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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志愿服务的珠江模式及其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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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15:10:45 | |阅读模式
中国志愿服务的珠江模式及其研究价值
[来源:广东志愿服务研究网  作者:谭建光  录入日期:2006-5-11  阅读:12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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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文章认为珠江三角洲作为中国大陆志愿服务的发源地之一,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发展,形成了志愿服务的“珠江模式”。其要素是助人自助的志愿精神、日常生活的志愿行为、公民参与的志愿事业、广泛丰富的志愿领域、灵活创新的志愿社团、宽松友善的志愿环境;其特征是探索性、多样性、民间性、自主性、融合性等。志愿服务珠江模式具有启迪功能、示范功能、借鉴功能、劝戒功能、过渡功能等历史价值,值得学术界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志愿服务、珠江模式、助人自助、公民参与
   
    中国广东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是一个充满活力、充满魅力,又变化莫测、难以把握甚至引起争议、引起非议的区域。一方面,率先经济体制改革和探索市场经济,为全国的社会经济转型提供了经验;另一方面,经济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和越来越多的治安案件引起全国的关注。也就是在这种地方,诞生了中国大陆第一条志愿服务热线电话(广州市)、第一个合法注册的志愿社团(深圳市)、第一部地方性志愿服务法规(广东省人大),成为中国志愿服务的发源地之一。从1987年至今,将近20年的志愿服务实践与探索,形成国内最具有特色的一种典范。其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对于各省市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改革开放初期,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珠江模式”、“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等,将不同区域经济特色进行归类,对于鼓励各地区经济发展独特道路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如今,面临中国志愿服务转型与发展的关键时刻,深入研究志愿服务的“珠江模式”,作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一个微观典范,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我们作出初步探索,供学术界同仁、志愿者同行交流。
    一、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含义
    志愿服务珠江模式是采用宽泛的含义,即以珠江三角洲地区志愿服务实践经验为基础,进行理论提升,获取对于其他地区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的因素。由于在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受到较快的刺激,从而发生急剧变化,志愿服务的产生发挥特殊的作用。这种模式就具有不同于其他区域的独特性,值得概括与研究。
    (一)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提出
    虽然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志愿服务发展具有将近20年的历程,但是理论探讨和学术研究却是近年来才逐渐兴起。因为,任何事物都需要实践发展有一定的积累,才能够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并且发掘其理论价值。我们从1996年起开始涉及广州市、深圳市的志愿服务调查研究,撰写的《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志愿服务——对广东省深圳市的研究》曾经在网络广为流传,获得许多研究者、志愿者的查阅。但是,从学术机构的反馈是认为志愿服务的实践时间太短,难以作出有深度的学术提升。所以,我们的调查研究进展减缓,学术与实践的积累共同增长。近年来,一方面珠江三角洲各市县的志愿机构、志愿社团对于学术与理论的需求持续增强。深圳市、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等纷纷邀请我们前往进行调查分析,寻求志愿服务创新发展的途径;另一方面,全国各机构对于志愿服务研究成果的需求增强,各种国家级、区域性论坛纷纷举办,征求我们关于珠江三角洲的相关论文、论著。2005年,在参加“中国慈善大会——志愿精神论坛”前夕,与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与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丁元竹教授等交流,得到专家们的鼓励而正式提出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概念。希望通过对一种区域特色志愿服务的深入研究,发掘有借鉴和参考价值的因素,丰富中国志愿服务的内涵。
