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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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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9: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11-12-22 17:53:17|  分类: 政策规章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

来源: 民政专题  时间: 2011-12-21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在国家民政部的悉心指导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上海市坚持以回应社会现实需求为导向,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目标,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实务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在多领域推进社会工作,用专业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优化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


  一、上海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做法


  上海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思路和“总体设计、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的方法,从制度建设、体制完善、机制创新、构建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等方面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相关制度。一是职业资格制度。早在2003年,上海市民政局就会同人事局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将社工列入专业技术人才,规定每年组织一次资格认证考试。同年11月,上海举行了大陆首次社工资格考试,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此事还入选了当年度“全国民政的十大新闻”。目前上海有社工人数4万余人,其中有资质的社工13261人。二是注册管理制度。出台《上海市社会工作师(助理)注册管理试行办法》,对取得社工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注册管理,促进社工职业发展,规范社工职业操守,提升社工实务能力。自2003年累计注册人数7910人次。目前上海市注册社会工作者1555人。三是岗位配置制度。上海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在本市民政系统及相关机构配置注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公益组织配置社会工作岗位。目前,民政系统一大批专业社工在这些岗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四是继续教育制度。出台《上海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不断提升社工职业素养。目前全市注册社工的继续教育超过12000人次。五是岗位轮训制度。社会工作领域的有关部门对实际在岗人员开展分期、分批、分层的岗位轮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使从业社工取得岗位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目前,人口计生、妇女家庭领域、残联系统、统战系统的社工岗位培训已经展开。


  (二)逐步构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组织架构。一是成立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上海市民政局于2004年增设职业社会工作处,负责协调发展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杨浦区民政局和静安区民政局专门设立了社会工作科。全市各领域也根据实务发展的需求,探索成立相应管理机构,政法系统成立了市禁毒办、社区矫正办和社区青少年事务办等三家行政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统战部、残联、计生委、妇联、体育局等部门明确了负责部门与人员。二是培育社会工作行业管理机构。上海市1993年就成立了社会工作者协会,2005年协会进一步调整了其行业自律、行业管理的功能和定位,并开通了“上海社工网”,创办了《上海社工》会刊。2011年,协会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以社工教育、实务界为主体的新一届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了社工协会“专家治会、社会运作”的模式。目前浦东新区、普陀区、静安区、杨浦区都成立了社会工作者协会,徐汇、闸北、闵行等区也在积极筹备社工协会的组建。三是加强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建设。在依托本市各高校、科研单位开展社工专业化培训的同时,2000年在原上海市民政干部学校的基础上组建了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开展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的普及培训、职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和注册社工的继续教育等工作。中心成立以来,累计培训3万多人次。四是加强社工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上海市民政局在2009年3月专门发布了《关于在本市培育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通知》,对培育发展专业社工机构的意义、成立条件、工作领域、培育措施做了具体性的规定。在上海市开展的公益招投标和公益创投项目中优先考虑专业社工机构的发展,明确规定参与公益创投和招投标应该“拥有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工师”。浦东、杨浦、静安等区还专门出台了工作用房、经费补贴等相关配套措施。


  (三)努力搭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平台。一是教育培训平台。全市已有华东理工、复旦、华东师大、上海师大、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思维社会工作培训中心等16家社工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社工专业教育和培训。通过创设“上海社会工作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定期开展社工管理界、实务界、教育界的交流,加强全市社会工作专业学科在课程设置、师资互动、专业实习、项目研究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优化专业教育力量,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二是实务训练平台。针对社会工作强调实务能力的特点,在社工相关领域强化对一线社工的服务。积极开展“上海市社会工作示范单位”活动,征集社工优秀案例,形成了各领域各具特色的社工培养使用模式,并在实践中成功解决大量案主问题,积累了实务经验。探索开展“三实”基地建设工程,为社工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基地,为一线社工提供实训平台,为社工发展建设实验室。开展社工高级人才培训工程,通过与香港基督教服务处、东华三院的合作,培养社工领军人才和督导人才。三是评价考核平台。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全市人才评价体系;社会福利系统、政法领域部分社团组织导入ISO国际质量认证体系,促进社工岗位考核;部分区县结合社区社会工作特点,建立薪资激励措施,强化岗位绩效考核,激发社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工队伍稳定。四是信息交流平台。建立“上海社工网”,为全市社工提供信息交流和专业化服务,为注册社工提供表格下载、网上注册、信息发布和网上论坛等在线服务。开展优秀社工评选,举办“社工节”、“高校社工文化节”,促进社工之间及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社工的社会认同度和认知度。


