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铭副校长9月22日在学校升旗仪式上的讲话
同学们、老师们:
在2008年过去的岁月中,我们国家发生了许多不平凡的事情。尤以“汶川大地震”和两个奥运会影响最大。在这些经历中,有一个名字越来越响亮,越来越为人熟悉。那就是:志愿者。志愿者在国际上也被称为义工。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在我国,这一名称,走入我们视线的时间并不长。下面,我给大家念一段青年志愿者的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实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从这段誓言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志愿工作的性质和理想。
志愿者有一句口号叫做,“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包容了志愿者的精神。我理解这里最重要的是两点。一是,自主自愿;二是,超越功利价值,以奉献为快乐。“汶川地震”救援志愿者中,有一位叫陈岩,他是广东东莞一家企业的老总。一听到地震,他硬是放下自己的企业,来到灾区。连续工作52个小时,救出6名儿童。没有人和组织要求他这样做,只是因为他懂得救援,他认为可以帮助受难的人。有人把志愿者这种自主、自愿承担责任的精神,称为现代公民意识。它是现代社会和谐发展的催化剂。志愿者的工作是一种奉献,奉献意味着某种牺牲。奥运期间,有五万名大学生,放弃暑假,担当志愿者。有些志愿者的工作就是站在鸟巢体育场外,为观众作引导指路。观众都进场了,表演和比赛开始了,甚至我们不在北京,也可打开电视观看。但这些志愿者只能站在空旷的体育场外,顶着烈日要站几个小时。每天如此,一直到奥运结束。难怪有人说,他们是离奥运会最近,但又看不到奥运会的人。志愿者工作没有回报。唯一的回报就是:实现自己的志愿和承诺时的感受。有一位志愿者说:“作为一名志愿者,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给予别人的同时,我们同样也能得到快乐。”
由于志愿者的奉献是自主、自愿的,它让人们心里感到踏实;由于志愿者的奉献是超越功利价值的,他让人们感到纯洁、神圣。我想这就是志愿者精神的闪光之处。
今天,我在这里与同学们谈志愿者和志愿者精神,就是希望我们大家一起来学习志愿者的精神。首先,要学会,自主表达自己的善良、爱心和良知。虽然听老师、听家长的,已经成为你们行为的轨道,但人生的轨道,最终还要你们自己走出来。学会自主判断价值、表达愿望、承担责任,那都是必须的。其次,是希望你们,知道人生的追求,除了功利价值之外,还有超越功利的价值。有时候去尝试一下这种超越,会使我们的人格更具光彩。会使我们的人生多一点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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