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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雷锋背后的义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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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2:32:39 | |阅读模式
香港雷锋背后的义工体系
香港义工
陈秀云:香港义工,来回自费,喝水自备
2007年07月20日07:52中国网冯欢我要评论(117) 字号:T|T
香港的慈善事业在全世界享有盛名,以东华三院、保良局、公益金、狮子会为代表的慈善组织,具有相当历史。作为慈善组织的生力军,义工已成为建设社会公德的民间力量,自香港社会福利署1998年在全港范围内推广义工运动以来,更是形成一股热潮。目前香港有近50万人登记为义工,1300个机构和组织登记参与义工运动。
香港的义工现象最先影响到一河之隔的深圳。1990年6月深圳成立了大陆第一个义工组织: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由此催生的志愿者协会从93年开始在全国陆续成立,“志愿者”这一更具社会主义特色的称谓逐渐进入大众视野。
有人计算过,香港市民当义工每年为香港所作出的经济贡献高达30多亿港元,足以兴建半座青马大桥,而他们传播的人间温暖则更是宝贵的社会精神财富。随着香港回归,香港和内地的联系日趋紧密,义务工作在内地亦不断扩展,增进了两地的交流和合作。
拿到陈秀云的名片,有点吃惊,没想到忙前忙后、精力特别充沛的她竟然是在香港高等法院工作。坦白说,习惯的大陆思维,让我一时很难把义工和公务员联系起来。
陈秀云是位老资历的义工,工龄已整整10年。问起回归前后最大的改变,她用一个字总结:忙。九七前,公务员工作比较清闲,天天过着早上等黑夜,黑夜等黎明的单调生活,想来真觉得“白活了”。回归后,香港政府对公务员数量有减无增,工作上的事多了,而且最重要的,自己在那一年成了义工,每年要抽出800多小时做服务,生活的忙碌可想而知。
自觉自愿,自费!
香港是个发达的商业社会,在这里,“时间就是金钱”,但是在香港人务实理性的外表下,普遍都有做善事的习惯,完全是出于自愿。
社会福利署(职能相当于大陆民政局)自1998年起推动一项全港性的“义工运动”,已形成一股不小的热潮。目前香港有近50万人登记为义工,1300个机构和组织登记参与义工运动。成立于1970年的义工发展局,作为社会福利署下属的非赢利机构,主要承担义工推广工作。
回归后,香港和内地的联系日趋紧密,内地的服务需要比较明显,不少香港义工都有去服务的愿望。义工发展局总干事钟媛梵女士告诉我们,正是看到这种需求,该局于1997年开始在广东省韶关曲江县和清远地区开展“希望学校计划”,致力于协助内地山区学校改变学习环境。
甄选义工十分严格,除了身体好,思想纯粹,还需自己承担服务费用。事实上,在香港,每个义工报名2年收取50元港币的会员费,而这并不包括义工培训另交的培训费、活动开展等花销。而在内地,志愿服务组织的活动资金主要靠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一般都有10%左右的活动经费。
陈秀云参加的希望小学计划最初定为两年,“因为没有团体在国内服务过,不知道效果如何,而且那笔款项就够两年用”。两年后,义工们觉得要持续做下去了,一个山头一个山头看哪所学校需要重修,一个个自掏腰包,资助集团也被感染,三所,四所,五所……一直做到今天的十所。