  (四)积极探索多样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机制。一是事业单位配置岗位的方式。以民政系统为代表的事业单位,在福利机构、社区公益组织中配置注册社工,探索在现有体制内通过职能梳理,创设社工岗位和部门,采取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集聚和使用专业社工。二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上海政法系统为例,在药物滥用、犯罪矫治和青少年等领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三个专业社工组织,1600多名职业社工为分布在全市社区的17.9万多名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提供专业服务。三是多样化柔性用人的方式。以浦东新区为代表,在社会服务领域采用聘用制、派遣制、项目制等多种用人机制相配合的柔性用人机制,全面推进社工发展。浦东新区率先在社区和福利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导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引进专业社工。四是依托社区行业自主管理的方式。以原卢湾区为代表的部分区县,结合社区建设的深化推进,以社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为载体,对社工实行行业化自主管理,全面推动社工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五)不断拓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领域。上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仅立足于民政系统领域,而是通过与人口计生委、妇联、民宗委、侨办、残联、统战部、体育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在多个工作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一是民政业务领域。在社区建设、为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儿童家庭寄养、流浪救助、困难家庭救助等多方面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二是政法工作领域。在药物滥用、犯罪矫治和青少年等领域为分布在全市的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提供专业服务。三是卫生领域。卫生局专门开展了本市医务社会工作的专项调研。上海市医学会成立了社会工作分会。东方医院、儿童医学中心等一批医疗机构设立了社工部门和岗位,协调医院、患者、患者家属等方面的关系,配合开展医疗服务。四是教育领域。在中小学,社工积极开展教育社会工作,调适师生关系,辅导学生成长;在大学校园,传统的学生辅导员队伍导入了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并开始引入职业社工。五是家庭、妇女和人口计生领域。上海市民政局与市文明办、市人口计生委和市妇联下发了《关于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创新开展人口计生服务和家庭、妇女等工作。六是民族宗教、侨联、统战领域。通过聘用专业社工和成立社工专业机构等方式开展专业服务,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


  (六)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重大事件中的独特功能。上海市充分发挥社工专业人才在应对社会重大事件中的作用,努力为社会工作发挥专业优势提供平台。2008年清明节,面对上海700万人流、52万车流的历史最高人员流动,积极倡导组织上海社工开展墓园服务,提供哀伤服务,倡导文明,疏导人流,优化管理;在2008年年初的抗击冰雪灾害工作中,上海社工积极行动,在人流集中的汽车站、火车站开展疏导服务;特别是在“512”抗震救灾工作中,上海方面第一时间倡导组织社工投入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沪港台三方社工专家向灾区派出全国第一支需求评估工作组,撰写了第一份社工介入救灾工作的评估报告,又组建了包括四支独立开展专业服务队伍的上海社工服务团,在都江堰开展专业服务。2010年静安区发生火灾后,上海迅速组建社工队伍参与灾后介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上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初步成效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上海市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工作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培养了一批专业社工人才和专业社工机构,在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推进力度不断加强。上海市始终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作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早在2003年,上海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要“探索建立社会职业工作者制度”。在《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本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又多次强调要“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社工人才的发展数量和结构还被明确列入了上海市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2011年,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委组织部、社会工作党委与市民政局又联合发布了《上海市“十二五”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规划》。


  (二)机构培育不断强化。社工专业机构是发展社会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托。上海市专门出台了促进社工专业机构发展的政策,并通过公益创投、公益招投标等形式加大支持力度。目前,上海市注册登记的社工机构已达68家,这些社工机构类型多样、功能互补,正逐渐形成多样化、多生态的社会工作机构格局。


  (三)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上海市社会工作的发展始终立足于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现在上海市具有各类社工职业资格的人数已达13261人。同时,上海市非常注重社工领军人物的培养。上海市民政局局长马伊里、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副院长季庆英分别当选“2009年度、2010年度中国十大社工人物”。徐永祥教授、顾东辉教授被聘为民政部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阳光青少年事务中心主任刘庆元被选为上海市政协委员。


  (四)专业服务不断拓展。就服务领域来讲,上海市社工专业人才的服务领域已经从民政部门所属领域逐步拓展到司法、统战、人口计生、体育、卫生、教育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所属范围。就服务内容来讲,在儿童福利、流浪救助、残疾人保障等领域,通过聘用社工人才,引入社工专业理念和方法,极大丰富了服务内容,满足了多样化需要。同时,上海市以现实需求为导向,创新性的介入信访维稳、灾后救助、清明祭扫等社会事件。随着服务的不断拓展,社工专业服务功能日益发挥。