   (二)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概念
    志愿服务的珠江模式,既是区域性经验和特色提升的概念,也是具有普遍性、共通性的概念,其要素组成中国志愿服务的内在因素。志愿服务珠江模式产生的基础与经济发展珠江模式具有密切的关系。从改革开放早期经济发展看,珠江模式的“特点是外引内联,利用侨资、外资,创办各种合伙企业和股份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同时通过市场导向制度,实行尽可能替代。” 苏南模式是“以集体经济为主导,中心城市为依托,市场调节为主要手段,县乡政权直接领导的一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温州模式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试产为导向,以小城镇为依托,以农村能人为骨干。” 那么,珠江三角洲志愿服务的产生和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珠江模式”也有密切的关系,如对外开放较早而了解外国、港澳的义务工作;侨胞交往较多而感染公益慈善的热情;经济较发达而引发人们温饱之后的奉献意识;市场体制导致人们的福利问题需要社会化解决渠道等。所以,志愿服务珠江模式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特定区域培育的因素。由于珠江三角洲的改革“先行一步”、率先中外开放,志愿服务的最先发展和探索历程,对于中国各地区具有较大的借鉴价值。我们结合长期的调查和研究,初步概括为:志愿服务珠江模式是以助人自助为理念,以公民参与为途径,以多元融合为特色、以灵活创新为持续生命力的义务性社会服务模式。由于珠江三角洲的志愿服务仍然在发展变化过程之中,特别是区域内部各市、区、镇(街)的志愿服务各有特色,珠江模式也随时变化和丰富。
    (三)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实践创新
    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产生,对于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怎样创造人们相互关心和帮助的氛围,让民众感觉社会仍然具有友爱和温暖,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中国最早产生志愿服务社团的天津、深圳两个城市,方式和内容有所不同。天津市1989年建立第一个街道志愿服务组织,特点是以政府推动为主、社区居民参与为主、友爱奉献精神为主,延续“学雷锋、做好事”的传统,在新的历史时期进行创新。深圳市1989年以19人组建志愿服务队伍,1990年正式注册成立市义工联,特点是以“热血青年”为主、社团自发动力为主、广泛性的热线电话服务和社会调研服务为主,立足于开创新的社会性服务模式,通过借鉴外国和港澳经验而重建中国友爱互助网络。据早期前往调查采访的记者描述,“在采访深圳义务工作者的每一天中,我时刻都被感动着。从深圳义工默默播种爱心的行动中,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准则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照样可以培育起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也就是说,与内地各种志愿服务情况比较,以深圳等为代表的珠江模式是注重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对外开放环境中探索和发展志愿服务。那么,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推进和社会转型的加速,珠江模式的志愿服务调整与创新的经验,更加具有前瞻性和生命力,因此不仅引起内地省市的重视,而且引起海外非营利组织、志愿机构的关注。
   (四)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理论创新
    我们关心和重视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出现,不仅仅是因为服务领域的新现象,而且注意其对于社会经济转型的作用。珠江三角洲地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验区”,许多超前探索随后都引发国内的变革热潮。美国社会学家傅高义(Ezra F•Vogel)在《先行一步——改革中的广东》对于中国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经验的历史价值有专门的论述。“20世纪80年代可视为社会主义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这时候,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已承认,社会主义制度并未取得他们一向追求的经济进步。正当有些国家开始从资本主义世界吸取经验、希望摆脱经济停滞的困境时,广东领导人已充分利用了这一机会,使广东省先行了一大步。” 