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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年志愿服务对我国社会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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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6 21:38:42 | |阅读模式
论青年志愿服务对我国社会发展的作用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自1993年底实施以来,累计已有8000多万人次的青年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0亿小时的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在社会保障、让区服务、救援抢险、大型活动、扶贫开发、城市社区建设、环境保护,以及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青年志愿服务对我国社会保障的作用
  1、关于保障广义与狭义的界定
  社会保障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广义的社会保障是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辅助内容,以物质保障、服务保障、精神保障为保障层次的综合性体系。
  从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层面看,物质保障是最低层面的,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保障层面;服务保障是第二个层面,社会弱势群体不仅需要物质扶助,也需要社会为其提供生活服务,以提高生活质量;精神保障也可以说是精神慰藉,从社会成员的情感着手,消除社会成员心理与情感上的孤离感和不平衡感,以利于社会稳定,属于文化、伦理、心理慰藉方面的保障。从这三个层面与社会保障内容的关系上看,物质保障包括了所有的资金与物质扶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则与服务保障相关联,精神保障则是社会保障中的情感因素。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主要参与了服务保障与精神保障这两个层面的社会保障工作。随着青年志愿者行动的进一步扩大与规范化,在这些方面的参与还将继续深入。青年志愿服务履行了社会保障许多方面的职责,并建立了其思想基础和群体意识,对于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有着积极的作用。
  2、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青年志愿者行动可有效弥补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中的内在缺陷
  在市场经济和生产社会化及生产专业化条件下,社会竞争较为激烈,社会经济领域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运作,不可能完全顾及“弱者”的利益。政府机制追求的是公民的普遍权利保证,即从最普遍的意义上关怀公民的现实生活,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公民或者某些特殊群体的方方面面。于是,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之间就出现了一定的“剩余空间”,或称“内在缺陷”。在这个空间内,一些弱势群体既是市场所不能顾及的,也是政府无力关注的。另外,我国的社会保障还存在资金不足、内容有限、覆盖面狭窄、服务保障薄弱等问题和不足。这些都需要志愿服务来弥补社会弱势群体在物质、服务和精神保障方面的需求。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一开始就以传统的民政服务对象(如烈军属、孤寡老人等)为对象,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与较广泛的社会影响。伴随青年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志愿者承担的服务项目也逐渐多样化,由最初简单的生活关怀发展成既有物质的、又有精神的,既满足特殊群体、又满足一般群体的较为完善的服务。
  青年志愿者行动无疑给社会保障工作融入了新鲜的血液和青春的活力。青年志愿者有着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掌握最新的工作方法和服务手段,有着年龄和身体上的优势。因此,一方面可以充分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弥补社会保障在资金和服务人员数量、质量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也能运用最新的工作方法、最新的社会工作理念,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从制度上进行创新。
  如果说,参与社区服务、大型活动(例如运动会志愿服务)等是发挥了志愿者行动的直接服务职能,起到的是“解燃眉之急”的作用,那么“扶贫接力”和“三下乡”则是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服务,通过传授知识,传播文明,利用服务对象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实现区域经济的飞跃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并形成持续发展的态势。这是一种以提供技术支持为手段,以开发人才资源为目的志愿服务方式,其意义也更为深刻和长远。
  二、青年志愿服务对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的作用
