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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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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9:16:20 | |阅读模式
福建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11-12-22 17:56:40|  分类: 政策规章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url=]订阅[/url]



来源: 民政专题  时间: 2011-12-21
  自2006年12月民政部在深圳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民政部门具体实施,共青团、残联、司法等部门和相关高校积极参与,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福建实际先行先试,积极有效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在宣传调研、政策制定与岗位开发、组织考试及指导试点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具有福建特色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思路。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高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认识。省委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强调要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组织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和谐海西发展。一是成立党委政府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地区成立了以党委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湖里区、长乐市、晋江市由市委书记担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台江、思明区由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担任组长,各试点机构也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开展专题研究。2007年5月起,省委政策研究室牵头省民政厅开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2010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纳入了省委办公厅政策研究室重点课题,调研组赴上海、广东、深圳和江西万载,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形成《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调查与对策建议》、《上海、广东、深圳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做法和启示》。2010年11月省委政研室、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联合召开“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讨会”,省委领导和省内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专家学者,组织、人事、编办、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民间机构,以及各设区市民政部门、试点单位参加会议,提交论文34篇。三是社会工作行业管理初步建立。2009年3月厦门市民政局把社区建设协会更名为“厦门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同时对协会章程进行了重新修订,增加了社会工作行业管理的内容。协会开办了《社会工作通讯》宣传期刊,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承担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登记资格审查、证书发放工作,参与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督查等工作。2011年8月福州长乐市成立“长乐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单位会员涵盖宣传、教育、人事、民政、司法、公安、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领域,个人会员主要由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组成。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社会工作宣传培训,努力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氛围,力促形成社会共识。一是举办各类社会工作培训班。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司法、公安、共青团等部门,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大力度,普及社会工作理念和知识。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对社会工作试点情况和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努力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湖里区、台江区和长乐市都结合当地实际制作了社会工作宣传小册子进行广泛宣传。省民政厅通过民政网、福建社工网、QQ群等宣传有关政策和信息,开展答疑解惑和工作交流。三是开展社会工作考察交流。邀请瑞典社工专家到福州市社会福利院授课,省民政厅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赴台湾、英国考察交流,进一步深化了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重大意义的认识,为研究制定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厦门市湖里区和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作为民政部第一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在试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福州市台江区、长乐市,泉州晋江市、厦门市思明区,福建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福州市社会福利院、漳州市救助管理站分别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试点地区和单位。厦门市湖里区和漳州市救助管理站分别被民政部授予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和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单位。一是综合试点。湖里区试点工作主要以社区社会工作为主体,同时延伸到学校社会工作、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领域,促成心理咨询机构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转化,从而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格局。2009年12月全国城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厦门湖里区召开,时任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对湖里经验归纳了“六个突出”:突出了重点对象,突出了重点项目,突出了专业方向,突出了机构培育,突出了队伍管理,突出了制度保障。2010年湖里区民政局、人事局和集美大学共同对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化与社区建设进行考核,同时建立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孵化园,培育了希望社工服务中心、合携社工师事务所和霞飞老年人服务中心,由其承接社区转介的专业服务项目,提升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台江区以“居家养老”为切入点,整合共青团、司法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资源,培育福州市榕晨社工服务中心(民办机构)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区矫正和社区帮教的专业服务。长乐市建立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制度,成立“长乐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整合区域文化场馆和学校教育资源,开展暑期学生小组工作,得到社区居民肯定。晋江市以“一村一大学生村官”为基础,培育了一支具有较高学历背景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社工队伍,培育晋江市致和社工服务中心,在“居家养老”、农村社区建设、精神病院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思明区培育了一支较为庞大的专业社工队伍,培育了厦门市沁心泉社工师事务所,引进厦门大学“夕阳红老年热线”,在社区建设、“居家养老”等社会服务项目中开展社工介入服务。二是机构试点。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引入专业社工服务理念,把专业助人技巧有效融入到优抚医院服务之中,提升了休养员对医院的归属感。福州市社会福利院以老年人社会工作为重点,通过成立老人自治组织,运用“助人自助”理念,使院内老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培养老人互助友爱的精神,增强对机构的认同感和归宿感。漳州救助管理站拓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救中心”、“反拐卖妇女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等专业服务功能,与漳州“110”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每天坚持上街劝导,主动接近街头流浪生活无着的困难群体,引导他们到站内接受救助。