正是这种经济改革的先行探索,使得志愿服务在珠江三角洲也具有率先发展的条件;同时,志愿服务的探索和实践又为社会结构进一步变革提供动力。“我们认为,社会结构的转型有时候恰恰需要从不太引人注目的辅助领域开始,以不大的代价进行改革实验,获得公众认同之后影响其他领域。社会服务领域与社会政治领域、社会管理领域相比,受关注和引起争议的程度较小,志愿服务与义务工作两种模式共存的局面得到党政部门的许可。然而,不同模式并存、竞争、交流、发展,不仅引起人们社会服务观念的更新,而且引起人民对社会结构、社会管理观念的更新,推动社会的渐进转型。” 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存在,对于珠江三角洲社会管理领域的改革创新具有借鉴价值,对于中国社会服务领域的改革创新具有借鉴价值,其作用首先发生在应用领域,然后引发观念、意识、心理等变革,直接影响理论的创新。反思理论创新的传统,具有宏观理论向微观实践辐射和从微观实践向宏观理论渗透两个途径。志愿服务珠江模式正是第二种途径的代表,在实践的基础上引发中国志愿服务理论、中国社会服务理论乃至中国社会结构理论的创新。其价值不可低估。
    二、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要素与特征
    任何社会模式、经济模式的内在要素往往决定其特征、价值。志愿服务珠江模式虽然形成的时间不长,但是已经逐渐出现具有特色的因素。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概括起来是助人自助的志愿精神、日常生活的志愿行为、公民参与的志愿事业、广泛丰富的志愿领域、灵活创新的志愿社团、宽松友善的志愿环境等六个要素。以下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助人自助的志愿精神
    公民参与志愿服务,在帮助他人、帮助社会的同时,自己也获得精神的充实和素质的提升等回报。这些在外国特别是欧美国家成为常识的因素,在社会转型初期的中国,却是艰难而独特的认知。深圳市义务工作者在1990年成立,公开向社会展示出“爱心奉献、助人自助”的口号时,对一些人而言是非常新颖的提法,对另一些人则引起争议。其实,从国外引入的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理念,本意是社会工作者服务案主(对象)时,要注意帮助对象提高自理、自立能力。但是,深圳市义工引进之后,侧重解释为义务工作者在帮助对象的过程中,自己获得回报与成长(这种回报不是经济方面,而是心理与社会方面)。当时,这种变异没有引起国内认识的太多关注。反而,究竟志愿服务能否强调“自助”、强调收获与回报,成为争议的焦点。因为,这种观念与我们长期提倡的“无私奉献”、“大公无私”产生矛盾。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渐理解和接受“助人自助”的志愿服务理念,如今成为普遍化的一种观念意识。我们早期的研究(1998年)就提出,由“助人自助”引伸出来的“有我利他意识”,既避免了机械否定自我表现利益的传统利他精神,也避免了纯粹个人至上而排斥他人利益的极端利己意识,“即在不忘却自我、不否定私利的前提下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暂且不论珠江三角洲地区志愿者根据实践需要对于社会工作“助人自助”概念的更改是否具有科学性,但是它所引发的中国志愿服务观念变革,促使志愿服务更加大众化、人性化、现实化,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二)日常生活的志愿行为
    珠江三角洲地区志愿者在率先改革开放的环境中,对于消除神圣化、回归世俗化的的热衷心态,在一段时期是比较强烈的。所以,他们学习外国、港澳经验,探索志愿服务方式的时候,没有赋予过高的理想信念,而是立足于既能够帮助他人,又能够让自己充实。所以,特别是早期的志愿者中,有一批人更是执着追求这种日常化的行为特色,由于与当时中国精神文明宣传的要求难以密切配合,渐渐趋于衰落。广州市1987年诞生全国最早的志愿服务热线电话,但是那些志愿者宁愿默默服务,不愿高调宣传,从而使得服务热线的影响力逐渐减弱,现在不再辉煌。佛山市早期诞生的“义工团”甚至引起香港团体的关注和支持,在国内也影响较大。然而,发起人坚持只走日常化服务的路子,不愿意配合宣传和升华,也逐渐消失,被青年志愿者代替。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早期志愿人员、志愿团体“不合时宜”的日常化服务方式,在多年没有受到重视,经历10多年后,如今重新得到社会、机构、志愿者的认同。追求志愿服务的日常化、生活化的志愿服务,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潮流。当我们以历史的眼光反思早期志愿者的探索,更加体验他们精神的可贵和行为的难得。因此,当日常生活的志愿行为在全国逐渐推广、普及的时候,先驱者的努力是不可遗忘的。
    (三)公民参与的志愿事业
