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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 16: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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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组织主管部门、资助方及组织自身依法依规实施组织监督管理职责,由评估组织根据评估标准,对志愿者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志愿者组织评估可由外部进行评估,也可由组织自我评估。良好的组织评估既可做到培育引导,又能做到规范管理,使志愿者组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评估原则包括:①分级管理原则: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级志愿者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并对下一级志愿者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②分类评定原则:按照志愿者组织类型的不同,分类进行评估;③客观公正原则:除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评估和复刻程序之外,还要接受社会监督、最大程度保证社会的广泛参与。评估程序和方法主要有包括发布通知、审核资格、实地考察、审核终评、公示结果、受理复核和发证授牌等七个环节。评估可分为五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获得评估等级的志愿者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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