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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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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9:24:55 | |阅读模式
湖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11-12-22 18:01:18|  分类: 政策规章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url=]订阅[/url]



来源: 民政专题  时间: 2011-12-21
  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安排。自2007年以来,我省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立足本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了“党政主导、组织领航、内外嵌入、职业提升、内生发展”的新路子,按照“协会承载、项目运作、分类推进、政策激励”的模式,打造了“工作项目化、人员专业化、运作社会化、服务标准化”的“四化”特色,先后形成了社会工作的“天心模式”、“开福模式”。特别是今年18部委《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后,我们组织了全省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进行了为期五天的专门培训,厘清了基本概念,学习了政策文件,参观了实务现场,讨论了发展规划,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会工作本土化建设在我省的全面推开奠定了基础。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国家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我们积极与组织部门搞好衔接协调,主动作为,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重要部署,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适合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组织牵头、民政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层层成立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协调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并指导2010-2020全省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的制订实施。同时,省里专门下文成立了湖南省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层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为推动现代社工制度建立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了内部机构设置。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在省厅人事处加挂社会工作处牌子,增加编制和人员,为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各市州为加强社工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有的单独成立了处科室,有的加挂在人事、政工部门。长沙市民政局设立社工处,长沙开福区与天心区还成立了社会工作局。三是注重行业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积极性,共同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同时积极推动省社会工作协会换届选举工作,为纵深拓展,拟通过相关措施推动各市州、县市区社会工作协会大力开展社会工作,积极推进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二)坚持试点先行,探索符合本土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模式。一是试点先行,探索本土模式。为有效指导全省各地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从2007年下半年起在长沙市天心区、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和凤凰县、石门县、古丈县等地区和单位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2009年又确立了长沙市、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株洲市儿童福利院等作为民政部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2010年我们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常德民政局、益阳民政局等6个省级试点。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争取福彩公益金,每年给每个试点拨5万元工作经费。经过探索和努力,各试点地区和单位都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模式。其中长沙市天心区和开福区相继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第一批和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他们的经验在全国得到宣传和推广。二是实地调研,认真编制规划。选择了不同层次、不同领域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理清思路,摸清底数,查找问题。通过召开专家讨论会、有关部门机构座谈会、实地走访、下发问卷等多种形式,抓紧编制2010—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工作。通过抓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出台社工人才培养、岗位开发设置、社会组织培育、社工人才激励、薪酬、晋职等机制等一系列社会工作规范性文件。


  (三)坚持培训与教育并举,扎实抓好宣传普及等基础性工作。一直以来,我们都把培训与教育作为先行项目抓紧抓好。一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社会工作培训,推动县市级党政领导干部研究班在内的多层次、多形式、多系统的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提高了相关领导干部对推进社会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二是将社会工作知识纳入培训课程。积极协调省委组织部,在湖南省干部网络学院设置了社会管理课程,目前省直机关有5143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在线学习,同时正商酌将社会工作专题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并选择了长沙市等部分试点单位在市委党校开展了社会工作培训课程,进行了一期培训。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要求全省各市州、县市区选送党校培训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题研修与学习,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认知、认同、认可。三是加强交流培训、组织考前培训。充分利用本土资源为有关党政领导、社会工作者提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及考察学习。如长沙市分期分批组织去四川理县进行社会工作实务学习考察,前往广东东莞、江西万载、宁波海曙考察社会工作建设情况。省厅还下发专门通知,组织三支教师培训队伍,对全省进行划片分区,组织社工师考前培训。考试期间安排专人与人事厅考试中心工作人员一并进行巡考。经统计,2008年—2011年,我省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842人,社会工作师395人。四是加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社会工作培训的通知》,组织省内五所高校社会工作专家教授,对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同时还建立了激励机制,制定了明确的奖励补助标准,激励在职公务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自觉提高社工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同时在全省民政局长培训班上加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题课程,聘请了国内知名教授进行了授课,及时交流我省各地社会工作的发展动态。五是扩大社工宣传基础知识普及工作。为扩大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编拟湖南社工宣传画册与社会知识培训手册。各市州也十分重视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通过拍摄社工专题宣传片、举办社工沙龙活动、出版社会工作普及读本、印制宣传画册、举办公益创意项目、创办社工刊物和网站等活动,为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积极尝试社工岗位开发,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使用途径。采取多形式、多领域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一是在民政系统外开发设置社工岗位,扩大社工领域。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在14个领域18个部门,如省信访局(信访与社会工作)、公安厅(禁毒社工)、司法厅(矫正社工)、卫生厅(医务社工)、教育厅(学校社工)、妇联(妇女社工)、团省委(青少年社工)、计生委(家庭社工)、省红十字会与省慈善总会(志愿者服务)、省残联(残疾人社工与康复)、国资委(企业社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与就业)、农办与农业厅(农村社工)、环保厅(环境保护)明确岗位,我省开发的社会工作岗位数量稳健上升。二是在系统内开发社工岗位,促进了非专业化向专业化的转变。系统内与社会工作关联密切的社会救助、社会养老、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流浪乞讨、儿童收养、殡葬管理)、减灾防灾、基层政权(社区建设)、老区扶贫开发与建设管理、优抚、安置等10个部门14个岗位进行明确,促进了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向专业化迈进。


