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务工城乡劳动者皆可申请
●高级技师加分指导分达110分
●农民工也可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新快报见习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粤仁宣 报道近日,省人社厅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决定从今天起,广东省开始实施积分制入户新政策,对象扩大至所有在粤务工城乡劳动者,申请手续将简化。
高中中职指导分增一倍
相比2010年6月的规定“在我省务工的农业户籍劳动力”,此次新政策将积分入户适用对象范围扩大至所有在粤务工的城乡劳动者,即增加了城镇户籍人员。新政策还规定参与积分并达到一定分值的人员,可根据积分情况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城镇。
在文化程度加分上,初中的指导分值由5分增加到20分,高中或中技、中职的指导分值由20分增加到40分,增强了低学历的农民工积分入户的竞争力。同时加大技能人才的加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值均提高10至30分,新增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级职称加分项,加分指导分值达到110分。
新政策还加大了社保年限的加分力度,规定“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5分,总分最高不超过75分。”
申请积分入户手续将简化
在以往广东省积分入户办理中,部分地区的申请者需跑二十多个部门,盖数十个公章,申请者需多次往返于户籍所在地与积分入户申请地之间,既费时又费力。
新政策要求各地简化入户办理手续,开发积分制入户信息服务平台,共享有关数据资源。
新政策还要求各地落实积分制入户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扶持面向农民工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学校。公办学位紧张的地区应实行农民工随迁子女凭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制度,并按人口增长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建设增加学位。
取消义工、捐款和表彰加分
在过去的政策中,对于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以及善款捐赠有明确加分,在广州市积分入户办理中也出现了申请者临时捐赠的情况。而在新政策中这两项加分均“不见踪影”。原来最高120分的政府表彰奖励加分也在新政策中消失。
新政策还要求各地要放宽集体户设置条件,企业、社区居委会均可设立集体户,具体条件由各地设定。入户城镇的农民工可落户在政府提供的长期租赁房或公共租赁房,或与亲戚朋友搭户。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含入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其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同时办理入户手续,受理部门将予以一并办理。
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新政策规定,各地要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工逐步纳入以公共租赁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并按农民工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例,划出一定数量的保障房,通过积分制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出资建设农民工公寓,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由政府长期整体租赁的方式,将其纳入统一公共租赁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