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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国际儿童日 人类有权利给予儿童最好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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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0 17: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为5800万人

  在北京举行的“2009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目前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为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4000多万人。

  据了解,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中国预计约有2000万农民工由于无法找到工作而返乡。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往往是农村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其变动不可避免地会对家庭产生冲击,尤其是对农村留守或流动儿童产生影响。

  据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农民工返乡给农村留守儿童带来的变化、影响主要有:随着父母返乡,一部分之前随父母外出的流动儿童也将重返家乡读书;半数以上农民工返乡后与学校不联系,也不参加家长培训;教育费用仍然是返乡农民工的一项负担。

  26日在京启动的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活动以“共享蓝天·健康成长”为主题。活动以免费发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爱心卡、爱心慰问等形式展开,将使60万留守儿童家庭从中受益。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等单位牵头的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与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开展,将在四川、江西、广西、湖北、贵州、江苏、广东、湖南、安徽等10省份广泛进行。

  据介绍,活动计划通过发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关爱卡、进行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调查以及慰问、座谈等形式,向家长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为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提供切实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了解当前中国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状况及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对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或双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0 18: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的这组图片,看到很震撼,很痛心,世界上有太多的儿童正在遭受着各种灾难,我们没有办法能够去帮助他们,但是我们却可以关注我们身边的儿童,大家有兴趣可以加入我们,和我们一起关注儿童成长,致力儿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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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0 18: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建勋:儿童权利,我们的保护还不够

  毋庸置疑,今天的很多父母都视自己的孩子为掌上明珠,都对自己的孩子关怀得无微不至,甚至近乎溺爱。但是,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许多父母都将孩子视为自己的“财产”,视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而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和与自己平等的个人。

  整整五十年前(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旨在加强保护儿童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该宣言确立了十项基本原则,尤其强调了儿童权利保护的最佳利益原则和优先原则。宣言指出,制定儿童保护相关法律时,“应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首要考虑。”“儿童在一切情况下均应优先受到保护和救济。”

  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的权利,在宣言通过三十年后,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重申了宣言的基本原则,详细列举了儿童的一些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生命权、隐私权、人身权利、言论自由等。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适当和必要的措施,认真履行保护儿童权利的责任。中国于1990年8月29日在该公约上签字,并于1991年12月29日批准,成为该公约的第110个批准国。1992年4月2日,该公约正式对中国生效。

  为了保护儿童的权利,更好地履行公约的责任,我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做出了不少努力。但是,必须承认,我们对儿童权利的保护与宣言和公约的要求依然相差甚远,在很大程度上讲,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和社会都没有认真地对待儿童的权利,都没有将保护儿童权利放到优先位置上来。这部分地源于成年人对儿童的种种偏见,部分地源于我们宪政与法治建设的滞后。

  毋庸置疑,今天的很多父母都视自己的孩子为掌上明珠,都对自己的孩子关怀得无微不至,甚至近乎溺爱。但是,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许多父母都将孩子视为自己的“财产”,视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而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和与自己平等的个人。在许多家庭里,许多父母不尊重孩子的意愿,随意剥夺孩子的自由选择权,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替孩子规划和设计未来,哪怕这些孩子对此厌恶和反感。比如,许多父母“强迫”自己的孩子学习那些他们根本不感兴趣的东西,“强迫”孩子参与一些他们厌恶的活动,并声称这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和前途。殊不知,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喜好和兴趣,“强迫”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并且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于,体罚和虐待孩子的案例也屡屡见诸报端。

  在许多父母看来,由于孩子“幼稚”和“无知”,因而父母必须替他们做出选择。但实际上,在很多时候,这是成年人的狂妄和专断在作祟,实际上,大多数孩子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经常能够做出与其身心发展相当的合理选择。譬如,一个受过中学教育的孩子,完全知道自己的兴趣所在,完全有能力规划自己的未来,父母不应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头上,不应替他们决定大学的专业和未来的职业。

  在学校里,儿童的权利同样不受重视。首先,中小学的教育过分强调整齐划一,无视孩子的个性和独立。这不仅表现在孩子的穿着打扮上,而且表现在孩子的思想精神上。许多学校都禁止学生留长发、穿高跟鞋,并要求孩子们必须信仰某种教条,孩子们的独立见解往往被视为异端邪说,有个性的孩子往往受到老师和校方的歧视。其次,许多学校仍然保留着摧残儿童的体罚措施,动不动就要对儿童进行惩罚甚至羞辱,严重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近几年频繁发生的儿童自杀事件就是一个明证。再次,许多教师和学校漠视儿童的隐私权,擅自查看儿童的私人物品和日记,过分干涉儿童的个人生活。

  就整个社会而言,对儿童的生命权、人身自由等的保护同样有诸多需要检讨之处。比如,每年都有大量的儿童失踪并被拐卖,都有大量的儿童遭受遗弃,有关部门的执法需要加强,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11月11日,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临名关镇龙凤学校的3名小学生晚餐时,因就餐的食堂房顶被大雪压塌而不幸身亡,校舍安全问题在汶川地震之后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们希望,作为《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儿童权利在这里能得到更加认真的对待。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0 18: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联合国:数百万儿童受暴力、虐待和歧视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19日发表一份题为《世界儿童状况》的特别报告,从不同侧面展示了《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0年来国际社会在儿童领域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将来所面临的主要挑战。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安·维尼曼当天在报告发表仪式上说,儿童基金会选择在19日这一天发表这份报告,目的就是要纪念《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0周年。她说:“《儿童权利公约》是人类历史上获得批准国家数量最多的人权条约。它改变了人们看待和对待儿童的方式。”