“每次到内地做义工要两三天,来回花费逾千元,全是义工自己承担,但每当看到一群天真活泼的孩童所带来的喜悦,便会感到什么也值得。”
我们是专业义工
在香港,男女老少都愿意当义工。除了义工发展局,其他慈善机构也有自己的义工。陈秀云同时又是保良局、东华三院的登记义工。2004年香港赛马会举行了一个颁奖典礼,获奖的五十名杰出年长义工,包括前特首董建华的夫人兼香港义工总领袖董赵洪娉女士。在颁奖典礼上,董夫人带领全场年长义工宣誓,二千五百名长者承诺在他们“余晖”之年,仍然会继续参与义务工作,发扬互助精神。
香港对义工的管理、督导与沟通、培训、保障与激励考核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每年,社会福利署、义工发展局依据服务时间、服务程度、投入感等各项指标对义工进行考核,进行义工嘉许,包括全港杰出义工奖、香港杰出青年义工等等。年服务时间超过200小时的颁发金牌;超过100小时的颁发银牌;超过50小时的颁发铜牌,获得这样的奖牌在香港人眼中是莫大的荣誉。据统计,每年的金牌义工已经超过5万人。陈秀云工作之外的800小时从哪来?“一边工作一边服务,时间安排得好,就是一个推动力。”
配合不同需要,义工发展局专设了义工培训及拓展中心,提供各种服务指导,最具特点的属“专才服务”,导游、理发、护理、音乐、亲子教育等,服务包罗万象。“我们很专业的,每一队都有自己的培训课程。”而在内地,大多数组织无专设的培训机构和培训教材,对志愿者的培训也只是走过场,有的组织根本对志愿者不培训,即使有培训方法也是传统的说教形式,使志愿者满腔热情而来,扫兴而归,大大挫伤了志愿者的积极性。
陈秀云先是考了个导游证,香港旅游发展局颁发的,正儿八经可以带团外出的。这并不是服务必需,但她自觉作为义工队的领队,知道“专业地带领一个团队”,才能做更好的服务。”随着希望小学的计划逐渐深入,“盖一所新学校”已不再是服务重点,如何促进孩子们的求学态度和思维拓展变成了重点。她又开始进修教育心理学和儿童游戏学等相关知识,每次过去,都要带上一些精心策划过的小游戏。
突然,她自嘲起自己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来,“你相信吗?我都读到高级班了!但那是10年前的。现在我又在申请再读。”
内地志愿者接过了接力棒
陈秀云一直单身,她说这在香港很常见,并拿出义工活动照片一个个介绍,“她没结婚,她没结婚,他没结婚……”自己正从事着可以干一辈子的事业,哪怕让她背着背包在农村奔跑,也心甘情愿。
十年间,内地山区希望学校已由一所变成十所,义工也由最初的10来名变成现在的200多。“1997年的第一代学生都读高二高三了,他们志向很高。”
“你为什么要让孩子读书?”每一年,在不同的希望学校,陈秀云都会问学生家长这个问题。“买菜种不会上当”;“可以在外面打工,或者继续上初中高中”;“学成归来后重建家园,帮助其他贫穷的孩子”——她特别满足,“在为他们服务的同时,我们更是受益者。”与此相比在国内,大多数人往往把志愿服务工作看成单方面的施予,“我要做志愿者”与“要我做志愿者”的出发点截然不同,更别说接受像香港做义工还要交纳费用这种观念。
97年开展希望学校计划时,内地还没有志愿者过去协作。因为普通话不熟练,山区居民的客家话又听不懂,义工们找了学校老师做翻译。慢慢地,活动开展越来越多,当地共青团也参与进来。“以前他们是单位派过来的,现在都是自愿的了。”后来顺德成立志愿者组织时,向义务工作发展局拿了很多资料,还特地请陈秀云去培训。
“毫无疑问,香港回归是一件好事。”去年,她在组织香港学生到山区希望学校交流时发现,香港年轻人的身份认同感很强,渴望了解内地的愿望也很强烈。“我希望继续发挥桥梁作用,通过义工服务活动推进两地的深入交流。”更让她欣慰的是,香港义工离开时,内地志愿者接过了接力棒,“一切都在持续发展中”。

