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乌托邦队长等您来提问乌托邦队长的微博乌托邦队长的百度知道乌托邦队长的悟空问答
乌托邦队长的知乎乌托邦队长的头条志愿者报名咨询乌托邦队长微信公众号
加入启智报名志愿者义工登记助力志愿之城
查看: 2881|回复: 14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7-7-18 12:50:19 |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飞儿88在 2007/07/19 06:58pm 第 4 次编辑]

:em108: 时间:2007年07月15号
地址:启智学校
本次活动内容:配合香港志愿者以摊位形式进行亲子活动!
非常感谢所有参加这次活动的广青志愿者们的努力付出,感谢你们在香港志愿者的面前展现出了我们广青志愿者的热情好客、爱心与关怀!虽然与人家香港那边相比,我们的活动组织、活动分工、志愿者能动性、以及一些细小的地方都有着很多的不足,但是我们广青的志愿者在不是很熟悉活动详细流程的情况下,能够主动去跟香港那边的朋友沟通、相互配合、互相学习,以至最终完美地完成了任务,给香港的志愿者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在这里我向你们说声:“谢谢,你们辛苦了”!  :em100:  :em101:
以下是参加这次活动的志愿者名单:(如有遗漏,请与我联系——飞儿!)
思  Mandy  Lingling 方包 绿茶 吖雯 凌悠儿 傻怡 DAVY 江水向东流 BB草 蚊蚊 前进 小志 小岚 阿关 牛奶仔 维生素 IVY 小新 小强 
再一次谢谢以上的志愿者朋友们的辛苦付出!在此也向一些没有请假的志愿者提出友情警告,希望你们能够意识到你们的放飞机,不但会影响到我们的组织形象,也许还会严重影响到我们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切尽在无言中!










































































































发表于 2007-7-18 15:36:40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好似好多服务对象的照片哦……
他们见到有什么感觉呢?呵呵
发表于 2007-7-18 15:40:36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在公开论坛发布服务对象的正面形象是否属于侵犯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不是在启智总队早有共识么?
发表于 2007-7-18 16:37:49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相关照片请进行以下处理:
1、未成年服务对象进行眼睛部位模糊处理。
2、对照片进行水印处理,水印内容必须包含总队信息或广青网网站信息
暂时屏蔽处理。发布人处理后,请自行修改威望值再给以发布。[br][br]-=-=-=- 以下内容由 小狼2007年07月18日 04:43pm 时添加 -=-=-=-

3、建议将照片处理成宽在600像素以下为佳。默认的图片太大,不适宜浏览。
发表于 2007-7-18 21:28:13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这个贴子最后由罗老师在 2007/07/18 09:37pm 第 1 次编辑]

首先好多谢楼上几位提出宝贵意见。
在此想解释几点:
1。启智学校的学生都是有完整家庭的,也有合法的监护人,参加此次活动小朋友都有家长带领参加。活动前已知会过各位家长,活动过程会有拍照和摄像,并告知会有部分相片会在互联网发布。
2。对服务对象相片的处理,应该根据各个服务点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无需处理的,也去进行处理,不如不影。
3。水印和像数会作修改。
4。如此次活动的相片对启智总队有任何负面影响,我愿意承担所有责任。
发表于 2007-7-18 22:10:43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解释清楚就行啦,第四点就没必要了吧,个人并不能代表集体。
发表于 2007-7-18 22:33:31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很热闹!很久没有参加启智学校的活动了,下个学期有机会一定去支持静儿和飞儿……
发表于 2007-7-18 22:54:01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每张相片都充满笑容,大小朋友都玩得很happy啊!
很想知道那天有什么节目令大家如此开心!
发表于 2007-7-19 00:04:37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下面引用由lethe2007/07/18 10:10pm 发表的内容:
解释清楚就行啦,第四点就没必要了吧,个人并不能代表集体。
呵呵!作为服务点的负责义工之一,如果服务点出了问题,负责义工承当责任是理所当然的,这并不是个人不个人的问题,这也要我教啊?
发表于 2007-7-19 12:44:16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个人认为:一般情况下按照广青的规定当然是要给服务对象做处理的,但是每个服务点情况不同,如果已经经过了被服务单位和被摄服务对象及其监护人同意的话那就不用处理了,具体由服务点负责人视活动情况而定。
 楼主| 发表于 2007-7-19 15:23:37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这个贴子最后由飞儿88在 2007/07/19 03:37pm 第 1 次编辑]

发表于 2007-7-20 23:04:20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支持~!
发表于 2007-8-4 21:15:29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绝对支持~~~
发表于 2007-8-4 23:42:37 |

7月15号启智学校与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志愿者交流会分享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1
敬佩罗老师那种勇于承担负责的精神!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