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统一的志愿者马夹、挂牌、饮用水。
2、 记录志愿服务时数4小时。
(如能够长期跟进本驿站,记请在www.125cn.net注册,审批后 项目 ID 810)
3、对当月“志愿时”时数达到24小时的志愿驿站志愿者颁发“月度激励徽章”
4、对“志愿时”时数累积达到一定标准的志愿驿站志愿者授予 “升级激励徽章”(时数计算起始时间为2012年3月5日)。具体标准如下:“志愿时”时数累计满32小时授予“徽章证书”一本;累计满96小时授予“石槽”徽章一枚;累计满192小时授予“青砖”徽章一枚;累计满384小时授予“满洲窗”徽章;累计满768小时授予“牌匾”徽章一枚。
★志愿者要求:
1、所有参与服务的志愿者须准时到场;认真登记上岗及离岗时间;互相监督;
2、统一佩戴志愿者服装与帽子及证件,不穿拖鞋、背心、短裤、奇装异服等,女生不穿裙子和高跟鞋,长头发者请将头发扎起,男生胡须、鼻毛等要及时修剪;服务过程中不得叉腰、驼背站立,要保持精神饱满,谈吐文明,热情友好,行为举止须符合服务规范;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鼓励、密切配合,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
3、服务期间必须服从站点当班带队或授权活动负责人安排;服从团队的管理;严禁各行其是;
4、服务过程中须保持文明、礼貌、禁止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玩耍;禁止玩手机,听MP3;不说服务忌语;不打闹宣泄;不做损志愿者形象的事;严禁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吸烟或饮酒;严禁携带禁限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不闲聊、不接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遇到突发事件要向当班带队或者站长报告。
6、遇到媒体采访时,不得私自去接受采访,待请示站组长或者团市委后,听指挥。不以志愿者的身份去讨论政治或者敏感问题。
如有特殊情况:如暴雨,请留意接收短信或者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