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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戴维斯

致冰山上的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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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0 08:29:07 |

致冰山上的来客

楼上和楼主都好久无见了!
发表于 2007-9-20 22:42:16 |

致冰山上的来客

楼上好内无见啦,几时一齐约埋楼主出黎聚聚............
发表于 2007-9-21 11:35:29 |

致冰山上的来客

就由楼主推荐一间野出来吃吃啦。
 楼主| 发表于 2007-9-23 22:01:03 |

致冰山上的来客

下面引用由冰山上的来客2007/09/19 11:02pm 发表的内容:
还是那句话:不管是谁,只要在论坛上发广告贴的,一律删除!屡劝不听者,封 IP、ID!!
其他地方我管不着,这里是“广州青年网”论坛,是志愿者的论坛!不是什么娱乐八封的网站!!
真要阁下一句:既然阁下真的 ...

发现你这个人真的不可理喻到极点,我干嘛没事找事要搬老乌出来评理啊,换句话来说,你连这点小问题都摆平不了当什么版主
还是那句话:不管是谁,只要在论坛上发广告贴的,一律删除!屡劝不听者,封 IP、ID!!
其他地方我管不着,这里是“广州青年网”论坛,是志愿者的论坛!不是什么娱乐八封的网站!!

坦白讲,你这些说话只是在显示你的权限而已,娱乐八卦网站的定义是什么,要是你爱那样上纲上线,广青也不需要那么多版块,只要志愿活动预告论坛和志愿营地做分享就好了,其他一律不用提,这是志愿者的论坛,不需要其他的是不?!
还真服了你,之前含沙射影讥讽别人收钱为餐厅卖广告而自己如何高尚,现在知道这个说法站不住脚,又搬出“这里是“广州青年网”论坛,是志愿者的论坛!不是什么娱乐八封的网站!!”
转话题还转得真快,服!
当然,这里你最大,你不单是版主,还有权封我ID和IP,属于管理员级别了,麻烦以后留言前想清楚再说,不要动不动讥讽别人,也不要动不动搬出封ID封IP这些权力,这不是一位明智明理的管理者所为。
这是本次话题的最后回复了,再说无益,就此打住,偶要跟老朋友打招呼,不和你玩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9-23 22:05:14 |

致冰山上的来客

下面引用由千个太阳2007/09/21 11:35am 发表的内容:
就由楼主推荐一间野出来吃吃啦。
楼上两位,的确好久没见,偶以后可能会长驻广州,大家就能多见面啦,想不到一回来要为点虾毛小事回复来回复去。
这两天去探访了些婆婆,很久没去,有些路都不认得啦哈哈,有活动电话通知我啊,刚回来,可能有点忙,不能天天来这里看啊
发表于 2007-9-23 23:05:00 |

致冰山上的来客

人言无可畏...无所谓有无所为而无畏....无有对错...只有我喜欢...那怕...玩转天..
发表于 2007-9-24 23:55:17 |

致冰山上的来客

到底是谁不可理喻?!一方面口口声声说自己如何如何有理,另一方面又不敢找站长评理!!
阁下到底怕什么呢?!既然有道理就可以走遍天下,至少也可以向上反映嘛~!然而,阁下却不敢!!
我在论坛的管理权限与处理问题的能力不用阁下操心,只要阁下再发广告贴就立即处理,决不姑息!
发表于 2007-9-25 00:54:15 |

致冰山上的来客

无伤大雅噶事情,何必执著处理呢!
发表于 2007-9-25 01:00:30 |

致冰山上的来客

星伯五好咁八挂啦...肯定又会有人话观点与角度不同..就等距地继续讨论落去啦..事实又好似真系大家出发的观点与看待事物噶角度不同噢
 楼主| 发表于 2007-9-30 12:12:31 |