发达的义工体系

内地志愿者与香港义工制度的比较分析
2008年01月04日07:54南方网王颖我要评论(10) 字号:T|T
王颖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社会工作专业
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社会福利服务领域也有一个职业叫社会工作。这并不是说义工就是一种职业,也不是说香港的义工就是职业社工,这是内地大多数民众对义工和社工的误解,是由于内地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起步比较晚而造成的。
香港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非常发达,几乎深入到每个有需求的群体。在机构中,专职社会工作者大都毕业于正规的大学社会工作系,并经过香港社会工作资格认证成为注册社会工作者。除社会工作者之外,机构里还有庞大的义工群体,义工的准入门槛比较低,有爱心的人士都可以去自己感兴趣的机构中服务,义工的服务时间可通过机构证明记录在案。每年义工联合会都会对服务时间长、服务质量好的义工进行表彰,肯定社会义工人士的工作。义工是不为物质报酬,自愿参与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社会各界人士;社工则是受过社会工作专业训练的职业人员,可以供职于一个社会工作机构或者私人执业,面向个人、家庭、团体、社区或组织提供专业性的服务,促进个人与社会达到良好的福利状态,同时也协助义工队伍的管理工作。义工和社工不是等同的关系,而是合作的关系。
在香港的社会服务体系中,广大社会公众参加的“义务工作者”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有“义务工作者”登记制度,凡愿意从事义务社会服务工作的都可以到社会工作机构登记成为“义务工作者”,由社会工作机构协调他们从事各类社会服务,如社区老人和残疾人照顾、青少年学习和心理辅导等各类活动中心的服务工作、大型福利活动的现场服务和后勤工作、实施各种“爱心行动”计划、从事社会福利募捐和开展福利事业宣传等等。
内地的志愿者和香港义工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香港义工活动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特别是1998年香港特区政府推行一项全港性义工运动以来,香港义工运动在全世界都是领先的.对促进香港社会的文明、和谐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内地志愿者与香港义工的差距是多方面的,但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社会各界参与的广泛性和普遍性存在差距。经过数年推广的香港义工运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开始认识到由于经济转型引起的新的挑战,需要全港市民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和谐互爱的社会,要达到这个目标就需要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而义务工作正是发动全港市民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有效途径。内地的志愿者服务还没有形成市民普遍参与社会和回馈社会的良好氛围。首先,参与志愿工作的人数少、比例低。与香港几乎占总人口的20%(大约 100万人)义工相比,中国内地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低得可怜。
其次,志愿者来源缺乏代表性。如今参加义工服务的主要有公务员、学校、教师、学生、医务司法人员、外来工等。相比之下,高新技术企业、信息企业人才与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与义工服务的较少;第三,公众对志愿服务的接受度有限。对于一个尚处于经济体制与文化政治体制变革过程中的社会来说,并不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对公益事业持积极态度,甚至一些人对于志愿服务并不认同,观望、怀疑甚至抵制。这说明我们不仅仅要从事具体工作,更要传播志愿服务的观念。据调查,在志愿服务较为活跃的广州市,也仅有0.9%的人是通过社会公开招募的形式参加志愿服务的,其他皆为在校学生。也就是说志愿服务尚未达到与社会现实生活相接轨的程度,社会参与度远远低于社会对于志愿服务的实际需求据调查。
二是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存在差距。两地志愿者社会参与的广泛性存在的巨大差距必然导致志愿服务的量化值也存在巨大差距。香港义工2004年社会总服务时间1200万小时,大多数内地城市还很难达到这个数量。由于志愿服务模式源于“学雷锋运动”,较多政治色彩,民间因素受到制约,大多数志愿者组织是依靠共青团组织体系建认起来的,义务工作模式则受外国影响较大民间性质比较明显。他们采取新闻媒介言传、市民自由报名、注册会员服务的方式,吸引了比较多人参加义务工作。自然而然地,志愿者对于内地社会生活的影响比义工对香港社会的影响要小的多,而这一现状也和志愿者资金不足有一定的关系。我国对于志愿者行动并没有专项的拨款,通常这种情况下向社会筹款和社会捐助是一贯的做法。但是由于志愿者人数比较少,社会影响力也没有很大使得这一措施难以实施和收到成效。他们采取新闻媒介言传、市民自由报名、注册会员服务的方式,吸引了比较多人参加义务工作。志愿服务工作应该是全社会性的活动,如果服务工作体仅仅局限于青年或者青年学生,将无法让更多的人接受并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这一公益活动。实际工作中发现,在一些大中型城市,尤其是城市社区建设比较成系统成规模的地区,志愿服务比较容易开展与落实,志愿服务形式也较为丰富。这表明志愿服务的发展程度与区域的教育水平与社会结构密切相关,我们要大力提高公民的受教育层次和民众的道德素养。
除了这些因素之外内地志愿者队伍的制度建设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①培训制度。香港义工培训不仅注重对从事不同类别致员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而且更注重对领袖义工的培训,且培训形式活泼多样。内地志愿者培训工作仍停留在基础训练上,且形式单一,缺乏对骨干志愿者的培训。②服务制度。香港志愿者在以义工小组为单位的服务中,不仅注重培养团队精神,而且注重授权,把权力下放令组织更有效更灵活地运作。他们认为,在第一线服务的义工最能掌握受助者的需求,所以让第一线的义工以自己觉得最适合的方式与受助者沟通,并以受助者的需求提供最合适的服务,义工也从中得到了最大的成就感。内地志愿者在项目组的服务中项目负责人一般还不善于让下属拥有决策权,因为顾虑志愿者的工作水平不高或缺乏足够的自觉性而出现失误,致使第一线服务的志愿者积极性、主动性不足.造成他们成就感也不是很大。③总结制度。香港义工在每次小组服务结束后都要开会进行总结,分享服务经验,检讨不足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服务。内地志愿者每次项目服务结束后大多缺乏认真总结.较少交流心得体会经验得不到提高.失误又不能让别人引以为戒,改进服务工作的幅度自然较小。


