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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暂时不能献血?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宜进行无偿献血。
1)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活疫苗不足2周者。
2)接受风疹、狂犬病疫苗不足4周者,或被狂犬咬伤后最后一次注射狂犬疫苗不足1年者。
3)接受动物血清,最后一次注射不足4周者。
4)半月内拔过牙或做过其他小手术者。
5)妇女月经期,妊娠期,流产后未满6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1年者。
6)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1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1月者,肺炎病愈未满3个月者。
7)皮肤局限炎症愈合后未满1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2周者。
8)近5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9)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3个月者。
10)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1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2年,疟疾病愈未满3年者。
什么样的人不能参加献血?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无偿献血。
1)性病、麻风病、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病症及反复发作的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切除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病、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8)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患有其他疾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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