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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乌托邦在 2006/05/28 12:09pm 第 1 次编辑]
义工不是劳动力
某记者与我联系,希望采访广青年纪最少的义工。于是,我便向记者介绍广青义工年龄的分布,并提到目前义工参与的广泛性,除了有年长的长者,也有中小学生。记者颇感兴趣,索取了一些义工的联系方法。不一会,记者再次联系我,告诉我经过与某义工管理机构联系,
义工管理机构的人士答复,未满16周岁的人士不算是义工,而且不能注册成为义工,如果可以让未满16周岁人士参与义工,那不是在使用童工吗?
我愕然,把16周年以下的义工比喻成童工,我是第一次听到,那16周岁以上的义工,该比喻成什呢?义工不是受薪人士,没有劳动合约,根本与童工扯不上关系。国家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防止儿童被强迫劳动,制定了一系列防止童工现象产生的劳动法例。但在广青启智,所有参与活动的义工志愿者都是自愿报名,自愿参加,不存在强迫情况。
在香港,任何年龄层次的人士都可以参与义务工作,针对16周岁以下的小朋友,义工的组织管理者会根据小义工的能力安排一些难度较低,有参与性的工作给小义工参与,如图书管理员等工作。而且,香港也没有一个正式的义工注册系统,热心人士只需去到义工机构,进行登记边可参与义务工作。
把16岁以下的义工等同童工的概念,不知道是义工管理机构法律意识强烈,还是义工概念淡薄。出现这样不可笑的笑话,只能说明我们一些义工的管理机构还未做到以人为本,时时把义工当做免费的劳动力,这样管理机构的义工,何以不流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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