特点:本职工作之外的自发善举;基于公民社会


义工将以群体自发行为 重建社会公德的民间力量
2004年07月13日07:58中国新闻网我要评论(5) 字号:T|T
只有通过与他人的联系,借助他人的帮助,个体的生存才会有安全保障。假以时日,义工将以一种群体的自发行为,重建我们的社会关系
“利他精神”和“利己精神”的结合
新闻周刊:为什么要发展义工精神?
熊跃根(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处在市场经济浪潮中的现代中国社会,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过度膨胀,很多人只关心自身的利益——当然因为社会变迁速度加快,个体生存压力比较大,很多人会觉得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花在诸如献身公益事业等一类的事情上。然而,如果一个社会或国家的公民普遍都只考虑“利己”,那么这个社会未来的发展前途是非常可悲的,它也预示着整体公民道德的水准的下降。
义工精神是以互惠为基础的“利他精神”和“利己精神”的结合,是公民相互支持和关爱的体现,它有利于公民的道德建设和社会团结基础的扩大。发展义工,不仅有利于节省政府资源并帮助政府去解决一些实际的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将有助于促进公民之间的团结与合作,从而建立普遍认同的公民道德体系。
新闻周刊:中国义工的发展与理想中的公民社会相比,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差距?
熊跃根:这是值得反思的问题。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志愿活动的普遍出现,以及公民互助组织和团体在社会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要推进中国义工和公民社会的发展,我认为,政府应该鼓励而不是限制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和作为。同时,应为非营利组织创造一个宽松和有利的制度化环境(比如法律的出台、资金和政策的支持等)。
义工精神并不是富裕社会的自发产物
新闻周刊:如果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更多的人有钱有闲,就会有更多的人加入义工吗?
熊跃根:这也许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并不是要等到经济发展起来,人们富裕了,就会自然产生志愿帮助他人和奉献爱心的动机与行为。
从国际义工和志愿者活动的发展经验来看,义工并不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后果,义工的数量也并非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才会增加。也就是说,经济发展的某个临界点并不保证让公民自发地产生爱心。很多人富裕了,企业赢利了,但他们并不愿意去奉献财富或时间精力,推动公益事业或慈善事业。我们的社会中很多富有的企业家对利于他人的福利事业似乎并不关心。
所以,我个人并不相信这样的推断,即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义工精神就会自发产生出来,义工精神本身是需要培育的。
新闻周刊:西方的义工起源和宗教有直接的联系,宗教上的差异是否会妨碍中国义工的发展?
熊跃根:义工精神的确有很强的宗教背景,在19世纪义工发展的初期是这样,当时从事义工的人很多是教徒。但是现在,即使是在西方,义工的成分也已经多元化,相当一部分义工并不是教徒,不能够简单地将义工归结为一种宗教行为。
危机使人们反省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新闻周刊:您在香港念书时曾做过义工,您觉得香港和内地的义工有什么不同?
熊跃根:首先是在香港做义工的机会很多。在香港做义工,你先要志愿加入福利机构的义工网络、登记在册。在做义工时,你必须试图了解服务对象或受助者的需要,然后再针对性地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而内地有的义工活动很多时候似乎是一个场面,主办者可能花了很多时间、精力来筹备,场面热闹非凡,实际的服务效果并不尽人意。往往是宣传鼓动的效果大于实际的效果。
另外,香港的义工要接受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指导并接受福利服务机构的训练,内地目前的义工组织比较松散,所做的大多数是发动性的工作,很多可能还只是处在社会和政治动员的层面,不少活动是临时性、突发性的行为,缺乏制度化的管理,也缺乏对义工的组织和系统训练,不能做到很持久。
新闻周刊:SARS流行期间促使很多人开始了义工活动,危机事件对义工发展有什么作用?
熊跃根:突发性的社会事件和社会问题会让人们去反省并试图理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性。非典给了人们这一机会,去反思社会团结和人与人之间关系。这种大的危机事件出现后,人们会突然发现仅靠自我或个人无法抵御风险,无法获得安全感,而只有通过与他人的联系,借助他人的帮助,个体的生存才会有安全的保障。
这就是社会团结或社会联带意识的重要性。而社会团结是义工精神的基础。
要使义工成为一种持久的自发行为,成为一种制度化的习惯,还需长时间的不懈努力。(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本刊记者/罗雪挥


