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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在中国]外国的月亮更圆?——中外志愿活动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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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6 13:43:10 |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绿洲在 2003/05/16 01:52pm 编辑]


第三部分 志愿活动管理
  第一章 探索中国志愿服务管理模式
    >> 第一节 中外志愿活动比较
1.中国志愿者的参与人数与其人口规模比较所占比例还较小
以以色列为例,在以色列的全部人口中,20%以上的人参加志愿活动,平均每个月服务16个小时,而中国,目前以国家民政部的统计数字看,中国全国目前有志愿者150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2%,远远低于以色列和其他发达国家。如果与我们在第一部分提到的美国比较,那差距更大。(资料来源:Kelly Lau, 1999)。
再以中国大陆的深圳与中国香港地区比较,香港的调查表明:在香港地区,参加志愿活动的市民占香港总人口的20%,大约在100万人左右。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志愿者占国民的30%,有的高达60%。深圳市的常住人口为100万人,目前拥有志愿者2万人左右,仅占常住人口的2%。如果考虑暂住人口(深圳有人口300万),深圳市的志愿者占该市人口的0.5%(谭建光和梁毅 1998年,第20~22页)。
所以,从总体上来说,中国的志愿活动还不甚发达,还处于初期阶段。同时也说明,中国的志愿活动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相比之下国外的慈善事业源远流长
基督教,特别是新教各派的教会是国外慈善事业的主要力量,从"爱人如己"得到的信念和社会义务感一直是国外慈善事业的精神支柱。国外基督教教会的慈善事业在其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志愿主义传统,不仅扶弱济贫,而且推动参与社会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一?quot;公众权利",成为国外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美国是基督教国家,国类多为新教,也可谓新教国家。据1989年统计,教会和与教会有关的慈善团体控制了捐赠的2/3和志愿者人员的34%。美国从事慈善工作的志愿者达1040万人,每月平均有10小时为教会的计划项目工作,其中有52%志愿从事宗教工作,48%志愿从事教会的其他项目,诸如小学、中学和高等院校的志愿工作。志愿者有85%的宗教教徒。估计教会志愿者所贡献的志愿工作时间的价值1986年为131亿美元,其中68亿美元(52%)贡献给宗教计划项目,65亿美元(48%)贡献给教会的其他慈善计划项目(朱传一1999年,第55~57页)。
教会慈善事业活动范围广泛,美国教会及其支持的慈善团体的慈善活动是非常广的,包括:社会福利活动,如学龄前儿童的日托、老人日托、学龄前儿童的课余活动、保护妇女、移民难民安置等等,社会义举,如民权、社会正义、文化和艺术、社区开发;卫生和医院,如有计划地支持残疾人、艾滋病患者。此外,国外教会还从事国际慈善事业,诸如卫生、和平、安全、人权、社会正义、农业开发、国际救济、国际难民救援,促进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宗教团体改善地球的生态作为慈善工作之一。
中国的慈善机构在开展志愿活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努力,但是志愿者活动的主体不在慈善机构,而在共青团系统和民政部系统。这也是由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行体制决定的。
3.西方的慈善事业、志愿者活动具有民办的性质,特别是由宗教团体来办,这与中国传统的"官办"是有所区别的。
民间活动和民间在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努力,可以弥补社区政治的不足,对于社区政治和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民间活动范围广、涉及人群多,活动方式多样,可以补充政府的不足。社会事业更多是在政府的指导下靠公众参与和公众支持来进行。
国外一些民间团体和民间社会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贫困群体与富裕群体、贫困社区与发达社区之间发挥沟通的作用,通过公民社会组织的活动,可以使私人部门强化他们对于社会问题的责任,强化公众对于社会问题--环境问题、犯罪问题、老年人问题、家庭问题、文化问题等等的认识和责任。
中国志愿活动大部分是配合政府的工作展开的,如社区服务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主要配合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开展工作,其内容与目前中国正在开展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密切相关。自从政府关注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以来,社区志愿者又把注意力投放到帮助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方面。这一方面说明,中国的志愿者活动与政府政策导向关系密切,同时也反映中国志愿活动与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结合。只有密切反映社会的实际,志愿者和志愿工作才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中国青年志愿活动情况也基本类似。
当然,中国还有另外一些志愿者,他们的"民间"性质更为明显,这特别表现在一些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的行动和活动中。自然之友最初是自发形成的,并根据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展一系列的活动,赢得了众多社会人士的关心,队伍不断扩大,后来才受到政府的肯定和支持?quot;绿家园"、"地球村"等等,也是类似的情况。当然,这些组织也或多或少与政府机构保持某种程度的联系,配合政府的工作开展,例如,1999年"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北京市环保局组织"让我们共同行动,还京城碧水蓝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百日行动",在北京的各家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和他们的志愿者都参与了这项活动。
4.在西方,特别是在美国,企业支持慈善事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一般来说,在西方有社会影响的大企业,都按传统的办法创办基金来支持慈善事业。中小企业对于慈善事业也极为关心,但他们多以少量资金和物资来支持慈善事业。不少企业对于所在社区慈善事业给予积极的支持。在美国,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来源如下:公共部门:43%、私人部门:47%、私人捐赠:10%,私人部门超过公共部门的资金投入(kelly lau,1999)。
中国目前企业对于志愿活动的资助还不十分明显,也不构成中国志愿者活动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这一方面归因于中国的企业基本都处于创业时期,自身的状况都很一般,并且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中国的企业没有资助志愿者的传统,中国也没有这样的传统,政府对于企业也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5.有些国家政府对于志愿者提供税收方面的优惠和支持,保证其建立合理的资金筹措方式和渠道
马来西亚政府通过社会福利部,每年拨给一笔基金,鼓励志愿者参与老人、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进行的各类计划。1993年马来西亚政府拨给136个志愿团体共计折合人民币690万元补助金。志愿原则得到马来西亚政府的充分认可。
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除了在国家发展计划以及领导人的讲话中倡导开展志愿者活动外,还没有在资金支持方面做出任何规定。这使得中国志愿者在资金问题上面临极大的困难,资金问题是中国志愿者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
6.在发达国家,志愿者组织和民间团体往往和政府一道工作,形成伙伴关系,共同来解决面对的社会问题
主要合作形式是"民办、官协、商协,或官商共协"等等(朱传一,1999年),不管如何,民办是其主要特征,只有民办才能发挥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避免"官僚主义"的形成。当然,这种"民办、官协、商协,或官商共协"的伙伴关系并不意味着对于公民社会组织的放任自流,政府通过财政支持和税收等经济手段来调节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方向。
英美发达国家对于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社会地位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些组织也因此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在筹集资金方面,国外对于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志愿人员组织的娑ǘ挤浅C魅罚?庑┳橹?梢砸婪ń?凶式鸪锎搿⒉斡敕?晒娑ǖ木??疃??