  《儿童权利公约》于1989年11月20日获联合国大会通过,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目前已获193个国家批准,是世界上最广为接受的公约之一。公约规定了儿童应享有的包括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等在内的数十种权利,同时确立了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等4项保障儿童权利的基本原则。

  在报告彩色封面的醒目位置上,印有“庆祝《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0周年”的字样。报告共分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有关专家和高级官员为纪念《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0周年撰写的文章,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公约的重要性,以及20年来国际社会在儿童领域所取得的巨大进步和21世纪所面临的挑战等。

  儿童基金会当天提供的有关材料显示,20年来,已经有70多个国家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将保护儿童权利写进了本国的法律法规。与20年前相比,世界各国对儿童保护问题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维尼曼在该报告前言中说,20年来,国际社会在儿童领域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每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从1990年的1250万下降到2008年的约880万,降幅为28%。1990年到2006年间,全球有16亿人能用上较高质量的水。目前全球有84%的学龄儿童正在上学,而且全球小学中男女学生之间的人数差距正在缩小。有关国家为保护儿童不受武装冲突和贩卖儿童等的影响采取了重要举措。

  维尼曼说,但同时也应看到,从全球范围来看,儿童权利还远未得到保障。她说:“目前,儿童仍然死于肺炎、疟疾、麻疹与营养不良等本可以预防的疾病,这是不能接受的。世界上还有许多儿童一辈子也进不了课堂,还有几百万儿童缺乏保护,仍受到暴力、虐待、剥削、歧视和忽视的影响。”

  在谈到儿童工作在21世纪所面临的挑战时,维尼曼说:“如何坚定地将儿童的最佳利益放在所有人类活动的中心位置,是今后20年所面临的严峻挑战。确保每个儿童拥有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11月20日也是“国际儿童日”。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介绍,全球将在20日前后举行160多场各种活动,以纪念《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0周年。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0 18: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国领导人寄语儿童:"儿童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

  儿童的安全、生存和发展是人类进步的先决条件。自《儿童权利公约》诞生以来,国际社会在保障儿童权利、改善儿童生活等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各国领导的温暖话语显示出全世界对儿童的关爱:      

  “无论是中国小朋友,还是外国小朋友,你们都是世界未来的希望。中外小朋友要心连心、手拉手,互相帮助,共同进步,长大以后把世界建设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      

  “父亲们需要懂得,他们的任务不仅仅是给予孩子生命。一个真正的父亲需要具备抚养孩子、为孩子付出的能力。”——美国总统奥巴马      

  “我们的未来在儿童的手中。”——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      

  “对儿童和青年的援助并不是恩赐的行为,而是人性和人道。”——德国总理默克尔      

  “保护儿童、给予他们一个正常的童年是每位公民的职责,是国家的优先任务,为此必须联合所有的力量。”——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      

  “国家机构将继续加强与学校、家庭及民众社会的合作,让儿童健康、全面、均衡地成长,希望你们拥有绚烂的未来,勇敢坚定、充满希望地迈步向前。”——阿尔及利亚总统布特弗利卡      

  “孩子们的未来依赖于国家的公共安全……为了儿童,我们要打击犯罪、盗窃和一切恶行,让他们能够自由地学习和成长。”——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      

  “灿烂的笑脸,明亮的双眼,小手信任的拥抱——我们就是为了这些而活在地球上……儿童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乌克兰总理季莫申科
发表于 2009-11-21 20: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还真多~~~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0 17: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0日是国际儿童日。这是一个由联合国发起成立的纪念日,其目的是为促进儿童保护、福利和教育等事业的发展。

  1954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836(IX)号决议,建议所有国家设立国际儿童日,并在每年选择合适时间、以各国自己的方式庆祝儿童日。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1989年11月20日,联大又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从1990年开始,联合国每年在11月20日为国际儿童日以及纪念上述两份文件通过而举办活动。

  自《儿童权利宣言》和《儿童权利公约》诞生以来,国际社会在保障儿童权利,改善儿童生活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1990年在丹麦举行的第一次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制定了2000年前改善儿童健康和教育状况的具体指标。2002年5月,联合国儿童问题特别会议一致通过了《适合儿童成长的世界》行动计划,明确了在保健、教育、保护和艾滋病防治4个主要领域保护儿童权益、改善儿童生存条件的原则和目标。

  但是,目前世界儿童的生存环境依然严峻。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2008年世界儿童状况报告》统计,2006年全球有970万名5岁以下儿童死于痢疾、肺炎等可预防疾病。其中,超过半数的儿童因营养不良而死亡。另据统计,目前世界上仍有约4250万名儿童缺乏清洁水饮用,每年有约150万名5岁以下儿童由于缺乏清洁饮用水或者基础卫生设施而死亡,全球约有250万名15岁以下儿童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贫穷、战争还使成千上万儿童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最近发布的《儿童保护进展报告》统计,除家庭童工外,目前全世界约有2.18亿名年龄在5岁至17岁的儿童在外从事繁重劳动,其中1.26亿名儿童处在有害的工作环境中。另外,目前全球超过30万名儿童被迫成为士兵,约200万名儿童在参与卖淫和色情行业,每年有约120万名儿童被拐卖,约4000万名15岁以下儿童遭到虐待和忽视。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和希望,儿童的安全、生存和发展是人类进步的先决条件。国际社会应在消灭战争、贫困等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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