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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 09: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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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单位时代”与市场失灵 文:乌托邦
近日广州媒体出现了一篇图文并茂的报道,报道说,广州市越秀区某大院内的一颗参天大树因为根部已被白蚁蛀空,禁不住在一阵狂风中轰然倒地。这样一棵大树倒在那里,住户自然感觉不便,得尽快找人清走。问题来了:大院本是某单位宿舍,但房子已归了住户,因此单位不管了;同时这个大院由于一直以来没有向用户收取管理费,也没有物业管理公司,那只能找市政园林部门了;可市政园林部门说:他们只管马路两边的行道树,大院里的树不在他们的责任范围内。当然,要让他们处理也可以,拿1万元钱来!虽然最后砍到了4000元,但住户们还是接受不了。拿不出这么多钱是一方面,关键是他们觉得这个钱根本不应该由他们出。既然谈不拢,市政园林部门就走人了,只是树还在那里卧着。
这种尴尬局面使人想起了一个词,叫“后单位时代”。在单位时代,只要属于某单位,那么你的几乎所有问题都可以由单位解决;但在强调服务社会化的“后单位时代”,单位已经不管那么多了,单位人需要转变为社会人,需要自己从市场上购买服务。比如现在很多单位大院都请了物管公司,住户们有问题直接找物管,转型转得很成功。不幸的是,有些单位大院没这个条件,比如树倒的这个大院,就因为没钱请物管而单位又不管,处于一种青黄不接的状态,于是树倒在院子里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公共服务享受不到,市场服务也享受不到,这个大院的住户要想把树清走,真的很头痛。今天只是一颗倒树的问题,明天或许会是另外一个环保问题,又或者是卫生保健问题。这些问题一个人管不来,几个人也管不来,需要一群人共同商量制定解决这些公共问题的办法。
这种情况在外国或者西方,很普遍的办法是小区建立自己的非盈利机构解决这些公共问题,即第三部门。小至邻里之间的噪音问题,大至社区之间的环保问题等等,都由这些非盈利机构解决,只有这样,各方面的利益才得以平衡,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所有的公共服务交由政府管理,只会增加政府的臃肿和降低效率,而且很多公共服务政府管不来;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市场控杆,由市场来处理问题虽然有很高的效率,但市场有一个金钱至上的规则,没有利润的事情不做。这样一来,对很多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就会出于不利的局面。一方面政府不管,另一方面没有金钱接受市场的服务,这时候,西方国家就出现了很多为弱势群体服务的非盈利机构了。这些非盈利部门的存在,起着政府、市场的替补作用,做着政府、市场不可为的事情,他们派出义工上门关怀社区的孤寡老人、残疾人,他们通过接受捐赠,把得到的捐赠再次分配给弱势群体。
政府部门、市场经济、非盈利机构,这样三个部门构成的社会环境称为公民社会。这三个部门构成一个互相支撑的三角形,一个稳定的和谐社会结构。
我国从50-80年代的全能政府管理型社会发展到现在市场经济调控社会,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社会的温情逐渐在减少。只有更多关怀弱势群体的非盈利组织出现,才会让我们生活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温情,更加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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