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蒙台梭利的原则以孩子为中心,通过对他们的深入了解,尊重其人格尊严和成长过程。从促进儿童身心发育的角度去设计教学,为孩子一生奠定智慧与品格的良好基础,培养自主、持续的学习和工作习惯。 九大方面: 1、
工作是人性的表现,也是人性的特征,只有人类才具有这种能够“开创生命、发扬生命”的特性; 2、
孩子喜欢工作甚于游戏; 3、
独立是儿童成长的主要目的,也是成长的必要条件——孩子渴望摆脱大人的摆布和干涉,而自己发展他的生命,成为一个未来的强人; 4、
孩子能够自由选择所能、所喜的事物来探索,才会有兴趣学习,也才能产生学习意愿; 5、
幼儿的成长是有规律的; 6、
适应环境是幼儿一切智能成长的原因; 7、
儿童在智力的发展上,有各种官能的敏感期出现,在特定的敏感显露期内,官能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满足,就会快速的发展; 8、
说话和阅读都是自发性的行为,有其一定的发展规律,而且孩子书写行为的发展其实早于阅读; 9、
奖惩对幼儿的学习不能产生“诱因”,不但无效,而且有害。 1、
孩子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完成自我; 2、
人的“完成”,实际是经由自己的不断活动来达成的; 3、
口号“help me to do by myself”。 4、
工作可以促使纪律的形成:a、各种工作可以起到协调、控制肌肉作用;b、工作用助于培养意志力;c、工作有助于培养独立性。 5、
真正的纪律对于儿童来说必须是主动的,只能建立在自由活动的基础上。 对教育者素质的要求: 1、
具备观察的素质,了解儿童的特点; 2、
善于指导或引导儿童;教育者的首要任务是:刺激生命——使儿童自由发展 教师的几项职责: 1、
教师的职责是给儿童提供活动的环境及进行作业的教具;教师应成为环境的保护者与管理者,使得这个家舒适、和平、清洁、有秩序; 2、
应是儿童的示范者; 3、
根据儿童的成熟度,引导其选择相应的作业,然后促使他们通过作业,达到自我发现和发展; 4、
维持良好的纪律和阻止不良行为; 5、
成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络者与沟通者。 澳大利亚教育家康奈尔认为:自由、工作和秩序是蒙台梭利为儿童营造的建筑物的三根主要支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