  (五)高校引航,积极扶持培育民办机构,打造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平台。一是加强与高校的合作。省厅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加强与本地高校、机构合作,采取教育培训、业务交流、项目合作、督导引领等方式借智借力,提升社工行政管理和专业服务水平。通过项目合作,与中南大学公管院社会工作管理中心、长沙民政学校社工系、湖南农业大学公管院社工系、湖南大学公管院社工系联合培养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督导经验的社会工作者,从理念、知识、技巧等方面指导本地社工开展服务,提升社工实务能力。二是加强与社工机构合作。通过与香港爱弥尔、香港复康会社工机构的合作,引进资金;通过与特训青少年机构、湖南警官学校矫正社工机构、中国民促会合作,探索青少年社工培训、实务操作规律,联合举办各种社会工作研讨会、交流会、沙龙等活动,促进学术交流和理论探讨,推动了我省社会工作的发展。三是放宽门槛加强指导提供支持。及时转发民政部《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通过简化登记程序、资金扶持等方式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机构,降低注册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专业社工机构。长沙市天心区、开福区通过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提升审批效能,为申请新成立的专业社工机构提供注册指导和全程服务。对于综合性或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等类型的专业社工机构,还参照“上海模式”请民政部门直接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对新办的民办社工机构,长沙市开福区通过免费提供场地支持,给每个社区公益项目提供50万元资金支持。四是探索了政府购买服务模式。2011年4月底,省财政厅与民政厅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申报社会工作项目,通过从福彩资金中安排一部分金额用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社工机构发展扶持。我省长沙市开福区政府专门拿出40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我省的社会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日渐完善,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本土化发展模式卓有成效,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迅速发展,参与主体向多元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日益壮大,专业化服务程度稳步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效果逐渐显现,社会认同度正在不断提高。


  二、面临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省大胆尝试、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相比国外地区及国内沿海省份存在较大的差距,面临很多问题:


  一是社会工作认知度不高,降低了社会工作人才的价值感和归宿感。我省社会工作起步较晚,人们对此还比较陌生,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普遍较低。除试点地区、单位和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外,其他实际从事或管理社会工作的人员,无论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还是城乡社区的,对社会工作都认识不清,都不太了解什么是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干什么的,有的将社会工作混同于民政工作,有的将社会工作混同于社区工作,有的甚至以为社会工作就是本职工作之外的不领取任何报酬的工作,以为社会工作者就是义工。因此,很多实际从事或管理社会工作的人员都不重视社会工作。同时,社会工作人员的地位、待遇相对较低,培养激励机制不够完善,不能满足社会工作人才建设的需要,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都倾向于在政府或者企业工作,愿意投身社会工作的人才不多。


  二是从业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足,整体素质不能适应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全省社会工作人才与社会需要相比严重不足,很多具有社会工作和社会学专业背景的人员也未能在相应的岗位上发挥专业所长,那些未经过正规的专业教育和培训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又与岗位需求背景相背离,不能以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提供服务,只能凭经验提供服务,使得现有的社会工作服务方法单一,效果不佳,根本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目前我省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主要分布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和红十字会、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法律援助中心等群团组织与居委会、民办物业、信息中介等社会机构中。根据社会工作者要占总人口6500万人的2‰左右来推算,约需13万人,社会工作者数量缺口很大。另外,在岗社会工作者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整体素质不能适应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三是岗位设置标准滞后,部门政策衔接比较滞后,影响了社会工作的规范化推进。人社部发〔2008〕84号文件第二条明确规定民政部门事业单位原则上以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而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无法得到落实。由于全国还没有统一规范的社会工作岗位标准,各级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社会岗位设置也比较模糊,民政部门、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也都没有明确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给社会工作规范化带来了难度,也给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增加了障碍。


  四是社会工作领域分布不平衡,不能适应时代的进步发展,需要进一步开拓。从地域分布来看,我省社会工作人才主要集中在省会等大城市和试点县市,而边远地区特别是农村的社会工作人才极少,很多地方甚至还是空白。从岗位分布来看,我省社会工作人才主要集中在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而民办机构中的社会工作人才极少。从业务领域来看,我省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区建设等领域较多,而在教育辅导、医疗卫生、司法矫治等领域较少。这种分布极不均衡,极不合理,导致广大农村地区和众多领域的社会工作发展严重滞后,整个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亟待拓宽。


