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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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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9: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11-12-22 18:00:31|  分类: 政策规章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

来源: 民政专题  时间: 2011-12-21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在民政部的正确指导下,我们围绕社会工作宣传、人才培养、岗位开发与设置、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等方面进行探索,稳步推进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


  一、稳步开展试点,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提升民政服务水平、推动现代民政发展的需要,是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近几年来,我们坚持试点先行,加强分类指导,点面结合,积极探索符合湖北实际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路子。宜昌市夷陵区、伍家岗区民政局、西陵区学院街道办事处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武汉市民政局选择了8家单位开展试点,荆州市在沙市区开展试点。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社会工作理念是对以人为本价值观的补充强化,社会工作方法是对传统行政服务水平的提升,社会工作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我省先后利用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民政局长座谈会,举办社会工作培训研讨班等时机,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民政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特别是围绕国家和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组织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民政事业单位进行学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省民政厅成立了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试点地区、单位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宜昌市民政局人事科加挂了社会工作科的牌子,荆州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夷陵区民政局增设了社会工作科,专门负责试点日常工作。领导机构的成立和办事机构的设置,保障了全省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有领导重视、有机构管理、有专人研究落实。


  2、广泛调研,探寻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思路。我们在深入调查、外出学习、专家指导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一是摸清情况。2007年3月,我厅组织由机关干部、高校专家等23人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全省30多个基层民政单位,完成了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状及岗位设置等专题调研,基本摸清了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底数。二是外出学习。先后组织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的负责同志、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人员共计300多人次参加民政部、省里组织的各类社会工作培训,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明确了工作任务。三是邀请专家指导。多次邀请武汉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的专家教授赴试点单位调研指导,提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为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四是制定专项规划。2011年,我厅积极借助高校专家力量,根据《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民政实际,编制了《湖北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了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同时,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湖北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3、多措并举,营造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扩大宣传。利用湖北民政网“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专栏及时宣传社工调研、社工考试、社工培训等方面的情况。借助《湖北民政》等载体,宣传社工相关政策知识,反映工作动态。同时,加强与各市州联系,交流兄弟省市工作经验,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度。二是强化培训。结合我厅培训计划,在民政局长培训班、事业单位领导培训班、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中开设社会工作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教授讲授社会工作知识。2009、2010年我厅连续两年举办了全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班,对各市(州)民政局和厅二级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人事科长、试点单位的负责人和社会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和实务知识培训。根据民政部和省委组织部相关要求,2007年至今,全省先后推荐荆门、黄石、宜昌、孝感、荆州等地5位地厅级领导干部参加民政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班学习。宜昌市夷陵区抓住上海市对口支援的机遇,在上海静安区举办社会工作人才专题培训班,40名工作骨干系统学习了社工基础理论和知识,提升了专业水平。三是组织考试。2008年以来,我厅连续4年会同省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协助做好相关考务工作,全省共有8214人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考试。四是开展社会工作者登记。组织各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展属地网上申请登记,全省已登记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287名。五是开发设置社工岗位。2009年3月,我厅和省人事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湖北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厅属二级单位、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的民政事业单位优先考虑社工岗位开发与设置问题。六是开展继续教育。与武汉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民政职业学院联合设立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为社工专业人才继续教育打下基础。选派社会工作师参加民政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培养骨干人才。


  4、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一是选好试点单位和地区。注意选点的典型性、示范性,优先选择工作基础较好、领导重视、积极性较高的地区和单位开展试点。二是加强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试点情况,帮助试点地区和单位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优先支持试点地区和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外出考察;联系高校与试点地区和单位建立校地对接的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借助高校专业力量提升社会工作实务水平;召开现场工作会,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三是促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与相关社会工作融合。指导试点地区、单位将社工理念引入到社区、民政、教育、司法等领域,紧紧依靠相关领域现有工作基础,实现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司法矫治等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推动社会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四是适当支持。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扶持力度,解决试点单位的实际困难,我厅连续两年从有限的民政事业费中调剂资金,对试点单位给予经费支持。


  5、多方结合,广泛开展社会工作实务。一是与社会力量结合。宜昌市试点地区(单位)注重将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向具有品牌效应的单位和组织渗透,着力构建本土社工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转化提升,伍家岗区的“王秀英工作室”逐渐成为以服务社区青少年为主的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大公桥老年服务中心”成为以服务社区老年人为主的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夷陵区的“牛焕菊工作团队”成为以服务三峡库区移民为主的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武汉市各试点单位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如武汉市救助站社工积极与汉阳某涂料厂联系,解决了2名站内滞留3年的大龄孩子的就业问题等。二是与提升行政效能结合。夷陵区转变“养人办事”的传统做法,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在城市和农村社区开发设置大批公益性社会工作岗位,完善了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将社会工作基本理念和方法渗透到传统行政工作中,增强了政府行政工作的亲和力。区委区政府用社会工作的基本理念谋划“三万”活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帮助社区找项目,帮助农户找思路,帮助贫困群众找出路,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三是与社会管理创新结合。夷陵区、伍家岗区将社区网格管理工作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探索建立“网格社工员”队伍,将300多名社区网格员命名为网格社工,加强培训转化力度,提升社会工作实务水平,让他们在履行信息采集、综合治理、劳动保障、民政服务、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等6项基本职能的同时,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受到居民的普遍欢迎。


