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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mark]再转,TC检讨书一份。^_^
(下次要习惯在这里发贴的说)
2月18日,本人参加了广青的“绿苗”活动,但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错误,现向组织阐述具体情况并作自我检讨。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我带了一位朋友,是广青的新会员,打算一同前去服务点,但是不知道她同时叫上了她的一位同事(名叫阿鹏)。因此,这次绿苗活动我带着两位新人,其中一个还是没有完全了解广青服务的一些注意事项的友人。车上,阿鹏给我吃口香糖,而我一直到了信孚福利院还没有把其吐掉,留下祸根。在一次下楼过程中,本人碰到一位小朋友,当时不知道其属于精神有点问题的小朋友。他问本人要口香糖,因为他见到本人正在吃。我对他说没有,去问给我口香糖的那位哥哥拿。本打算打发小朋友的一句话,想不到那小朋友真的向阿鹏要口香糖。而阿鹏由于初次参加这样的活动,不懂得怎样拒绝小朋友的要求,给那位小朋友把整一瓶口香糖都抢去了。被抢后,阿鹏多次叮嘱小朋友不要把口香糖吞进肚子里。后来,我和阿鹏感到事情不对,怕小朋友把口香糖吞了,于是走上3楼联系那里的护工。经过调查,确定那小朋友果真把口香糖吞了,并且还分给3位小朋友吃,当然也是吞了。从而造成对小朋友严重的伤害。
本人从05年10月加入广青,参加信孚福利院的活动都有3次之多,对广青的活动也是有一定的了解。但是,这次我犯了严重的错误。首先,在带朋友第一次参加活动时没有提醒她不能带非会员的朋友参加广青的活动。其次,我没有对阿鹏作活动上的指引。第三,自己也没有注意个人的行为,如到了福利院还没有吐掉口香糖等。第四,没有及时阻止阿鹏的行为。造成4名小朋友吞下口香糖的严重事故,纯粹是本人没有抱着一夥对小朋友负责的爱心去参加活动。回顾自己以往参加的几次活动,本人好象都没有全身心地投入到关怀服务对象中去,每次都好象在那里玩的那样。这从我到现在对福利院的小朋友的名字和人都记不上几个就可以看出。这里,我郑重地向广青组织承认错误。
有错就应该改。本人会再一次了解广青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及每个活动的内容与注意事项,多向身边的朋友和同届的义工宣传。同时,为了进一步了解广青,多为其他志愿者服务,要争取成为届长。
以上就系本人的检讨啦,由于用普通话,表达得5系几好,请大家自我斟酌啦!
检讨人:TC[/watermar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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