  (四)整合资源优势,形成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合力。我省注重整合高校教育资源、部门行政资源和民办机构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一是实行高校与试点单位共建。推动高校社会工作院系与试点单位共建,高校在试点单位建立实训基地,提升了社会工作教学质量,试点单位也发挥高校教师专业督导作用,提高了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目前,厦门大学、集美大学与厦门市湖里区、晋江市共建,厦门大学与厦门市思明区共建,福建师范大学与长乐市、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共建,福建医科大学与福州市台江区、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共建,漳州师范学院与漳州救助站共建。此外,组织9所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工作。二是建立联动工作模式。如厦门市湖里区探索建立“1+2+3+10”工作机制,要求1名社会工作师带领2名助理社会工作师,在3名以上社区工作者和10名以上社区志愿者配合下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厦门市金尚中学在金尚社区建立心理咨询室,与社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为社区居民和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辅导等社会工作服务。三是建立其他领域共同推动试点工作机制。台江区民政局与团中央联合开展“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中心”、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


  (五)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社工服务平台。社会需求、群众需要特别是困难群众的需要就是社会工作的重点。我们坚持哪里社会问题最突出社会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哪些群众最需要帮助社会工作就帮助哪些群众。一是在民政服务领域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全省民政事业单位基本完成了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在优抚事业单位、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以弱势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二是社区设置社工岗位,服务社区重点对象。试点地区均在社区设立社工站,配备1-2名专业社工,厦门市湖里区坚持因地制宜,以社区困难群众或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如金山社区台胞多,就主要开展台胞心理调适、社区融合等服务。金尚社区针对老年人设立服务“平安铃”,随呼随到。康乐社区依托厦门大学开展学生、家庭社会工作等。三是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厦门市湖里区围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组织社会工作者开展征地拆迁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服务热点、难点问题。近来,省民政厅依托试点地区和学校的专业社工资源,在信访工作中引入专业社工服务,为省厅机关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取得明显效果。


  (六)培育专业化、职业化社工人才,致力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我省把培养造就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作为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任务。一是专业培养,促进专业人才使用。省内9所高校开展社会工作本科教育,其中3所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每年本科毕业生约600名。2008年福州市民政局和共青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生约30名;全省每年有90%的监狱招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生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2009年以来全省司法系统对招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都要求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背景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二是盘活存量、提升素质。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2008年以来我省共有8547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1534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其中助理社工师1178人、社工师356人。200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助理社工师合格率为50.56%,社工师合格率为12.26%,合格率居全国前列。三是制定保障政策措施和制度。我省把社会工作人才纳入《福建省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和《福建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列入重大工程项目予以实施。与此同时,各设区市也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试点地区探索建立了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水平评价、职业守则、专家督导、考核评估机制,以及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厦门市、泉州市和晋江市都由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社会工作人才激励办法。厦门湖里区、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福州市社会福利院、漳州救助管理站等试点地区和单位也探索建立了操作性较强的社会工作实务规范。


  二、存在问题


  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还处在试点探索阶段,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认知认同度不高。由于社会工作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刚刚起步,政社不分的格局还未根本改变,行政管理仍是社会工作的主要手段,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民众对社会工作的认识都比较模糊,对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认同度不高。一些地方和部门把社会工作等同于社区工作,把社会工作者等同于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配套政策措施没有跟上。部分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从业人员对社会工作专业性缺乏认识。二是缺乏统一协调的领导机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目前,由于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关部门仍自成体系,独自运作,影响了总体工作进程和效率,造成机构重叠和资源浪费。三是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大多由社区工作人员或其他行政人员转岗而来,没有接受过社会工作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手段和方法比较简单落后,难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服务。由于社会工作岗位受到现有体制机制的制约,工资待遇偏低等原因,导致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流失或改从他业,现有社会工作岗位专业化水平普遍不高。