    中国的“学雷锋、做好事”与志愿服务有非常相似的地方,但是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党政号召下的群众运动;后者是公民社会中的大众参与。珠江三角洲地区产生志愿服务的一个原因,就是对于过去政治主导的社会服务和政府包揽的社会服务两种状况有所不满。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参与社会服务不仅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公民的权利与机会,不能仅仅在党政的控制和安排下开展服务活动,必须有公民自由、自主、自愿服务的空间。作为移民城市的深圳经济特区,第一个诞生合法注册的志愿服务社团,其成员的动机与作为移民国家的美国公民有相似之处。正如莱斯特•M•萨拉蒙(Lester M.Salarmon)分析,“强烈的个人主义文化特质产生特有的对集权的反对,无论是在政治方面,还是在经济方面。这使得美国人民不太愿意依赖政府来处理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留下了让志愿活动来解决问题的很多机会。”公民参与意识的增长和对政府过度干预的抵制,是现代社会志愿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欧美国家及其它国家都有这类现象。深圳、广州、佛山等率先诞生志愿服务的地区,志愿者虽然没有较明确的减少政府干预社会服务的意愿,但是表现出公民自主服务和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意愿,与各国的情况有类似的地方。
    (四)广泛多样的志愿领域
    中国的“学雷锋”活动与志愿服务发展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服务领域的单一化。原因一方面是志愿组织习惯于围绕政治需要、宣传需要而选择服务项目,较多集中在大型活动服务与公益活动服务;另一方面是传统政府机构对于社会服务领域的控制较多,留给志愿组织的空间极小,故集中在清洁卫生、探访老人、文艺表演等狭隘领域。珠江三角洲志愿组织和志愿者,利用率先经济改革带来的社会结构松动、政府管理松动等条件,不断拓展服务领域。除了经常性的弱势群体服务、电话热线服务、社区生活服务之外,还不断拓展民主参与服务、社会调查服务、环境保护服务、网络交流服务、民意沟通服务等,尤其是开展了艾滋病人服务、文化保护服务、公民权益服务等特殊领域的服务项目,逐渐覆盖社会发展和公民生活的所有领域。一些地方开明、民主的政府机构,逐渐发现并重视志愿组织在社会服务各领域的作用,转移一些政府功能交给志愿组织承担。深圳市委、市政府在义工联设立“社情民意信息点”,通过志愿组织获取社会热点信息,作为党政决策的参考。中山市政府将原来由教育部门调查和统计的贫困学生家庭状况工作,移交志愿组织承担。广州市番禺区政府将原来由统计部门调查和统计的贫困人口基本状况,移交志愿组织承担。志愿组织承担的社会服务功能越来越多,开拓的志愿服务领域越来越广,志愿者能够发挥作用的机会也越来越灵活多样。这种状况,有助于社会形成志愿服务的新观念,即界定志愿服务的关键,不是哪些领域可以服务,哪些领域不能服务,而是在任何领域的服务过程中怎样保持志愿性、自主性、公益性的特征。
     (五)灵活创新的志愿社团
     广东省及珠江三角洲地区作为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试验区”,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党和国家就给予“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省委省政府相应提出“对外更加开放、对内更加放宽、对下更加放权”。 这种探索和创新的精神影响下,各个领域包括志愿服务领域的灵活创新具有较好的条件。因此,珠江三角洲地区形成了两大模式、五大类型的志愿服务社团,相互竞争又互相合作,共同繁荣志愿服务事业。两大模式是产生于对英文“Volunteer Service”的不同译名。深圳市等借鉴港澳地区的经验,翻译为“义务工作”并且宣传推广;广州市等接受共青团中央的统一安排,翻译为“志愿服务”并且宣传推广。两个模式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其分化的现状而打破中国传统“大一统”的局面,带来比较与竞争的活力。五大类型志愿服务社团主要包括:1、青年志愿者社团。由共青团组织发起,党和政府领导人支持,开展社会服务的时候,承担一定的政治形象宣传功能。2、社区志愿者团体。由民政部门发起,政府支持和资助,开展深入社区的日常服务,但是要经常配合政府的工作职能。3、合法注册的民间机构志愿者队伍。伴随中国和广东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民间机构的发展成为新的热潮。珠江三角洲地区各种以社团登记、非营利组织登记或工商企业登记的民间机构,越来越多建立起自己的志愿者队伍,开展针对专门领域、针对专门对象的服务。4、境外志愿社团、民间组织的分支机构。伴随对外开放、中外交流,越来越多的外国、港澳地区非营利组织、志愿社团进入中国,开设分支机构,推动志愿服务。由于珠江三角洲毗邻港澳,境外机构的进入活动与设计分支也比较多。据我们初步了解,境外机构进入的主要是三种背景:宗教社团、慈善社团和纯民间社团。不同背景的社团、机构动机复杂,但是,倡导志愿服务、切实帮助民众,则是共同的倾向。5、没有注册的民间团体志愿者。由于目前的社团登记制度仍然过于严格,特别是对主管部门、挂靠部门的要求导致社团登记困难。因此,大量民间机构、民间社团没有登记,成为“非法团体”、“非法机构”;但由于这种社团和机构太多,只要没有违法活动,通常不被追究责任。越来越多的社团、机构建立志愿者队伍,使得无法统计的志愿者人数非常庞大。正是由于志愿服务社团或者非营利机构的志愿者队伍复杂多样,就突破了原来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单一控制状态,有利于志愿活动的灵活创新。政府、共青团组织的志愿社团,下面挂靠了多种形式的志愿者队伍,这些志愿者就在不违反原则问题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取得创新的成效。民间组织、境外组织、未注册组织的志愿队伍,更是具有较大的自主性,根据公民需求与社会动态开展志愿服务,获得创新的主动权。所以,珠江三角洲非营利组织和志愿社团的灵活创新,构成了区域志愿服务发展的特色,也引起国内外的重视。
    (六)宽松友善的志愿环境