  1、青年志愿者行动能够增进人与人之间,不同社会群体、社会阶层之间的了解和沟通,缓解由于社会群体分化所带来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不同社会群体逐渐出现分化,由此产生了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就社会成员个人而言,由于社会转型以及群体利益的分化,心理上不免产生一定的孤离感与不平衡感。孤离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副产品。“冷漠的金钱关系、残酷的竞争”,以及高度社会化的生产,高节奏的社会生活频率,人们的生活基本上局限于“单位--家庭”的小圈子里,减少了情感交流机会,失去了楼院中亲如一家人的融洽而代之以冰冷的铁门、铁窗、铁阳台。人们的情感无从或者极难得以比较畅快的宣泄与纠正,反而加重了孤独、疏离的情绪体验。
  从政府职能的角度讲,市场经济的建立,意味着政府必须从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角色中退出,成为社会经济的调控和服务机构。社会成员被推向市场化社会,生活与情感的需求不再由政府包揽,而要依赖自身与社会机构去解决,社会成员心理上难免有失落感与盲目感,从而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开展,有助于促进人与人之间的融合互助,有助于加强人与人之间的关怀与接触,减轻、消除彼此之间的距离感和隔阂,从而缓解由于社会群体分化所带来的矛盾。
  2、青年志愿者行动对于补救或预防某些社会问题的发生和恶化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青年志愿者行动可以两种方式参与补救相预防社会问题的发生与恶化:其一是通过直接补救,比如说直接参与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治理工作;其二是唤起社会良知,形成社会认同。
  直接补救是即时性的方式,其前提条件是社会问题已经发生,比如说救援抢险。这是对社会及公众未曾意识到的社会问题的一种暂时性的补救。特别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集合起社会力量进行治理,可以有效地防止问题的发展、蔓延和恶化,以免造成社会经济的更大损失。
  青年志愿者行动对解决社会问题的更大作用还在于:通过宣传号召,从最广泛的层面上唤起社会群体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并形成共识,从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去解决社会问题。例如,“‘保护母亲河’绿色行动营计划”就体现了这一作用。它通过动员广大青年和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不仅有效地控制了环境的恶化,更重要的是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了“绿色文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应当讲,青年志愿者行动积极参与补救或预防某些社会问题的发生和恶化,是对社会良知运作的一种维持和推动。从较为长远的层面上看,青年志愿者行动还可以形成对社会问题预警与预防的一种机制,并可能逐渐使其拓展到全社会,形成全社会对社会问题的防范意识。
  3、青年志愿者行动不仅直接提供社会服务,也是国家、政府与民众相互沟通的媒介,可以起到“上情下达”与“下情上达”的作用
  志愿组织一般被归于社会“第三部门”的范畴,也是培育公民社会的一种好形式。英国苏塞克斯大学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戈登·怀特认为,志愿服务可以作为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一种媒介物或(双向)传送带,在一种乐观的场景中,通过传送民众中各个不同部分的需要和表达他们的利益,而有利于改善民主政体的运作,推进国家和社会之间的政治沟通(《公民社会、民主化和发展:廓清分析的范围》〔英〕戈登·怀特著,何增科译)。
  由于志愿者了解社会各阶层的问题与需求,因此,他们的志愿服务就有着一定的针对性,明确服务应当从何处入手,以何种形式展开,哪些人、哪些地区需要帮助,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哪些问题亟待解决、该如何解决。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服务,将国家政策传达给社会公众;另一方面可以广泛搜集、获取社会公众对国家政策的态度与看法,并形成反馈意见。
  在这个意义上说,青年志愿者行动可以成为国家、政府与市民相互沟通的媒介,“通过引导和处理各不相同的要求与对社会产生一种约束性的效果,并因此有助于缓解作为一个(不同程度的)统一机构的国家和作为原子化个人集合体的公民之间的基本矛盾”(《公民社会、民主化和发展:廓清分析的范围》〔英〕戈登·怀特著,何增科译)。
  三、青年志愿服务对创造社会经济效益的作用
  志愿服务具有现金保障的可替代性,即它本身具有现金价值,能够创造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志愿服务既不需要政府较多的投入,又能够满足社会群体对服务的需求,并且有着较低的成本。其主要体现在:
  第一,志愿者提供的服务是免费的,最多是后勤补偿,例如服装费、路费、餐饮费等,与志愿服务所带来的效益相比,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社会团体对志愿活动也会提供赞助,其资金既不属于政府财政预算,又能使志愿活动得以顺利开展,赞助者也通过志愿活动得到了宣传自身、扩大影响的机会。
  第三,志愿服务没有机构臃肿带来的内耗问题,可以使活动低成本、高效率运作。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指出,在世界各地,志愿者的贡献往往被忽视。根据一些国家的统计,志愿服务创造的经济价值能够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8%到14%左右。他举例说,在美国,志愿者的服务相当于9百万工作者的全时工作量,每年创造2550亿美元的经济价值。
  当然,我国的情况不定是这样。但我们可以简单地做一个估算:青年志愿者创造的社会经济价值等于志愿者的小时劳动力价格(L)与服务时间(T)之积,减去后勤保障所花费的资金额(H)(换成公式是:L×T-H)。
  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年的统计数据,我国城市青年的平均个人年收入(不包括奖金、津贴及补助)为6824.73元,换算成小时工资约为3元。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自1993年底实施以来,累计有8000多万人次的青年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0亿小时的志愿服务。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应该累计创造了120亿元的社会经济价值。
