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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因为提供志愿服务而获得的非物质利益。俗话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志愿者在付出爱心、时间、技能、精力的同时,也可以得到社会认可、服务对象感激、增加社会关系与美誉度、结交更多的人脉关系、提升技能和自信心、扩大社会视野、扩大就业机会、促进个人成长与思想成熟等,这些都可作为志愿服务的回报。如安徽省合肥市张秉柱同志在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之后说:“在我有生之年能为同志和孩子们做点服务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这让我感到很充实、很幸福。只要身体允许,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这种内心的满足感就属于志愿者回报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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