  (五)社会影响不断提升。随着上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发展和功能发挥,“上海社工”的品牌效应逐步彰显,优秀社工机构、项目不断涌现。浦东新区、杨浦区被评为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浦东新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乐群社工服务社等被评为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上海社工”介入都江堰灾后重建项目不仅荣获“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而且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肯定。公益社工师事务所的“维稳妈妈项目”受到了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书记的肯定。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新华网、解放日报、中国社会报等数十家媒体对上海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行过专题报道。


  三、上海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体会


  总结上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有几点体会:


  (一)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是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上海市委始终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把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向,总揽社会工作发展全局,协调各方推进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委、市政府将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关心、协调解决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中重大事项。各级组织、人事、民政、劳动、财政、司法等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在机构、政策、财力等各方面都给予有力支持,推进了多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开展。


  (二)职业发展、专业提升是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和方向。职业化和专业化是发挥社会工作优势的必然要求和基本保障。上海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一开始就着力于职业资格、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岗位设置、待遇保障等一系列职业化制度设计,保证社会工作发展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同时,组建社会工作管理、专业培训、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对社会工作实务的培训、督导、评估等工作,提升社工的专业水平。


  (三)社会运作、公众参与是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上海将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与扩大群众参与有机结合。一方面积极转变政府角色定位,依托社区平台,以社团组织为载体,推动“社区、社团、社工”的三方互动,寻求社工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途径和方式。另一方面探索实行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机制,由志愿者承担大量非专业性的工作,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发动群众、群众参与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良性循环效应。同时,上海尤其注重发挥高校的专业研究优势,积极鼓励高校专家、教授参与社会工作实践,开设机构、担任指导和督导工作。通过理论和实践的融合推进,上海在政府部门、理论界和实务领域集聚了一批社工专业人才。


  (四)区域试点、领域突破是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策略。上海在推动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程中,注意避免急躁冒进、全面开花,采取积极稳妥的推进策略。在区域上由改革开放前沿浦东新区率先进行综合试点;在领域上采取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的方式,由民政在社会福利、政法在司法矫治等领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逐渐向其他领域扩展。通过这种方式,既形成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示范带动效应,又积累了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宝贵经验。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


  上海市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社会需求和国际比较来看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差距:管理体制不完善、法规制度不健全、财政投入偏低、人才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社工机构数量不足、社会认知和公信力亟需提高。下一步,上海市将坚持以回应现实需求为导向,加大力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统筹协调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列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体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综合协调、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和团体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完善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民政部门职能,充实相关人员力量,加强推进和协调全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力度。完善社会工作行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区县社会工作者协会,推动社会工作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出台一系列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体系,并逐步完善社会工作发展的职业资格认证、注册准入、继续教育、人才引进、激励保障、考核评估等政策制度,适时出台相关法规,注重增强政策法规的科学性、系统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社工劳动人事制度和权益保护制度,保障社工合法权益。


  (三)健全社会工作发展的财力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对社会工作发展的财政投入。适时建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制度,实行公共服务的项目化运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选择社工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探索开展将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工队伍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社工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扶持发展社会工作相关的社会组织,为社会、企业和个人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和社工队伍建设搭建参与平台。


  (四)加大专业社工机构的培育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支持制度,探索建立专业社工机构孵化基地,实施“百家社会工作机构成长项目”,立足社区积极培育满足基层社区居民需求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社工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工机构的专业运作和运营能力培养,提高机构公信力,鼓励社工机构开发优质服务项目。研究制定社工机构的分类评估指标,引入第三方进行社工机构的评估,推进“上海市社会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高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与高校的合作,注重社工人才的源头培养。启动“万名社工岗位培训项目”,对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在职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对取得职业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的社工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着眼人才高地建设,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塑造计划”、“千名社会工作人才境外培训项目”、“百名社工督导培养项目”,选送优秀社工赴境外见习和培训,邀请境外社工专家来沪开展培训和指导工作。开展“三实工程”创建活动,提高社工实务能力。


  (六)营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工知识培训项目”,增强领导干部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借助知名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专业媒介推广宣传社会工作,实施社工宣传周项目,在主流媒体开设社工专栏,深入宣传社会工作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才,提高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通过社工节、社工论坛等活动展示社会丰富的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和职业风采,使社会工作职业受人尊敬、社工理念扎根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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