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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所需,助人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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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10: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帮人所需,助人所求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宝文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雷锋同志助人为乐的精神鼓舞着几代人,那些乐善好施、助人之急的好人好事成为多少人学习、效仿的榜样。


  与那个年代的“助人为乐”不同的是,现在提得更多的则是“帮人所需,助人所求”。去年,我在上海的地铁列车上,听到广播员说了这样一句话:“请把座位让给需要帮助的人”,顿时感到说法新颖;今年,我在北京地铁5号线列车上,又一次听到相同的话,才细细品味,觉得此话言简意赅。地铁列车或公共汽车上的座位是为老弱病残孕者设立的,现在把它让给需要坐的人,更能发挥座位的效能。帮人所需,助人所求。“需”和“求”是前提,有“需”才有“帮”,有“求”才有“助”。如此,“帮”“助”才如雪中送炭。

  在残奥会期间,志愿者帮助残疾人运动员时,就充分地注意到“残疾人运动员的需求”,而不是凭着传统的热情主动地去帮这帮那。如果残疾人运动员装上了义肢,而你主动地用力抓住他们的脚帮他们擦鞋子。很有可能,他们的义肢被你不小心扭断;双腿有残疾的人本来有能力坐着轮椅自己行走,而你偏偏热情地去帮他推车,结果好心办了坏事,他觉得你对他们表示了过多的同情和怜悯,甚至是不尊重他们的选择。

  其实,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是完全建立在平等之上的。从心理需要来讲,任何一个正常的人,她的人格、尊严、权利、选择等,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尊重理解别人是一种素质,是一种修养,也是一种智慧。

  最近我在北京的57路公交车上遇到这样的一幕:汽车到公主坟南站时上来一位满头银发但穿着时尚的老太太,恰好站在一位坐着的小伙子身旁。小伙子抬起头:“阿姨,需要座吗?”“谢谢,我坐了一天了,还是站站好。”小伙子刚刚欠起的屁股又坐下了。汽车到了六里桥东站,一位行动不便的老大爷向小伙子走来,小伙子赶忙站起来:“大伯,您坐在这吧?”“谢谢,谢谢。”老大爷边说边入座。
  我想,这应该就是“帮人所需,助人所求”的生动写照。



什么是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

公民意识具体表现为四种意识:

       一是参与意识。主要是指公民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成员,积极参与公权力运行的主人意识。在参与中公民才能切身体会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并逐渐形成理性的参与意识。

      二是监督意识。公民的监督意识正是权利制约权力的思想保障,国家权力受到人民的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所在。

      三是责任意识。是指公民履行与自己的公民身份相适应的义务时,公民在遇到有关国家政治和社会利益的问题时,必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而克服个别自我或本集团的利益与人际关系。

      四是规则意识。即依据明确的规则来协调各种相冲突的意志和行为,而不是由某个个人或某个利益集团决定。这些规则都是公民共同意愿的结果,或是通过国家予以确认,亦或是通过习俗加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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