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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道黄埔大道等19条道路有望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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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23: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市建委主任侯永铨在发布相关议题。 南都记者 冯宙锋 摄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

    时间:2014年7月28日下午6:30

    地点:市政府1号楼新闻发布大厅

    发布议题和发布人:●《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广州市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

    ●《广州市城市道路改造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市建委主任侯永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若干问题的决定》(市安监局副局长彭超盼)。

    未来两年内,广州大道、黄埔大道等19条道路将开工改造。市区以及与周边城市连接道路共381个项目纳入广州市城市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库”。“项目库”将成为广州今后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项目的重要来源。“项目库”动态管理,社会舆论关注的建设项目可“纳入”。昨日,《广州市城市道路改造建设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未来5年道路改造分为三类

    《行动计划》将广州市未来5年的道路改造项目分为三类,市本级道路项目、区级道路项目、与周边城市连接道路项目。其中,市本级道路项目皆为新开工项目。重点从完善主干路网、新增或改造进出城通道、增设过江通道、消除主城区交通瓶颈、支撑重点地区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近期实施包括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一期、二期,黄埔大道快速化,金融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等19项;中期实施项目10项,包括18公里长的广花一级公路(S114)快速化改造、4.1公里的临江大道东延线等。

    区级道路项目包括续建和新开工项目,共320个。其中,越秀27个、海珠3个、荔湾17个、天河17个、白云34个、黄埔12个、花都91个、番禺10个、南沙53个、萝岗20个、从化20个、增城16个;与周边城市连接道路项目也包括续建和新开工项目,共32个,包括高速公路、公路及城市道路等,已列入相应的计划。

    这个包括381个项目的“库”将成为广州今后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项目的重要来源。

    其中,广州大道和黄埔大道这两条南北向和东西向的主干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十分受人关注。根据建委提供的建设项目计划表,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一期北起于天河路,南至广州南站,全长19 .6公里,二期项目为广州大道北走廊10 .1公里;黄埔大道快速化项目西起东环高速,东至官田立交,全长8公里,双向10车道。

    广州市建委主任侯永铨解释,快速化有两个手段,减少红绿灯,让车快速通过,再有是拓宽部分路段增加车道。

    体育西和华夏路拟建跨线桥

    在市本级中期建设项目计划表中,体育西路—华夏路跨黄埔大道跨线桥项目也很惹眼。桥长预计约460米。广州市建委透露,对于该项目要进一步加强景观及与地铁的关系论证,需与地铁13号线一起实施。

    “现在只是初步方案,还要做方案设计和环评等,项目怎么建很难回答,”侯永铨称,“项目库”中有些项目论证下去不一定实施得了;有些市民关心的、社会舆论关注的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等反映的建设项目需求仍是一个重要渠道,经研究论证科研后将补充纳入“项目库”。

    他称,划分近期和中期项目计划,主要是考虑到项目的迫切性、征地拆迁难易程度、经济合理性、政府财力、投资强度及实施条件等因素。

    “原则上2016年(底)前,近期19项全部开工,”侯永铨补充。

    专利保护

    认定专利侵权

    需20日内向社会公开

    认定假冒专利行为,需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同时,广州将建立定期巡查制度,进行专利行政执法。昨日,《广州市专利行政执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办法》对专利侵权纠纷和假冒专利案件的办案时限也分别作了规定:在专利侵权行为处理方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侵权事实成立的处理决定应当自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而对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立案上,专利行政部门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应当自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

    与此同时,《办法》提出将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工商、版权、公安、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科技、海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专利行政执法。

    对作出认定侵权的处理决定及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办法》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打击侵权假冒的社会影响力,使专利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

    向专利行政部门举报假冒专利行为的有功人员,将给予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身份要保密。

    安全监管

    重点监管

    住改仓、专业市场

    对住改仓、专业市场和公众聚集地三类地区重点监管,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健全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昨日,广州市安监局副局长彭超盼通报了《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若干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

    “广州将实行安全生产分类监管,集中解决住改仓(厂、商)、专业市场、公众聚集场合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问题,”彭超盼介绍,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按照所监管对象的隐患及危险性大小进行分类,使监管的力量得到合理匹配。“类似危险的化学品或者是人口密集的场所,将会成为重点监管对象,监管频率将提高;一些危险程度相对比较低的,比如士多,或者是生产普通物品的工厂或者仓库,监管频率会适当降低,”他称。

    另外,《决定》还提出新闻媒体视频类公益性宣传免费播放,并且时间每年应不少于180分钟。“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健全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在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上取得决定性的安全保障,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死亡指数明显下降,城市安全风险可控,安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彭超盼称。

    雨水控制

    广州打造“海绵城市”

    新建项目要配建控雨设施,力争减少水浸街

    广州市力争打造“海绵城市”!市内今后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必须同步建设雨水径流控制设施,以确保雨水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流量。昨日,《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以下简称《控制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称,《控制办法》遵循“源头控制”、“低影响开发”的原则,有利于减少“水浸街”。

    地下建“海绵”吸水

    广州是华南地区降雨量最高的城市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地表不透水面积增加,“水浸街”事件频发。

    “必须从源头上控制雨水径流,减少进入城市排水系统的雨水量,”吴明场称,今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同步建设雨水径流控制设施,比如增加绿地、可渗透路面等提高对雨水的滞渗能力,确保“建设后的雨水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雨水径流量”。《控制办法》遵循“源头控制”、“低影响开发”的原则,有利于减少“水浸街”。

    雨水径流是指大气降水落到地面后未进入土壤沿地表流动的水流。“城市排涝五字方针,‘滞、渗、蓄、排、抽’,以前侧重‘排和抽’,《控制办法》就是强化‘滞、渗、蓄’,”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吴学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雨水径流控制设施就好像在城市地下建一个海绵,下雨的时候吸水,干旱的时候还能靠蓄水灌溉等。”

    根据《控制办法》,城镇公共道路雨水的排放和削减应当设置渗排一体化系统;新建项目硬化地面中,建筑物的室外可渗透地面率不低于40%;人行道、室外停车场、步行街、自行车道、广场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应当分别设置渗透性铺装设施,其渗透铺装率不低于70%;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除公园之外的绿地中至少应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沉式绿地。

    控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同时,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除城镇公共道路外,每万平方米硬化面积应当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控制办法》要求,雨水径流控制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规划部门在给建设项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时,就应该将建设项目的雨水控制措施告知建设单位,建委单位委托设计的时候应当根据水务部门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将初步方案报建设部门审查时,建设部门审批前要征求水务部门的意见,规划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要把一道关,绿化、建设、水务等部门是全流程监控,以此保证建设单位配建控雨设施,”吴明场称。

    《控制办法》罚则明确,公共设施的雨水径流控制设施不合格,建设单位不返修或者重建的,处以工程合同款2%至4%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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