  五是社会工作地区发展不平衡,专业社会工作的平台面临挑战。社会工作在促进社会稳定与推动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由于存在社会工作认知度低下与认知偏差的问题,造成了社会工作的普及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就我省而言,长沙市对这项工作抓得紧,在宣传发动、知识普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而有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会工作,出现民政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就长沙市而言,天心区与开福区出台政策措施、依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与教育培训来提升社工影响与壮大社工队伍;而其他市区在社工知识普及、社工岗位设置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社会公共服务和特殊群体服务仍然是由体制内的民政、劳动等政府部门和社区组织实施,未形成成熟的服务体系与模式,引入的专业社会工作缺乏施展才华的平台,社会工作岗位受到了人事管理和劳动用工制度的限制,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培育民间组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差距较远。


  六是社会工作资金支撑体系不健全,社会资金投入渠道欠缺。在欧美发达国家和港澳地区,政府对社会工作给予经费补贴是主要渠道,政府购买服务是社会管理与服务行之有效的推广经验。在发达省份如上海、广东、北京等地,目前正朝着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方式转变,内地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特别是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初期,宣传发动、教育培训、学习借鉴、探索总结等方面都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目前,各级财政基本没有单列社会工作专项经费,而社会资金投入还没有明确的法规制度,普遍存在社会工作经费紧缺的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们将以《意见》贯彻为契机,积极主动与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18个相关部门搞好协调,抓紧有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贯彻,推进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抓政策健全,搞好顶层设计。第一,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抓紧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台《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2011-2020年规划》,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措施,为各市州全面推开社会工作、进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依据。第二,认真学习18部委《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规范专业社会工作者管理,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第三,继续抓好《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作,切实设置相关岗位、配备专业人才,兑现专业社会工作者相关职级待遇,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服务奠定制度基础。第四,在抓好意见与办法的同时,抓紧督促各地出台意见落实办法和部门配套措施,尽快形成社会工作政策体系,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工作政策落实检查评估,确保政策效果。


  (二)抓试点研究,搞好总结提高。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对四年以来开展的社会工作试点及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分类、分层系统梳理与评审,借鉴参考发达省市社会工作的成功经验,尽快把试点单位研究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理论与对策,通过不同形式召开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研究、分析、总结试点经验与问题,形成分类总结报告,探索社会工作规律,形成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领域推进社会工作的格局。


  (三)抓培训深化,搞好上下结合。下一步将着力抓好三方面培训。一是社会工作进党校课程。充分利用各地在社会工作试点方面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合作,办好地厅级、县处级党政干部培训;通过组织部门的协调办好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培训网络学院;协调组织部门将社会工作列入各地党校培训课程。二是社会工作进社区实务工作。加大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实务操作的培训工作,使其切实掌握社会工作开展的要领、技术与方法。三是社会工作进行业机关与相关领域。这次规划里就明确在禁毒、矫正、医务、妇女、就业等18个相关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深化专业培训。


  (四)抓宣传普及,扩大影响力。充分利用媒介资源,采用灵活的方式,大力宣传社会工作在助人解困、促进成长中发挥的作用,让有需要的群众更多的得到社会工作人才的帮助,让群众知晓社会工作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从而提高社会工作的职业声望和认可度。通过广泛宣传社会工作的典型案例,提高大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使社会工作贴近业务、联系实际、引导发展,形成宣传推进与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人才的良好氛围。


  (五)抓专业精深,拓展社工领域。国家关于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明确的社会工作领域是16个方面,但是实际工作中还在不断往外拓展,据统计目前已拓展到20多个领域。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没有分类,考试较笼统,如何加强社工师考试的专业性还很值得认真研究。下一步我省要借鉴社会工作开展得好的省市先进经验,在社会福利院、社区、救助站、学校、医院等机构设置或购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由政府提供专项资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工,将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引入青少年、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婚姻家庭、社会救助等领域,通过社工的专业方式和手段,帮助服务对象恢复功能,回归社会。


  (六)抓经费保障,建立有效机制。一方面,建立政府财政投入机制。这次国家正准备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设置明确规定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为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另一方面,建立社会工作基金,吸纳社会资金投入。为吸纳社会资金投入,18部委文件规定可以建立社会工作基金,向社会征集一些社会公益项目。下一步我省准备通过公开社会工作项目招标,全过程透明运作,使一些爱心企业能够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一些爱心人士能够积极参与到社会工作中来。


  (七)抓网络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响应建设“数字民政”的号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服务需求调查、汇总、整理、评估、发布、搜集、申请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社会工作人才在线等级注册、信息查询、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库,推动整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资源;开发各领域、各层次、各类型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课件,扩大远程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强社会工作人才服务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质量。


  (八)抓规范服务,探索标准化建设。分领域、按行业组织好社会工作标准化试点,特别是应当先期选择一些民政的窗口单位进行试点,逐步推进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从中摸索出一套原则规定;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大力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网络建设,实现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覆盖;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标准体系研究,建立与社会工作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标准体系,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地区、示范事业单位和标准化示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示范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示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引导和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扩大社会工作服务覆盖面。


  总之,下一步,我省将以贯彻落实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契机,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完善经费投入机制,紧紧围绕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具体环节,逐步建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相配套的社会工作法规体系,对社会工作者的权利、义务、资格、任用、培养、培训、考核、待遇、奖励、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巩固其职业地位,不断加快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使我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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