  如果按照联合国在一些国家测算的比率,即志愿服务所创造的社会经济价值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8-14%,那么2000年,志愿服务在我国创造的社会经济价值应该为800亿至1400亿美元(国家统计局统计,2000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突破10000亿美元)。这个数字与我们的实际工作情况相比,说明我国的志愿服务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
  综观志愿服务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志愿者的参与范围广泛,服务方式多样,服务的计量工作也相当科学、严谨、系统。这对我国志愿服务工作有较大的借鉴价值,可以促使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向更深入、更广阔的空间发展。
  四、青年志愿服务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1、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导向和旗帜,也需要一定的载体来落实,青年志愿者行动正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载体
  青年志愿服务将分散的、各自的道德理性和道德热情融入到规范化、制度化的社会服务体系中,有效地承载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一历史重任。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总体框架,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过程、目标与理念,它呼唤的是道德的张扬和重构,其内涵和成果要在实践中体现。市场经济讲究规则、契约,但同时也是道德经济。这种道德内涵不仅体现在社会生活、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的规则中,也体现在个人对社会的奉献中。也就是说,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际上体现于人们社会生活中的友爱、奉献、互助、守信与公平,并以其为载体。寓精神文明建设于志愿服务之中,更贴近时代的发展,更符合青年的特点和愿望,更能为社会公众所接受,从而产生较为显著的社会影响。
  青年志愿者行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不仅在于对道德的呼唤与重建,更重要的是它广泛调动了社会成员的参与意识,从而在实践中形成道德认同。“在一定意义上,精神文明的内涵蕴藏在志愿服务的行动和理想之中,对道德理想的呼唤又能够促使更多的人去为社会服务,从而在具体的行动中贯彻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2、青年志愿者行动体现了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的完美融合,寓精神文明建设于办实事、解忧愁、献爱心之中,增加了社会的亲和度与凝聚力
  志愿服务在世界范围内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它是古老的慈善制度与现代社会参与、整合手段的结合,是古老的慈善行为与现代社会救助手段的融合。志愿者内心的动机和行为的动力在于对弱者的同情与悲悯之心,是超种族、超文化、超地域、超意识形态的,是属于全世界的普世价值。
  青年志愿者行动发扬了这一崇高的精神价值,并将其付诸实践,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社会最需要解决的事做起,办实事、解忧愁、献爱心。青年志愿者行动就像社会的润滑剂,减轻了社会群体之间的磨擦,缓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在实践中履行了传统美德的要求,在服务中实现了青年志愿者的诺言,在活动中切实贯彻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促使整个社会形成巨大的向心力,增加了社会的亲和度与凝聚力。
  3、青年志愿者为了他人而为他人服务,本身包含着“为了自己”而为他人服务的内涵,这是一个社会高度文明之后个人的一种自我需求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0年8月的调查数据显示,对于参加志愿活动的主观意愿,有41.8%的青年志愿者表示“想借此多学点东西”,31.4%的青年志愿者认为可以借此“挖掘潜能,了解自己的长处”,51.6%的青年志愿者试图从志愿活动中“增加社会经验”。在评价青年志愿者行动的作用时,高达57.7%的青年志愿者认为,参加志愿活动“有利于青年自身的成长”。以上数据说明,当代青年对于利他和利己的辨证关系已经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他们在肯定奉献价值的同时,也意识到利他行为对自身发展的积极作用。
  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帮助者与被帮助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志愿者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也正是在“帮助自己”。青年志愿者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以力所能及的方式参加更多的社会活动,既拓宽了生活范围,又丰富了人生阅历;既表达了自己的同情心和对弱者的关怀,又明确了对人生观和人类良知的理解;既锻炼了自我的综合能力,又提高了自己的精神境界。
  现代社会是一个分工细致、并且随时需要合作的社会,每一个人时时刻刻都有被他人帮助的需要,同时也需要承担随时帮助他人的义务。互利原则,应当是现代社会中人们共同认可的道德底线。
摘自:团情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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