大陆雷锋突出身份可见大陆雷锋的构成逻辑,与香港雷锋截然不同。香港雷锋可以称为义工A、义工B……,而大陆雷锋则是称为警察A,农民B……,前者突出的是个体,后者突出的是身份。尽管汶川大地震中,类似香港义工的大陆志愿者为数也不少,但总体还比较孱弱,而且这套英模体系,也并没有考虑要纳入志愿者。即便会纳入,起的也是点缀作用,而不是改变现有逻辑。

特点:本职工作之内的特殊表现;基于国家体制英模体系中的“善”和“义”,就是指本职工作之内的特殊表现,追求“善”的驱动力来自于岗位的光荣。国家由不同的岗位组成,每种岗位都有道德标杆,激励从事该岗位的人向标杆靠近,每年又有新的标杆涌现出来。如果从事国家工作人员的岗位,标准就是亲民爱民、高风亮节、忘我工作;如果从事人民群众的岗位,标准就是纯朴厚道、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学习香港的义工体系

三种不同的体系
秦晖:从传统民间公益组织到现代“第三部门”(详见网页)


不能厚此薄彼不管是爱他人、尽责、还是施惠,都可以给予道德褒扬,但是厚此薄彼就不对了。在当前大陆的组织形态中,以大共同体为主,兼有公民社会的发育,虽然公民社会还不成熟,但毕竟已经不是改革开放前,大共同体一统天下的时代了。而反观我们的道德模范评选,遵守的还是改革开放前的那一套,完全遵照英模体系,而几乎不给义工体系以空间。二者本应平等对待。
发展大陆的义工体系
黄章晋:蹒跚中民间组织走向台前
2008年06月13日07:43中国青年报黄章晋我要评论(0) 字号:T|T
黄章晋的博客
如果有人问,我们被灌输的哪种传统观点与事实出入最大,在我看,莫过于很多人习惯认为,越是经济发达开放的地区,人们越只在乎钱,所以普遍冷漠。而在经济落后观念传统的地区,人们则因为淳朴和旧道德观仍在,所以更古道热肠。

汶川大地震中,我与一些深入灾区救灾的志愿者联系和交流,与此同时,又因为参与火炬传递的报道,途中关注过各地的义工组织,这种现实与传统观点的巨大反差,给了我深刻印象。