    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形成,除了率先经济改革、社会结构松动、民间力量增强等原因之外,相对宽松和自由的社会文化环境,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珠江三角洲地区人际关系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互不干涉、尊重自由。在经济活动中,容忍企业与个人尝试新的经营方式,仅以成败论英雄,不干预过程与细节;在社会生活中,容忍群体与个人选择多样化生活方式,可以具有不同的价值评判,但是尊重每一个的习惯,这一特色是吸引许多内地人才前来落户的重要原因。由于志愿服务对于中国而言是新生事物,如果很快纳入传统模式,就会窒息其生命力。广东省的情况是省级机构对于志愿服务没有太多管理与控制。团委领导的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除了组织一些影响大的项目如“健康直通车”等工作外,对各地区包括珠江三角洲的志愿服务没有明显的制约能力。民政厅对于各地志愿服务更是缺乏重视,扶持不足、管理更不足。我们认为,当一种新生事物的发展初期,政府的“不作为”、“少作为”也许是最大的机遇,提供了志愿组织探索发展、开拓创新的自由空间。因此,珠江三角洲志愿组织获得更大的自主发展机遇,产生灵活多样的类型与经验,也形成“珠江模式”的内在丰富性。当然,广东省及珠江三角洲的一个特殊做法制约的“珠江模式”的宣传推广。即广东人习惯于“做实事、不张扬”,党政部门的“埋头干、不宣传”,志愿组织的“多服务、少显示”。因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党政部门为了保障经济改革的率先探索不引起争议、不受到干扰,往往采取“经济大胆探索、其他领域谨慎改革”的策略,对于社会管理领域包括志愿服务领域的创新较少宣传和推广。这样,导致有一段时期,国家有关部门和内地省市对珠江三角洲志愿服务的发展不甚了解。如今,随着党和国家重视和谐社会的建设,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提出就引起重视,受到国内外机构的关注。我们认为,这种一段时期内的“不宣传、少宣传”也是宽松友善环境的体现,保障了志愿组织在不受干预、减少压力的前提下自由探索。
    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发展具有一些的特征,我们通过调查研究进行了归纳:1、探索性。珠江模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定型,也不追求定型。珠江三角洲的志愿者希望在现有社会结构中不断探索,寻求志愿服务发展和变革的可能性。他们既不轻率否定现有体制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因素,但也不被动接受现状的制约,一点一滴地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特别是中国的志愿服务到底是服务公民切身利益为主还是服务党政部门工作为主,是引起志愿者困惑的问题。许多志愿组织,正式的宗旨是服务公民利益,但实际运作更多是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珠江三角洲的志愿者在实践中悄悄改变观念,逐渐确立服务公民利益为主的意识。这一变化与一些欧美国家民主发展的趋势相类似。“对公民忠诚优先于对政党的忠诚这个观念,在这些年里,从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变成了人们的共同信念。” 许多观念和行为的变革,如果一开始就在本质问题上争论,往往陷入僵局。利用志愿服务这种不大显眼的领域率先探索,逐渐在人们接受新现象之后,就在社会普及新观念、新行为,付出的社会代价最小。2、多样性。包括珠江三角洲志愿组织的多种类型和志愿服务的多元项目,对改变传统社会及计划体制下的单一模式,具有促进作用。既然珠江三角洲的志愿服务不是上级安排的任务,而是公民自主选择和兴起的服务,追求多样化、追求新颖性、追求实效性、追求个性化等都成为必然的趋势。志愿者从传统服务的扶助弱势群体、改善社区生活;到时髦新兴的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网络服务;再到紧迫领域的精神病人服务、艾滋病人服务;还有参与公共管理机构的社会服务、民意表达服务。志愿者具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开拓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为自己关心和热爱的志愿服务注入活力;同时也有助于促进社会文化和人文精神的多样性。3、民间性。珠江三角洲早期的志愿服务,大多是由热心人士自主发起的,只是在中国特殊的社团管理条件下,寻求挂靠的方式,挂靠在政府部门或人民团体。广州市志愿服务热线的志愿者是受香港义工的启发,希望用较新颖的方式为社会服务。深圳市义工联成立时,之所以主动到民政局注册,意图就是未来有机会脱离主管机构,成为完全的民间团体。佛山市早期的义工团,就是一批热心人的聚合组织。后来,各地区按照国家民政部、共青团中央的要求建立依附官方的志愿机构,但是许多挂靠的志愿团体仍然尽量保持自己的民间色彩。如成功运行多年的广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启智服务总队就是典型的例子,虽然名义上从属于协会,但是所有项目运作都采取民间方式,获得较大的发展。民间性是珠江三角洲志愿者追求的性质,也逐渐以不同的方式实现目标。4、自主性。与民间性相通的是自主性,即决定志愿社团发展和志愿服务项目方面的自主权。应该说,珠江三角洲志愿社团在这方面遇到许多困难,一些志愿者缺乏自主选择和开展服务项目的权利,因此丧失兴趣而脱离社团;另一些志愿者拥有服务安排的自主权,却由于与党政部门的疏离状态而不能获得支持,难以维持志愿组织的发展。