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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违规改建被投诉 未经街坊同意出入大门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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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4:10:49 | |阅读模式
大南路一大院居民投诉物管违规改建
  阳光记者帮
  ●内容:物管没报建施工,封大门出入受扰
  ●地点:越秀区大南路82号大院
  ●投诉人:居民张先生
  ■阳光社区记者 邓毅富 实习生 孔媗
  将居民大院的大门封住,用两层楼取而代之,这也不算“改建”?家住越秀区大南路82号大院的张先生,投诉物管公司私自封住了进入大院的大门,拟在大门周围改建两层的商场。张先生认为,物管改建并没有取得合法的审批,也没有征得单位居民的同意。物管则称该处施工只是装修而非改建。
  物管变卦仍封门施工
  阳光社区记者来到大南路82号,看到大院入口被塑料布围蔽,工人们正在拆卸建筑结构。塑料布上贴着一张写有“82号大院临时通道”的白纸,上面的指示箭头示意居民从临时通道进出。
  据张先生说,上星期业主代表和物管进行过一次谈判,当时物管答应不封大门并停止施工,可现在大门再次被封施工。居民反映,施工队已在一楼大门附近打了地桩,估计是建两层的灯饰城。商场建成后,居民只能从旁边一个狭窄的小门进入。
  街坊盼公示征集意见
  “如果物管一定要施工改建,请拿出报批凭证,征求居民意见。”张先生对物管施工的合法性表示质疑。一对住在该大院的夫妇说,物管施工没有告知居民,没贴出告示,更没有征得居民的同意。据《物权法》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这里的街坊还反映:“原来大院里的一块平地,是个篮球场,如今也未经报批就建了三层的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和噪音也影响居民生活。”
  物管仅装修无需报批
  记者随即采访了物管,据介绍,82号大院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武警家属宿舍,另一部分是大院的商业用房。物管工作人员称,这次不是改建,只是内部装修,所以无需报批审证,更无需业主同意。
  记者看到,物管办公室门口贴了一张“温馨告示”,称大南路82号大院于2011年9月6日开始进行内部整饰及升级改造工程。同时物管有关人员还出示了广州市规划局发布的《关于取消核发经营性建筑装修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里面提及相关事宜。
  城管将跟进事态发展
  对于物管称大院是整饰装修而不是改建的说法,街坊们并不认同:“建两层的灯饰城,这是百分百的改建。”此前,居民们到北京街城管部门投诉,城管曾到场参与旁听双方的谈判,后见业主代表和物管达成了停工协议,就未予以跟进 。记者致电越秀城管执法部门,相关人员表示,已经接到居民的最新投诉,正在进一步跟进事态发展,如果确认是改建而非装修,将严肃查处。因为相关法规是:“凡修改立面、结构设计和变更使用性质、功能布局的,须申领改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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