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 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党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少工委、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各高等学校团委: 今年是广东志愿服务25周年,今年3月5日是第13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精神,弘扬雷锋精神、推广志愿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省委宣传部、省直工委、团省委、省文明办、省少工委、省志愿者联合会决定设立3月为“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并定于今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粤志愿·粤幸福”广东“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以下简称“行动月”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省领导担任顾问、主办单位负责人担任正副主任、主办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志愿者联合会,负责主题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地市参照成立本级组委会。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全省统一行动日活动。3月5日为“行动月”全省统一行动日。当天,组委会将在广州举行全省“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启动仪式,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分别设立会场举办当地“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举办志愿服务集市、志愿服务体验活动等形式,依托志愿服务“地图”(广东志愿服务“地图”由全省各县(市、区)分别绘制的志愿服务“地图”组成,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全面展现各地志愿服务项目(活动)、组织和阵地的分布情况),组织和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报名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掀起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潮。 (二)开展省直机关党团员“创先争优学雷锋志愿服务我先行”主题活动。在省直机关党团员干部中发起示范行动倡议,组织动员省直机关单位建立党团员志愿者服务队并于全省统一行动日当天及“行动月”活动期间,组织动员党团员志愿者率先垂范、立足岗位、走进基层社区,通过志愿服务“地图”报名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便民服务、环境保护、技能培训等“创先争优学雷锋志愿服务我先行”主题活动,倡导志愿服务新时尚,推动志愿服务内化为机关党团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三)开展各行业各领域“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主题活动。各行业各领域要积极建立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群众体育、助老助残、城市文明、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应急救援、扶贫济困、科普推广等领域的专业志愿者队伍,组织专业志愿者队伍走进社区、走进基层,为空巢老人、留守少年儿童、外来工、外来工子女和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各类社会志愿者组织、社会志愿者骨干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深入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并依托活动的开展,推动队伍建设和品牌打造。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青联委员结合自身实际,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并深入贫困地区、深入城市社区、深入困难群众中,开展便民利民惠民志愿服务活动。 (四)开展大中小学生“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主题团、队日活动。在高等学校,健全和完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大学生志愿者立足校园,走向社会,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各个领域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中小学校,发表“善言善行”主题倡议,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善言善行·快乐你我”红领巾新风尚活动,动员中学生就近就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存好心、说好话、做好事。各级团组织及大中小学生可将参加团省委“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和少先队“飞扬的红领巾”主题队日竞赛作为主题活动之一(详情请登陆http://trjs.gdcyl.org和http://www.gdcy52.org/drjs/index.jsp查看)。 (五)深入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活动期间,全省各地要结合“行动月”活动的开展,深入实施“朝阳行动”、“稻草人”计划、“健康同行”等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扎实推进志愿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要举办一期“朝阳快乐营”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与外来工子女结对走进城市、走进大学、走近文化科技;“稻草人”各试点地区要深入推广“社工+志愿者”工作模式,强化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组织“稻草人”志愿服务队为社区少年儿童提供安全宣讲、日常守护、社区巡逻、快乐陪伴等服务;各“幸福广东·健康同行”市、县、镇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要组织医疗卫生志愿者深入贫困村,为农村人民群众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 (六)启动首届南粤志愿服务“红棉奖”评选表彰活动。3月5日当天,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社工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将联合启动首届南粤志愿服务“红棉奖”评选表彰活动,并向各地下发活动通知。各地要按照评选表彰活动的统一部署及要求,及时下发活动通知,制定活动方案和宣传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和评审机构,并依托“行动月”活动的开展,广泛发动各类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关注、支持和参与评选表彰活动,扎实推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顺利开展。 (七)举办南粤志愿文化大讲堂活动。3月中旬,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志愿者联合会将正式启动南粤志愿文化大讲堂活动,邀请国内外志愿服务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优秀志愿者骨干主讲,为各行业各领域志愿者骨干开展服务技能、项目运作、团队管理等内容的培训;邀请志愿服务领域的专家学者、志愿者领袖(公益达人)进行互动交流,增强相同领域的志愿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并针对制约志愿服务发展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南粤志愿文化大讲堂活动计划每月举办两期,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参照省的做法定期举办大讲堂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行动月”活动是弘扬雷锋精神、推广志愿文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投身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团委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做好主题活动的宣传发动及资金保障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要安排专人绘制、宣传和推广志愿服务“地图”,并依托志愿服务“地图”,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志愿者的报名、招募、注册、培训、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全面动员,确保成效。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机关党团员、社区志愿者、行业志愿者、大中小学生、社会志愿者等,围绕民众迫切需求和社会建设需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确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活动不一哄而上,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依托志愿服务“地图”,广泛整合社会资源,深入推广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推动品牌项目机制化、项目化、专业化和常态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善于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通过纸媒、微博和网站宣传报道活动信息和活动情况,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粤志愿粤幸福”的志愿服务氛围。 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深入挖掘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将择优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地“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各地市各单位团委向团省委年终述职的考核内容。各地各单位活动总结(含文字和图片等资料)、信息统计表请于4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gd_zyz@126.com。其中,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团委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的有关材料,省直团工委负责收集整理省直有关单位的有关资料。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系人:侯小军 团省委联系人:黎业辉 省直团工委联系人:陈辉 省少工委联系人:肖伟鸿 省志愿者联合会联系人:劳丽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