可是,志愿者探索各种方式,作出各种妥协,目的就是保障志愿组织的发展既具有自主性又拥有发展资源。中山市采取志愿团体邀请主管机构领导担任社团负责人,但不控制具体事务,由志愿者骨干运作社团的各种事务,包括志愿人员管理、志愿资源争取、志愿服务项目安排、志愿服务效益评估。各层次人员合作顺利,志愿事业获得较快发展。随着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转型和管理体制改革,志愿服务组织的自主性逐渐增强,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发挥作用。5、融合性。处于中外社会经济文化交汇点的珠江三角洲,最早学习外国港澳经验而引进志愿服务事业,也结合中国大陆的国情特点与民俗习惯进行改造调整。因此,志愿服务珠江模式融合了外国经验的特长也渗透了国内探索的结晶,逐渐形成新的特色。如中国志愿者羡慕外国志愿者的服务自主、细致、周到;外国志愿者羡慕中国志愿者的活动大型、人员众多、影响广泛。珠江三角洲志愿者努力将两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既保持大型服务、创造氛围的优势;也吸收个性化服务和追求实效的精神,达到新的效果。
    分析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要素与特征,大致描述了珠江三角洲志愿服务发展的独特性,也揭示其可借鉴、可参考的因素。诚然,志愿服务珠江模式仍处于变化过程,将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新要素、新特征,需要研究及时总结和提升。
    三、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研究构想
    我们的调查研究发现,中国志愿服务发展过程中,珠江模式的产生具有特殊的历史价值。第一、启迪功能。各地区志愿者通过对珠江三角洲志愿服务的了解,发现伴随社会转型的社会服务可以有多种方式、公民参与可以有多种途径,从而打破传统单一的限制。第二、示范功能。由于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提出,引起中国其他志愿服务具有特色的地区也深入研究、提炼理论,归纳各种不同类型的模式。正如经济建设的区域“模式”、社区建设的区域“模式”,“应该说,这些实验区,尤其是曾经勇立潮头的国家级实验区,无论他们当初的探索是否被广泛认可,是否成为社区建设的主流,他们都为中国城市社区建设航路的开通、思路的成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确实如此,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崛起,为各地区树起标杆,富有特色的各种区域志愿服务先后诞生,就为形成中国特色志愿服务提供了基础。第三、借鉴功能。珠江模式可以成为不同地区和不同机构志愿者借鉴、参考、学习、模范的对象。中国人的思维里有崇尚经验的传统,“先行一步”是最困难的。既然珠江三角洲有了探索和实践,国内其他地区学习和移植就非常正常了。所以,全国各地前往广州市、深圳市学习志愿服务实践经验,学习志愿服务经验立法的特别多,他们能够找到借鉴和参考的因素。第四、警示功能。珠江三角洲志愿服务的探索也走过弯路,出现挫折,甚至有些失败的实验。然而,它们的最大价值就是让后来者得到警示,不再重复这些错误。如有些地区探索志愿服务民间化的步伐太急,党政部门、人民群体负责人不兼任大型志愿社团的领导职位,改由志愿者骨干担任。结果造成两个不良后果:一是志愿者与党政部门缺乏联系,难以争取资源开展服务活动;二是志愿者对党政要求、纪律不了解,一些服务活动操之过急,与党政部门产生矛盾冲突。所以,珠江三角洲大多数地区的大型志愿团体,都选择由党政部门、人民团体负责人担任领导,而常务职位由志愿者骨干担任的模式,运作效果比较好。通过珠江三角洲的实验与过滤,外国志愿服务经验中有价值的因素可以借鉴,不适合中国国情的因素就放弃,不至于产生新的矛盾。第五、过渡功能。我们认为志愿服务珠江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内在因素不断发展变化。另外,珠江模式的产生,也是为了促进中国志愿服务从单纯借鉴外国理念、单纯总结地区经验的状况中突破,通过特殊区域的深入研究探讨中国特色的形成。一旦中国志愿服务的丰富性和多元化真正形成,“珠江模式”的说法就完成历史使命,将推出历史舞台。当年,费孝通先生提出的经济发展“珠江模式”、“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在产生重大影响之后,现在逐渐消失“模式”特征。甚至有人预言基于特定因素的这类模式“从而最终趋于消亡。” 我们认为,志愿服务珠江模式也将经历从诞生到“消亡”的命运,这恰恰标志中国志愿服务的繁荣兴旺,已经不是少数“模式”独领风骚,而是多元化志愿服务为社会和民众带来幸福。但是,这种变化并不否认和忽略“珠江模式”在一定历史时期对中国志愿服务的重要推动作用。
    鉴于珠江模式对于中国志愿服务的现实创新和历史积累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计划开展专题研究,通过一段时期的集中调查、分析、归纳、提炼,揭示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丰富内涵与独特因素,提供学术界同仁交流。
    (一)珠江模式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