  三、贯彻落实《意见》的基本思路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我省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建立健全社会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在省委人才办的统一领导下,加快推动我省“两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并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办法。如出台《福建省社会工作者从业办法》、《福建省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的意见》、《福建省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办法》;加快制定《福建省民政系统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福建省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探索《社区社会工作通用标准》。二是建立行政管理体系。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涉及部门较多,分布领域广泛,需要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加强保障,统筹推进。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人事、编制、财政、劳动、教育等18厅局)共同组成、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管理体制。三是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社会工作既是政府的事更是社会的事,应运用行业协会来加强自律和自治。省级建立社会工作者协会,在社工人数较多、工作开展较好的试点地区,可以探索成立社会工作者行业管理组织,加强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及评估、考核、监督等行业管理工作。


  (二)建立多层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一是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实行社会工作岗位的职业准入,严把社会工作岗位进人关,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及取得社工资格人员的录用比例,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断充实到现有社会工作岗位中来,真正实现有位有为。二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落实好《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加强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社会工作者所在单位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参加继续教育,在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使社会工作者保持良好职业道德,不断更新补充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对民政、司法、共青团等系统从事社会工作但没有取得社工资格的人员,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能力,鼓励他们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四是建立专业督导队伍。整合有关单位和部门、高校及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中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建立一支既有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又懂社会工作管理的专业督导队伍,开展社会工作指导、考核评估、专业技能培训和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五是推行联动工作模式。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社区、社团、社工“三社互动”,社工、义工“两工联动”和厦门湖里区“1+2+3+10”等社会工作模式,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专业与非专业相补充的社会工作服务团队。


  (三)拓展社会工作岗位平台。一是拓展社区社会工作平台。把社区社会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整体规划,设立社区社会工作站(室),培育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规范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二是按照民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以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的要求,规范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等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同时,鼓励各类企业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快在教育、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三是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重点在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公益、社区服务、减灾救灾等领域引入专业化服务,开展政府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服务试点,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列入财政预算,以项目招标、委托和为民办实事等方式,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


  三、2012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的目标和任务,提出2012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思路,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建立社会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格局。加快推动我省“两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并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办法。如出台《福建省社会工作者从业办法》、《福建省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的意见》、《福建省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办法》。探索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人事、编制、财政、劳动、教育等18厅局)共同组成、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管理体制,如:成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民政厅人事处(社会工作处),并相应增加人员编制,形成统筹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社会工作者培养力度。一是推进社会工作从业队伍的专业化。对各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准入,与每年一次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办法对接,做好考试辅导的宣传发动等工作。积极与人事、编制、财政、高校等相关部门和院校协调沟通,做好社会工作者与专业技术身份的确定等相关工作,为我省加大建立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打下基础。二是举办全省社会工作督导培训班。与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联合举办社会工作督导培训班,整合高校资源,发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和省内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优势,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实务督导、理论提升、行业评估监督等形式建立省级专业督导队伍。三是建立以高校为主体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和培训基地,办好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班,做好2008年以来完成注册登记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工作。


  (三)继续抓好试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民政部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评估和验收,加大对试点示范区(单位)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开展省级试点工作,2012年起各设区市至少确定一个综合试点和一个机构试点,积极倡导相关领域至少确定一个机构进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试点。


  (四)多领域开发和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一是在民政事业单位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等岗位中设置社工岗位。二是在城乡社区开发设置社工岗位。三是积极倡导在教育、卫生、公安、司法、综治、信访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其他中介组织中开发和设置社工岗位。四是积极倡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资金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研究制定鼓励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标准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环节。积极申报社区社会工作通用标准立项,分别依托湖里区的实务成果和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的专业力量,制定社区社会工作通用标准。


  (六)加强社会工作宣传培训,提高社会认知认同度。配合有关部门把社会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加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街道社区人员的社会工作培训,积极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形成社会工作宣传合力,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弘扬社会工作理念,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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