中国政府对于社会团体管理、民间非企业单位管理做出过法律定位,但是对于志愿者的法律地位没有任何规定,虽然政府文件和领导人大力倡导志愿者活动,媒体也连篇累牍宣传志愿者开展活动的消息。
7.国外的志愿活动领域扩展到社会福利活动之外的其他领域
扩展到学龄前儿童日托、老人日托、学龄前儿童课余活动、保护妇女、移民难民安置、社会义举、民权、社会正义、文化和艺术、社区开发、卫生和医院,如有计划地支持残疾人、艾滋病患者。此外,国外教会还从事国际慈善事业,诸如卫生、和平、安全、人权、社会正义、农业开发、国际救济等等。
中国目前的志愿者活动领域基本限于文化、体育、娱乐、个人社会服务、宗教、国际志愿者、卫生和环境保护、就业和扶贫等领域。
8.在发达国家,社区成为志愿者活动的重要载体
志愿活动是在社会区这个社会结构的草根层次上进行的。社区是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和开展各种社会发展计划和社会进步项目的基础。社区发展和社区组织作为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已经得到发达国家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尤其在解决贫困、失业、环境保护等问题上显示了自己特有的价值。人们依据这样一个理由来发展社区:一个各方面功能良好的社区环境,一个人人都可以参与管理的社区生活,充满睦邻友好、互相友爱、凝聚力、责任心、认同感的社区本身就可以防止和抵御各种社会问题的产生和蔓延。而社区的共有、共享、相同、认同或共同参与又可以对已有的社会问题起很大的治理作用。
发达国家注重社区发展的传统源远流长。它们的社区组织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初步形成,到60年代已经基本形成了工作构架。开始他们强调国家、地方和社区各种服务机构的协调和联合,社区资源和人的需求之间的平衡。时至今日,更好地组织社区福利服务仍然是"社区干预"的一个主要目标。这种"社会干预"包括对贫穷、失业、犯罪和环境污染进行的干预。发达国家社区发展是一个提高社会意识的过程,通过居民的广泛参与,了解自身的需求,并采取积极的改进行动。在公私机构的协助下,动员社区内的一切资源,解决社区内的各种问题,如福利、就业、环境污染等,提高全社区居民的福利和生活质量。社区是发达国家社会的基本单位和社会结构的基本环节。通常人们所说的社区是指居住于某一地理区域、具有共同关系、社会互助及服务体生活费的一个人群,它具有以下特征:居住在法定地区边界内的人口;这群人口具有共同经济利益或共同文化传统;他们共有、共享、相同、认可或共同参与;社区具有地方性自治、自决的功能。社区有大有小,没有人口规模的限制。发达国家的社区组织的作用可以划分为三种,即制定社区计划,推动地方发展,实行社区行动。同时,社区还同服务对象直接接触,了解问题,协助个人解决困难,随着社区问题的发展和增多?quot;社区组织"又从传统的福利服务协调、合作以及维持的目标迈向集中解决社会问题。这样,社区工作就和社区发展逐步走向融合。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社区产生于学者对于人类居住区的理解和研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社区一直作为一个学术的概念被用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即对于村落和城市街道的研究,虽然它在20世纪20年代才由美国的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引入中国。中国真正从实际意义上开始使用社区建设概念和开展社区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4年国务院召开全国社会发展工作会议,把社区服务列入了《全国社会发展纲》,提出"加强城乡福利设施与社区服务建设,大力建设城乡福利和社区服务业"的发展目标。从而把社区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从此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社区建设作为基层建设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在城市发展中得到了重视。但是,中国的社区建设具有它的特点:它是在政府的指导下,自上而下开展起来的。虽然居民委员会是所在社会区居民推选的自治的基层组织,但是它的大部分工作都是按照它的上级机构--街道办事处的计划进行的,居委会对于居民的凝聚力并不是十分强烈,再加上中国的职工长期生活于单位所有制的环境中,单位可以满足职工的生老病死的各种需求,他们对于单位的依赖远远高于对于居住区的依赖。在中国没有完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以前,在社会结构转型没有完成以前,这种现象将持续下去,并成为过渡时期中国社会发展的特色,中国社区服务和志愿活动,都难以脱离这样的环境发展而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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