    珠江三角洲地区最早诞生志愿服务热线是1987年(广州市),距今将近20年;最早诞生合法注册的独立志愿服务社团是1990年(深圳市),经历了16年;最早诞生地方志愿服务法规是1999年(广东省人大),也有7年历程。在志愿服务实践探索和发展的时候,高等院校、学术机构开始关注并介入研究。当然,初期的研究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更多是应付志愿机构委托的任务而临时调查及写作。广东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青年学系从1996年起介入和追踪志愿服务的研究项目,在完成委托任务的时候注重积累原始资料,以备学术研究使用。前三年对产生第一个志愿社团的深圳市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研究,撰写的《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志愿服务——深圳市志愿服务发展历程研究》在网络上发表之后,社会反响较大,成为研究中国志愿服务的人员较多引用的文献。随后,承接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新会区、番禺区、南海区、顺德区、宝安区、南山区等委托的志愿服务调研项目,从而比较全面收集和积累各地区的文献资料、口述资料。近年来,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与中山大学、广东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合作,成立了“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中国族群研究中心志愿服务研究所”,吸引专家学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理论探讨与调查研究。最主要的精力是筹备出版“中国广东志愿服务研究丛书”,已经出版《中国广东志愿服务发展报告》、《中国深圳志愿服务发展报告》等应用性研究成果和《与志愿者同行——中国广东志愿服务调查记实》等原始资料汇集。通过学术机构与志愿社团的密切合作,在指导、推进服务活动的同时更加深入了解情况,收集资料,为调查研究提供良好基础。
    (二)珠江模式研究的方法与途径
    自从2005年,获得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与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丁元竹教授的鼓励和指导,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中心在“中国慈善大会——志愿精神论坛”上正式提出“志愿服务珠江模式”之后,就开始筹备、安排专题研究。主要是借鉴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方法,依靠原始文献分析、访问调查、参与观察而进行研究,同时辅助一些问卷调查的手段。在方法与途径上,我们特别重视参与观察。因为,珠江三角洲志愿服务的发展,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志愿组织、志愿者是在服务活动时表现出各种心态,公众也是接受服务时具有各种反应。研究者如果置之度外,纯粹客观收集资料、进行分析:一方面难以获得志愿者、服务对象的配合,收集的资料具有局限;另一方面对于资料的理解缺乏真实性和深入性,特别是对于资料背后所反映的微妙因素难以把握。我们在10多年跟踪调查珠江三角洲志愿服务的历程中感觉到,志愿者对于专家学者的态度发生变化。志愿服务产生的初期,许多志愿者认为,最主要是热情服务、踏实服务。所以,志愿组织很少邀请专家学者作深入研究(应付研讨会文章而约写稿件除外),志愿者对于专家学者的调查也缺乏配合的兴趣。然而,伴随志愿服务推向深入,各种机构和社团普遍面临“低水平徘徊”的困境。即不论怎样努力,志愿服务仍然局限在少数项目,仍然只吸引一般的民众,仍然缺乏持久发展动力。因此,志愿组织和志愿开始寻求“智力支持”。正如丁元竹、江汛清所分析,“在志愿者工作过程中,专家队伍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技术分析和信息处理方面,专家会发挥关键的作用。专家提供的技术和信息将影响到志愿者工作的决策可行性、决策的执行、监督和评估。” 我们感觉最为明显的变化,就是在早期通常是我们寻找志愿组织作为研究对象,近些年来是珠江三角洲许多志愿组织来邀请我们前往研究和分析。由于志愿组织、志愿者希望通过我们的研究成果获得启发,改进和提升服务,所以,能够收集比较真实、详细的原始资料。当然,这些“委托研究”也面临一种难题,即志愿组织不大愿意调查者关注对组织权威的批评意见。我们解决这一难题的途径是采取“明线”和“暗线”两种场景调查。“明线”是通过志愿组织安排接受调查的志愿者、服务对象、相关公众进行访问,参加志愿组织的服务活动,获得一部分资料。“暗线”是利用我们长期为志愿者培训、咨询、指导的机会,与相当多的资深志愿者、前任志愿者建立密切联系,在晚上时间或休闲假期约请他们访,或者参加“资深志愿者”的另类活动,了解不同角度的观点、信息。一般而言,“明线”调查获得的资料与“暗线”调查获得的资料会有较大区别,但并没有本质区别。我们撰写应用研究报告时,基本上不直接采用“暗线”调查资料,仅仅在对策建议时参考这些资料;从事学术研究活动是就注重并采用“暗线”调查资料,与“明线”资料对照,对志愿服务进行深度分析。我们的这种独特调查方式、途径,不是纯粹、单一的学术研究途径,但是适合中国及珠江三角洲志愿服务的现实环境,能够了解真实状况和揭示深层因素,也请学术界同仁分析和指正。
    (三)珠江模式志愿服务研究的价值与局限
    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研究,是通过对于一个具有外部特殊性和内部丰富性的志愿服务区域案例,进行全面、深入、细致、规范的研究,在具体分析何种因素的基础上提炼总体特征。这样,珠江模式作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一种代表类型,也有助于构成全国志愿服务的丰富性,促进中国志愿服务水平的提升。
