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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乌托邦在 2008/03/22 07:51am 第 4 次编辑]
为保证启智服务总队志愿服务质量,特成立启智服务总队志愿服务督导小组,相关实施情况如下:
一、启智服务总队志愿服务督导小组主要职责
1、启智服务总队志愿服务督导小组(以下简称督导小组)处理志愿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志愿服务投诉,投诉者可以为志愿者、服务对象、服务点负责人。督导小组根据投诉情况轻重作出不同的处理。
2、督导小组协调非志愿服务过程发生的投诉。
3、督导小组不参与服务点、服务项目的管理当中,不干涉服务点的管理。
4、督导组有权根据投诉情况的严重情度,给予志愿者警告、暂停启智服务总队志愿服务、永久暂停启智服务总队志愿服务等处罚。投诉涉及违反社会法规的,转由相关部门处理。
5、对于服务点项目负责人、后勤支撑部门负责人(不包括届长、兴趣小组管理人员)的投诉,督导组视投诉情况把相关情况提交给队长、副队长,由队长、副队长根据情况严重程度作出处理。
6、督导组会根据投诉事件的严重情度和确定是否通报给华南地区、广州地区的志愿者组织和团体。
7、督导组不处理发生在非启智服务总队志愿服务项目的投诉。
8、对涉及不属于启智服务总队的队员投诉,督导组只会把相关情况转给相应组织。
二、启智服务总队志愿服务督导小组的构成
督导小组由启智服务总队资深志愿者组成,成员为8人,包括队长和七位资深志愿者。
(注:督导小组成员名单不对外公布,督导小组成员会定期进行更换)
督导小组设秘书组,由启智专职人员担任秘书。
三、启智服务总队志愿服务督导小组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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