  (二)基本成效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社工知识得到宣传普及,支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氛围逐步形成。一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列入《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成为湖北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得到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二是市州、县(市、区)领导、政协委员高度重视和关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通过在媒体上发表社会工作相关文章、向省政协提交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案等方式,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言献策。三是社工知识在试点地区、单位得到宣传普及,社工理念深入人心。夷陵区、伍家岗区民政局、武汉市民政局借助网络、报刊杂志、宣传栏、工作简报、社工信箱等载体在领导干部、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大众中普及社工知识,使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得到较大提高。试点地区(单位)社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掌握社会工作基本原理和方法,实务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成为基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骨干力量。广大群众逐步认同、接纳社会工作理念,“有困难找社工”的意识逐步形成,为全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2、人才培养使用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工作人才成长环境得到优化。一是社会工作人才规模逐步扩大、质量逐步提高。目前,我省民政领域、基层社区等共有社会工作人员5.1万人,全省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1022人(初级813人、中级209人)。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逐年增加,社会工作专业大专、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武汉大学等高校从香港等地引进了高级社会工作人才,充实到师资队伍中。二是专业培训稳步开展。试点单位注重借助高校专业力量培训、培养本地社会工作人才。夷陵区除采取“走出去”(到万载、宁波等地考察)、“送出去”(到上海静安区学习培训)、“请进来”(请专家学者讲座)、“职业培训”(党校主体班次专题培训)等方式培训领导干部和社会工作人员外,还与武汉大学共建社会工作人才教学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师生定期到夷陵区开展实践活动,指导夷陵区社会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服务。伍家岗区民政局与中南民族大学共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西陵区学院街道与三峡大学、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武汉市民政局与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共建社工学习、培训基地,与江汉大学签定了共建社会工作专业合作协议,联合培养社会工作人才。三是岗位设置有序推进。为了拓展社会工作人才施展才华、发挥专业优势的舞台,夷陵区构建了“协会+中心+站+室+岗”五级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在民政、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设置了49个社会工作岗位,在社区矫正、禁毒、残联、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领域设置公益性社会工作岗位1000余个。伍家岗区在区低保局、公立社会福利院、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伍阿姨助老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王秀英工作室(社会组织)和各社区服务站设置了40个社会工作岗位。武汉市各试点单位、西陵区学院街结合服务对象需求,开发设置了相关社会工作岗位。


  3、专业服务广泛开展,社会工作人才的作用和地位得到认可。试点地区(单位)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武汉市民政局、伍家岗区民政局广泛开展老年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实务,并建立个案工作资料500多份。武汉市救助管理站的社工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帮助他们重建社会支持网络,深受青少年喜欢。伍家岗区的社工在居家养老“点菜式”服务基础上,综合运用个案、小组等工作方法,为患有轻度抑郁症的老人提供专业服务,帮助服务对象走出困境,提升了老年人生活品质。夷陵区探索建立“社工+义工”的联动服务模式,依托职能部门成立助残社工服务小组、就业社工服务小组、社区矫正服务小组、民调社工服务小组等战线服务小组,社工带领义工深入社区开展相关专业服务,取得良好成效。2010年夷陵区遭遇“7.23”水灾,社工迅速组织从工、义工深入受灾农户家中开展灾害救助工作,为灾民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支持、物资援助等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欢迎和肯定。西陵区学院街建立和完善了街道、社区、辖区单位三级志愿服务网络,“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服务模式逐步形成。


  4、制度建设逐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一是制度体系逐渐形成。夷陵区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配套制度》,对社工人才管理、岗位设置、薪酬待遇、教育培训、公益性社工组织发展、宣传、经费保障以及社工、从工、义工联动等进行了制度规范,初步构建了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1+8”制度体系。荆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了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明确了领导机构,制定了目标任务和激励措施。伍家岗区民政局建立了“三制一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和登记制度、岗位职业资格聘任制度、薪酬保障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三补一奖”(对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的报名费、资料费、培训费给予一定补助,对考核评估优秀、业绩突出的社工及机构给予表彰奖励)、“三公一督”(在面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工作中,公示资质、公开服务标准和流程、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等制度,初步形成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管理机制,极大调动了社会工作人员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化的积极性。荆州市、夷陵区还制定了对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高级、中级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证书人员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奖励的政策。二是领导体制基本建立。夷陵区等试点地区初步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教育、卫生、公安、司法、人口计生、信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荆州市明确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各试点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试点方案,建立了领导协商机制,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回顾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实践,我们感到,领导重视、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加强校地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开展社工实务、服务群众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动力之源。


  二、以宣传贯彻《意见》为契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看,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试点范围主要局限于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规模较小、数量偏少、实务水平较低。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十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契机,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需求,按照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2012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争取成立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政法、机构编制、教育、司法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工作。开展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形成民政、教育、卫生、司法等部门领域全面开展,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共同推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局面。要求各市州至少申报一个县(市、区)、一个单位,各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至少申报一个乡镇(街道)、一个单位作为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单位,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试点工作。


  (三)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要求试点地区政府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同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和服务项目的方式,打造品牌公益项目。


  (四)开发设置岗位,为社工人才发展搭建平台。以民政、教育、卫生、司法等机关、事业单位,工青妇残等人民团体,城乡社区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为重点,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五)强化教育培训,着力培育社会工作人才。继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基层领导干部等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能力;采取措施激励社会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大转化提升力度;组织社会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辅导培训和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加强与高校合作,建立社会工作培训基地。


  (六)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社会工作人才。降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支持和鼓励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会工作试点,承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为机构管理人员、社工督导、一线社工提供学习培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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