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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已主义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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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9:47:23 | |阅读模式
      将个人利益看作高于一切的生活态度和行为准则,是促使人们采取利己行动的内在动力。利己主义动机与利他主义动机相对立。从道德哲学的角度看,利己主义(egoism)有心理(psychological)三种类型。心理利己主义宣称,每个人都只有一个最终目标,即为了其个人福利,尽管人们可能会尝试掩盖其自私动机,但他们却总是以利己的方式行事的;规范利己主义宣称,人们应该以利己的方式行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因为这在道德上是正确的;条件利己主义认为,利己行动如果导向道德上可以接受的结果,那么它就是道德上正确的且可以接受的,受自利驱动的行为如果能够有益于社会和公众,那就可以在道德上为人所接受。利己主义并不意味着损人利己,也不意味着为所欲为,更不意味着利己动机不会对他人和社会好处。事实上,利己主义并非与无偿服务他人不相容。各国的研究都发现,有相当比例的人参加志愿服务是有个人目的的,也希望志愿服务能为他们带来某些利益。纯粹利他的志愿服务固然令人起敬,但很少发生,而大部分在利他主义动机下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实际上也有自己的利益追求。个人在利己主义动机下参与志愿服务,只要能够实现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共赢,也是值得倡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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