    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外部特殊性就是与其它区域志愿服务(或其他潜在的志愿服务区域模式)不同的特质。由于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改革的“先行一步”、对外开发的前沿位置,在志愿服务的诞生与发展方面也形成明显的特色。我们可以参考经济学界对于经济发展珠江模式的界定来看外部特殊性。经济发展的珠江经验或模式是“以放权改革和以市场为导向,在搞好国有制经济的同时建立以非国有经济为微观经济基础、以有效的宏观管理为支柱的现代市场经济和以外向型经济为‘火车头’的开放经济,将改革、开放、发展的优势聚合在一起而一心一意搞好经济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虽然这些特征随后在全国许多地区也逐渐形成,但是珠江三角洲的率先探索过程是得到肯定的。我们初步概括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总体特征是——以助人自助为理念,与公民参与为途径,以多元融合为特色,以灵活创新为持续生命力的义务性社会服务模式。这些特征的一些要素将来会推广到其他区域,一些要素伴随时代变化可能逐渐消失。但是,率先形成这些特征并且构成中国志愿服务的新型要素,这种历史价值是得到社会认可的。
    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内在丰富性,是指珠江三角洲区域内的各市县大胆探索志愿服务的不同类型,形成多元化格局而不是简单统一格局。我们调查中发现,深圳志愿服务的不断创新特色、广州志愿服务的微观灵活发展特色、佛山志愿服务的多元融合发展特色、中山志愿服务的人性发展特色,形成珠江三角洲内部分化的“四大特色”。其他市县也大胆探索适合自己的志愿服务方式、途径。目前,广东省的党政部门和人民团体,对于志愿服务缺乏统筹、整合的力度,也缺乏支持、促进的力度。从消极影响看,缺乏全省志愿服务的整合提升,导致发展的进程减缓;从积极角度看,缺乏全省统筹与整合,恰恰提供各市县自由探索的空间,有利于丰富性和多样化。我们认为,一种模式的内部若“千篇一律”,反而缺乏持久创新与发展的动力;内部的丰富和多样有利于互相竞争、互相学习,共同繁荣志愿服务事业。
    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研究局限,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珠江三角洲民众,注重志愿服务的现实发展而忽略志愿服务的科学发展。通常是依据现有信息或现有经验而组织志愿社团,开展志愿服务,遇到问题才咨询专家学者。因此,珠三角志愿服务的发展与当年的经济发展一样,存在缺乏规划、缺乏预见而不断走弯路的问题。一些阶段性有效的经验恰恰成为进步发展的阻碍。二是珠江三角洲的志愿组织、志愿者存在“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的传统心理,满足于个别志愿社团的活跃而忽视资源整合、服务提升。从而导致珠江模式的研究中难以归纳更高层次的经验、特征、规律。志愿服务的微观性决定了研究成果的微观性,提供全国参考和借鉴时需要进行转化。三是珠江三角洲志愿服务吸引的学术研究力量不足。专家学者对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视,主要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仍没有将志愿服务纳入视野。即使接受志愿组织的委托,也是应付式地完成任务、交付成果,导致难以积累有科学性和深度的学术成果。四是专家学者的“领域意识”太强、合作精神不足。珠江三角洲地区人们灵活自主发展的习惯,影响到学术界各自为政、不愿合作,导致志愿服务的研究难以聚集多学科、多领域的智慧。四是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中心的成员及其网络,重点是提供应用研究和智力支持,学术积累与理论功力不强,开展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研究遇到较多困难。最重要的一点,志愿服务珠江模式是特殊社会历史、区域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具有特殊的经济文化因素影响,推论全国志愿服务的时候必须谨慎、小心,避免“以偏概全”的问题。
    我们愿意通过微薄的努力,再联合学术界、志愿组织、志愿者的力量,逐渐推进志愿服务珠江模式的研究,探索其历程、特征与启示,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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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寿仁、李红。温州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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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66号,广东青年干部学院研究中心谭建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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