20年前,曲啸、李燕杰蛇口演讲时,当时的“建设者”一致以“我们就是来挣钱而不是来奉献的”表态,令两位演讲家下不来台,也给全国人民一个发达地区只有自私的经济动物的印象。今天,恰恰是在沿海发达地区,具有高度社会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的义工群体最早出现,而且也最发达。

可以这么说,那些“物质文明”走在前面的沿海发达城市,“精神文明”也同样走在了前列。虽然在这些城市年轻人的日常语言里,看不到符合标准“精神文明”的词,他们个人生活的价值观也不太符合传统,但行动上,就我个人的见闻,他们当中许多人的作为非常了不起。

很多人认为,今天社会的道德水平急剧滑坡,文明程度在降低。但我以为,如果考虑到有无选择的自由,考虑到有无机会可选择,那么在30年前“道德水平很高”的年代,其实体现的并非人们真正的道德水平,只体现人们生活被管制的程度。当外在强力管制消失时,人们的表现才体现其实际道德水平。

文明是一种自觉行为的集合。以年轻人为主体的义工、志愿者和其他民间组织的出现,是高度自由意志下的个体选择,与以往的道德标杆不同,他们非官方激励的结果,亦无官方的约束。从这点看,他们比以前时代的人更能体现“文明”二字,也来得更为真实恳切。

表面上看,这种自觉的社会意识与其富裕程度高度相关,太史公亦曾云“富贵而仁义附焉”。不过,我以为,与义工等民间组织的发育程度、公民意识真正高度相关的,也许只是当地政府的管理理念。譬如,北方一些资源型城市拥有极高的人均收入,但它并没有比周边城市有更好的表现;而南方省份并不富裕的中小城市,义工组织的活跃程度则直追沿海。

火炬传递时,我在惠州的所见,应当能说明体制与民间组织的一种互动影响。当地的一个义工组织为迎接火炬传递,在街头发起募捐活动。他们购买了一万多面国旗,挨家挨户送到火炬经过街道的每一户人家,详细告知悬挂时间和方式,火炬传递完毕后,又迅速挨家挨户将国旗回收。最后,这些国旗被连夜传递到厦门义工组织手中。

对于这样的“非政府组织”行为,当地政府给予了认可和支持。政府干脆还把一个下发文化衫的任务交给他们,义工们组织的红旗方阵不但被允许入场,而且还承担了小部分维护秩序的任务。民间组织和政府的良好互动,在惠州的火炬传递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而此次汶川大地震,更有众多的民间组织、义工积极参与其中,其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令人刮目相看,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行为的不足。一直不太被重视的民间组织,以一种“非常态”方式登台亮相,并显现其能量。

但是,中国的民间组织,还远未发育成熟。其在展现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象征意义,也许大过它们在日常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影响。由于目前法律身份上的问题,普通公民组成的团体,即使互联网发达如今天,他们要互相知晓都极为困难。这一缺陷,在汶川地震时表现得特别明显。即使是那些自己有严密分工、作风扎实的团队,也多半处于盲人瞎马的状态,他们不但无法与其他地区的志愿者团队协调联系,甚至与同城的志愿者都无法协同。因为全国各地的义工组织或志愿者组织,基本都处于缺乏有效稳定联系渠道和沟通平台的状态。

一个国家的社会组织程度和动员能力,是现代化程度的最重要标志之一。中国在改变一盘散沙积弱不振的努力中,长期把这种组织程度和动员能力直接等同为政府对社会的组织程度和动员能力。

而一个有机的现代社会,民间的组织与国家的组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为关于公民健全独立的人格、关于社会道德的稳定、关于对国家和人民的真正热爱,关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共识、关于为什么我们可以因做一个中国人而骄傲……总之,一切值得我们珍视的属于“文明”的品质,它都不仅是某种教育或者观念灌输的产物,更是公民能自由在这个国家找到一种社会纽带与国家、与社会、与其他人稳定联系,并与之共生的产物。

汶川地震,就中国民间组织而言,既是中国公民责任感的集中展示,也是检验其发育程度仍严重不足的一次考验,但他们的坚韧和热情,你不可能不对这个国家深怀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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