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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4 21: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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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是城市的耻辱,是政府的耻辱。
这现代社会,还有这么多人吃不饱饭,住不上房子,没有关怀,跟注重文明建设的现代社会符合吗?
解决流浪者的社会现象,必须了解其形成根本,无非有这么的原因: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人,这些人包括老人、小孩、残疾人。还有一种职业的流浪者,这些人博取人们的同情来生存。
第二种人,可以无视。
我们关怀的是第一种人。
怎么去解决他们问题呢?我觉得,必须了解这些人的背景。
残疾和老人是失去劳动能力出来乞讨的,但是他们可能有自己的土地或者房屋。小孩是给遗弃的,有劳动能力的,但是一无所有的。
这就是互补。如果可以,能否让他们组成一个家庭,让他们一起生活、互相支持?我们能不能做这方面的中间人,让他们一起生活?
我们不是还有些独孤老人吗?这些老人会不会接受一些外来流浪的孩子或者真正失去所有的流浪汉一起生活?如果能解决这些问题,那么我相信流浪者问题就会能很好解决。
还有,我们能够为他们找一些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的单位?
我们帮助他们,不是给他们鱼,而是给他们渔。
真正解决流浪者的社会现象,我们是为他们创造有依靠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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