以告示同时提醒其它志愿者,这样我觉得没有问题,可是如果你们没有向任何人查证过没向他本人了解过情况知会过就给别人一个处罚公示,这样是否对那位志愿者太不尊重了??

从这次这个事件我觉得除了看到我们志愿者需要更加严格要求提高自己的素质外,说实在话,我觉得暴露出来最多的是这个活动的管理层的问题,至于什么问题自己想吧,什么事都要换位思考要以已度人,很多事情应该尽量用不伤害别人的方式去圆满,而不是为了"正义"而"仗责",当你把自己摆的太高太"代表人民""代表正义"时,其实你就已经脱离了人民脱离了正义了,希望管理层的人不要太把自己放在领头的高度,把心静下来,多做好些实际的事情吧,不要让这样的行为把这个队伍的人越赶越远,把人心越驱越远了.

点评

看不出什么具有"启智精神"的地方,不好意思,这样说可能过了点--好见解啊,不过不过  发表于 2011-5-6 21:32
发表于 2011-5-5 12:13:59 |
本帖最后由 qwe777007 于 2011-5-5 14:05 编辑
leungdong 发表于 2011-5-5 09:56
是5月2号发生的事情.
动物园活动期间的确不准打电话聊天.
既然是新人,不应该早点到场吗?


喜欢讨论的请打开以下连接(欢迎继续喷):http://bbs.1205.cn/thread-48432-1-1.html

点评

撩事斗非  发表于 2011-5-6 21:34
发表于 2011-5-5 11:20:04 |
何姨就是说到了我想说的话。小陈觉得你所说非常对。就算华仔完全错了。但也能这样公布!这样公布人不说你们队怎么有纪律!相反是说你们“坷刻”!不大度!谁人无过!难道你们的带队完全无过之有....

点评

有鬼哭无狼嚎  发表于 2011-5-6 21:35
 楼主| 发表于 2011-5-2 21:43:49 | |阅读模式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发表于 2011-5-2 21:59:46 |
还要受罚的,那下次我小心点
发表于 2011-5-2 22:18:47 |
志愿者的活动,自己要起到文明带头的作用,而不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个性。
发表于 2011-5-2 22:32:04 |
本帖最后由 嗒糖 于 2011-5-2 22:33 编辑

这个告示通告做法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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