致冰山上的来客

唉,还在闹啊,服鸟。
不知道版主老在撩我找站长评理目的何在?甘委屈你找他哭喊去罗,俺自小比较独立,自己事情喜欢自己处理,不存在什么关系后台撑腰这个说法的,也没这必要。
有理行遍天下这话绝对认同,不过看对谁说,这个贴到现时四百几的点击,基本上常来广青网逛的人都应该看到了(可能这也是你为什么不肯正面承认的原因),你认为乌会不知么?你认为他为什么知道看到而不发言?你如果真是他朋友,应该知道他性格,及处事态度。
这件事本来非常简单,你有你版主职责,我有我作为会员对你留言的申辩及解释。大家本来都没错,但任何事都不是绝对的,而你一开始就主观地、绝对地认为我是一个收受利益而到处帮商户卖广告的人。一开始你这样认为我不觉得有问题,我在其他论坛一样被人质疑过,但解释后,大家互相认识了解后,现在反倒成了好友。
而你呢,请阁下看看自己在我解释发贴的原意及善意地希望大家多多交流沟通的前提下,你老兄回复了我什么,如果说在别人解释后还出言语带讥讽,含沙射影地污蔑别人的作品是你的作风,那我没话可说。
我私下回复时,也只是善意提醒你说话态度不用这么严厉的,即使你完全是对的。作为版主,以理服人最重要。如果你好声好气,作为尊重你是版主或是当你是朋友,改一改我的发贴习惯这种小事我还是乐意照办的,问题是你一开始就很主观地认定我的贴是收受利益而发,而且让我不发电话地址的语气态度相当不友好。你要评理,让看到你回复我的会员来说吧,你这样说我算不算是侮辱行为?!
这点,你何不去志愿营地看看希音是怎么和会员沟通的?
而到后面,当你知道我“可能,不是”带有商业目的地发贴后,话题马上又转成别的,什么这里不是娱乐网站什么的,而对前面只字不提,从这里开始我就觉得你的目的很单纯地只是要赢,无论对错,暂不低头,因为那会让作为版主的你很无面子。
你一直催喊着要我找站长评理啊什么的,唉,我的感觉那只是些落后地区无文化的村姑撤野时会做的事,什么评不评理啊,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按你的说法,请容许我再打一个显浅的简单易理解些的比喻:某天你对人说“喂,你想证明自己不是胆小鬼吗,你找人打架去啊,你打了,我就信,不敢吗?那你只是个胆小鬼!在说什么大话”
哈哈,够明白了吗?如果你说要我干嘛我就干嘛来证明我自己,那我不是傻得很可爱?!
回完这个,非特别事不回鸟,为这点小事也犯不着大动干戈,坦白讲,如果不是因为你第一次回贴的语气和态度令人讨厌,以及污蔑了我的作品和人格,我也不会和你扛,有时间,去做些有意义的事仲开心。
不说了,解释又解释完鸟,兼画公仔画到出晒肠,系要不服输继续要找人评理随你,我就不奉陪了,顶多不在这个版发贴就是,反正贴子放在这,你觉得你有理就别删,就让人看,功过也让别人说去罢。

发表于 2007-9-30 23:25:45 |

致冰山上的来客

本人自从当广青论坛的版主以来,处理问题都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来都是对事不对人。
之所以建议阁下就广告贴的问题向坛主反映,恰恰就是体现了上述原则。而阁下却一直不敢面对。
作为版主,删除广告贴、封 ID、IP 完全是职责范围以内的事情,不用阁下教我如何去做!
本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论坛,不偏不倚,光明磊落!原则是不会因为某个人或某件事而改变的!

发表于 2007-10-5 10:48:02 |

致冰山上的来客

支持版主
发表于 2007-10-6 00:20:53 |

致冰山上的来客

这里有我熟悉的名字啊!!!我好挂住你地啊
发表于 2007-10-6 17:06:23 |

致冰山上的来客

    哈哈~老乌~好忙啊~。老乌说:“手掌也是肉,手背也是肉。这些小事不要烦住我。你们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啦”
    这里也有我熟悉的名字啊!!!好久没见了,我好挂住你地啊~:)
发表于 2007-10-7 00:26:42 |

致冰山上的来客

[这个贴子最后由冰山上的来客在 2007/10/07 00:27am 第 1 次编辑]

以上好象是“老新”说的?老乌的性格和负责任的态度应该不会这样说的!
老乌 再忙,应该处理的事情也是会处理的,应该回答的问题还是会回答的。不信你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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