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乌托邦队长等您来提问乌托邦队长的微博乌托邦队长的百度知道乌托邦队长的悟空问答
乌托邦队长的知乎乌托邦队长的头条志愿者报名咨询乌托邦队长微信公众号
加入启智报名志愿者义工登记助力志愿之城
查看: 632|回复: 0

消防通道踩出一个窿 女孩9楼掉至1楼重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29 10:16:38 | |阅读模式
http://www.dayoo.com/http://www.dayoo.com/ 2012-05-29 09:05来源: 大洋网 网友评论 (0)
  (记者 罗阳辉 实习生 周伟龙) 在9楼的天台上,几根钢架横跨两栋楼之间,中间铺了一块木板,组成一个“天桥”,而木板已经潮湿发霉,这样的一个“天桥”竟然是消防逃生通道,最后酿成悲剧。金沙洲金满家园九楼的火灾逃生通道危机四伏,前晚8时许,3个小女孩想从通道一边的一栋楼走到另外一栋楼,前一个孩子过去了,但小凡(化名)踩上去后木板断裂中间成一个窿,小凡活生生从9楼跌到1楼,插穿肋骨,右肾切除,目前生命垂危。
作为消防通道的天桥,看起来都让人觉得没安全感。   信息时报记者 陈文杰 摄
木板潮湿腐烂,难怪一个小女孩子都能踩出一个洞。
  生日会后好奇尝试过天桥
  坠楼女孩小凡(化名),今年12岁,湖南永州人,目前住金沙洲“金满苑”小区,离事发的“金满家园”小区大约200米。小凡的父亲蒋先生说,小凡今年小升初,考上了金沙洲中学。
  同班同学小蒙(化名)家住在金满家园H栋, 前日是她的生日。她便邀请包括小凡在内的3名班内好友回家聚聚。前日晚7时30分许,生日聚会结束后,3名女生准备各自回家,其中一名女生小思(化名)独自离开,小蒙与小凡和另外一名女生小玲携手在小区内漫步。“我们走到D座时看到楼与楼之间的天台有一座横桥,当时我就很奇怪,在这里住了这么久都没见过这个横桥,于是我们就想上去看看。”小蒙说,她们三人到达9楼天台后,见到了这座用木板和铁护栏简单拼接的横桥,没有任何阻拦,其中一名同学提议“过桥”。
  前面安全第二个女孩出事
  于是三人便排好顺序准备过桥,小蒙第一、小凡第二,小玲最后。可没想到,当小蒙过去后,悲剧发生了。
  “我刚刚过去,就听到小玲‘啊’的尖叫声,说小凡掉下去了,我们就赶紧往下看,发现下面很深。”小蒙和小玲连忙跑下楼找小凡。小凡掉在了D座与E座之间2楼的塑料雨棚上,直接把雨棚砸穿,再坠至1楼的菜园里。
  事发时,住D栋2楼的刘伯一家人正在看电视。据刘伯回忆,当时突然听到“嘭”的一声巨响,他赶紧跑出去,发现有个女孩躺在地上,他立即报警。“我有心脏病,受到这惊吓,当晚吃了很多药,我孙子吓得第二天都不敢去上学。”刘伯心有余悸的说,是雨棚缓冲了一下,救了小凡的命。
  而据小蒙描述,当时小凡身体侧躺着,额头肿大,腿部出血,但人还是清醒的。她们立即去楼下找保安,保安到后,小凡拉着保安的手说:“救我,我不想死。”120救护车赶到后,将小凡送到了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
  插穿肋骨右肾要切除
  昨日下午,在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6楼,小凡依然躺在重症监护室内,其父母和其他亲戚守候在病房外。小凡的父亲蒋先生说,小凡的身体异常虚弱,医生将其右肾切除,肝脏也进行了修补,右脚脚踝粉碎性骨折,插穿肋骨。“医生说手术只是暂时保住了她的生命,目前仍然没有度过危险期,现在她就躺在重症监护室里,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蒋先生说,女儿还需要观察三天才能确保生命安全。
  (报料人:唐小姐 奖100元)
  谁该负责?
  居民:曾多次反映,没用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金满家园D栋9楼楼顶,C栋和D栋之间、D栋和E栋之间分别有这样一座简易天桥。这两座桥长约2.5米,宽约1.5米,结构非常简单,只有几根钢架横跨两栋楼之间,中间铺了一块已经潮湿发霉的木板。桥下是近20米的悬空,让人触目惊心。事发后,两座桥均被封锁。
  居民说,这两座桥是两年前建的,是消防通道,火灾逃生用,但建成后一直没人维护,很多居民也在桥上穿行于两栋楼之间,“我们经常来天台乘凉或者浇花种菜,有很多人都会直接走过去,就连送牛奶的小伙子也愿意冒险,图方便嘛。”住D栋二楼的刘伯说,业主对这桥意见很大,去年向白云区政府反映过这通道危险,一直未有解决。
  物管:开发商建的,不关我事
  事发后,小凡的父亲蒋先生找到物管和开发商,但是他们均称跟自己无关。开发商金满实业公司告诉他,房子已全部出售了,产权不属于开发商,不关他们的事。
  昨日下午,小区物管处李主任称,横桥是两年前开发商为了通过消防标准建的,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就告诉管理处会拆除横桥,但至今没拆。“自始至终我们就没有参与横桥建设,而且开发商建成后并没有给我们维修费用,我们没有钱也没有义务维修。所以,那些人要过桥也不关我们事,出事了,也不关我们的事情。”
  律师:物管和开发商均有责任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认为,开发商和物管均有连带责任,但具体哪一方应负主要责任,看情况而定。如果事故是由于开发商建横桥的设计不合理或者施工质量不过关,那么主要责任应属开发商;但如果事故是由于横桥年久失修、后期维护不力导致,物管则要负主要责任。邓刚称,即使开发商不给维修费用,物管也可以在物业管理费里收取横桥维修费,“没钱不是理由”。


(编辑: 舒 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