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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振耀 来源:公益时报
■ 王振耀(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
当前,我国的慈善事业进入了重大的战略发展机遇期,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突出的矛盾,例如国家已经颁布的免税规定还不能有效地落实,大量需要救助的人群与慈善组织的活动还缺乏有机的联系,众多具有强烈社会志愿活动要求的人们的愿望还得不到满足,慈善捐助信息的公开还不能使社会满意等。
我们所遇到的挑战,既不是慈善资源匮乏,也不是人们缺乏爱心,更不是社会缺乏爱心的需求,而是我们还缺乏足够的行动能力。
缺乏行动能力的表现突出反映在新的形势面前的两个不适应现象:一方面,政府工作存在着不适应,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还是政策的执行,都有需要改进的巨大空间;另一方面,慈善组织以及社会也有着不适应,社会各界的慈善行动能力,还有着较大的提高余地,这两大方面都需要改进和加强。
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需要更广泛的社会行动,要求我们积极地行动起来,这是全社会慈善事业的迫切需求。首先是要尊重行动的价值,对慈善的各类行动给予充分的肯定,真正尊重行动的价值。全世界的经验也说明,平民慈善,是慈善的最为根本的品格。
行动之二是要确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是社会捐赠的数额。从世界范围看,社会捐赠主要有三种形式,即捐款、捐物、捐时间做义工进行志愿服务。而这三个方面的捐赠,我们都还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2005年,我国民政部门接收的捐款31亿元,全国慈善会系统捐款29亿元,二者合计达到60亿元,这是1998年以来的最高捐赠年份。如果再加上其他系统与各类慈善组织接收的捐款,总的数量一般还达不到100亿元。但是,我国的慈善资源相当雄厚,如果我国每人年平均捐赠达到50元,全国13亿人口就可以达到650亿元,而如果人均年捐赠100元,则我国就可以达到1300亿元。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确定较为明确的目标,即通过五年努力,争取使我国人民捐款数额接近或达到年人均50元的目标,力争使我国的慈善年捐款额达到500亿元。
行动之三是最为亟需并且能够立即着手兴建的三大慈善工程:第一位的是慈善信息工程;第二是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工程;第三是慈善救助的项目工程。
行动之四是推动慈善社会行动的广泛开展与深入普及。我们需要推进全社会的表彰行动,以多种形式彰显先进人物与事迹,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效应。
行动之五就是要准确把握慈善事业发展的三个阶段。我们当前所正在经历的过程,无疑是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动阶段。这是凝聚共识的阶段,是形成社会声势的阶段,是激活并完善各项社会政策的阶段,是现有的慈善组织重新定位并萌生新的慈善组织的阶段。慈善事业的发展将很快由发动阶段转入普及阶段。社会的发动应该以社会普及作为落脚点。需要将慈善的理念普及到每一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普及到每一个城市、街道和社区,普及到每一个区县、乡镇和村庄,普及到每一个企业、单位和组织,普及到每一个具有良知的个人。只要一个地方的年度人均捐款超过了1美元,达到10元左右,也就标志着这个地方跨过了发动阶段而步入到普及阶段。在顺利完成普及阶段后,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将较快地进入提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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