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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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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9:10:13 | |阅读模式
黑龙江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11-12-22 17:52:26|  分类: 政策规章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url=]订阅[/url]



来源: 民政专题  时间: 2011-12-21
  黑龙江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在民政部的正确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省情实际,科学确定思路,健全培训体系,典型示范带动,形成工作合力,取得了长足发展,在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思路基本形成。认真学习研究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深化了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形成以“以深化认识推动工作摆位、以教育培训促进素质提升、以试点先行探索推进途径”的工作思路。2010年黑龙江省民政厅下发了《黑龙江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六个目标”和“五项重点工作”,对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了系统安排和全面部署,并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民政重点工作中来谋划和思考,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了推动合力。为切实搞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我省建立了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队伍建设格局。近几年,我厅多次召开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及时部署工作任务,跟踪抓好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也积极主动履行职责。通过强化民政系统在职人员职业培训、广泛组织社工专业资格考试等方式开展社工人才和民政队伍的培训工作,特别是依托国家民政部培训中心、国家社工培训基地,采取请专家进行授课辅导的形式,依托高校开设社工专业课程等办法进行大规模培训,建设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养体系,确保社工就业有渠道。现有8所省内高校开设了社工教育专业,为后续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省厅将充分发挥黑龙江省社工协会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成立社工培训基地。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职称待遇政策,确保从事社会工作有保障,探索实施了对获得初级和中级社工资格的社会工作者给予奖励的政策,目前哈尔滨、佳木斯、黑河等地已开始对获得初级和中级社工资格的社会工作者每月给予50元—100元的奖励补贴,掀起了社区工作者考取社会工作师资质学习高潮。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估激励机制,确保长远发展有空间,激发社会有识之士考取社会工作者资格,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实现自我价值的热情。大庆市还成立了社工委,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专项机构负责,有专项经费支撑,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


  (三)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初具体系。为快速提高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我省实施了“三大战略”,即组织民政系统在职人员培训,组织社工专业资格考试,依托高校开设社工专业课程。近年来,我省组织专题培训、辅导授课、参观考察10余次,参加人员达到150余人次,省民政厅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到了全员覆盖。为了提高培训层次,自2007年以来,我省又依托国家民政部培训中心、国家社工培训基地、高校等,采取组织人员外训、请专家辅导等形式,对全省民政系统200余人进行了社会工作专题培训。我省依托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的师资力量,组织了4期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培训班,培训人员近300人。与省人保厅共同组织了4次职业水平考试,目前全省有1200人获得了职业水平证书。积极主动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在三个地(市)建立了社工培训基地,在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省工程大学、黑龙江省大学、黑龙江省社科院等省内8所高校开设了社工教育专业,为后续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课题研究,黑龙江省福利院的《强化队伍建设,注重实务创新不断推进养老机构社会工作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的做法在全国会议进行了典型经验介绍。全省还启动了社区专业化社工服务“百千万”工程,通过打造社区社工服务基地、开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培养和储备满足社会服务需求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此项工程已被列为省政府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各地申报、专家评估论证、统一命名挂牌的办法,建立和完善了100个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完备、工作力量充沛、运行机制完善、服务效能突出的综合性专业化社区服务实验基地,为培育和提高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为充实城乡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今年全省各地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面向社会新招聘了1000名法律、卫生、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和考取社工职业资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目前已全部充实到社区养老、社会救助、教育培训、治安调解等社区岗位,为社区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定向培养1万名职业化、专业化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运用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服务方法,着力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城乡社区的能力,解决百姓困难、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全力打造一支庞大的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使之成为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撑。


  (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注重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主动开展第一、二批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5个市设立了观测点,通过重点指导、合力推进,力求在5个试点地区探索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新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普及推广。大庆市让湖路社区“实行专业人才人事111制、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网络、搭建社区社工服务平台”的做法,引领和带动全省各地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突破难点、全面开花。黑河市“开发社工岗位,落实社工待遇”的做法,伊春市利用广播电话网络对社会工作者进行培训,佳木斯市民政局组织《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员培训等,为全省社工队伍建设起到了示范和导向作用。同时,全省民政系统积极运用专业化社会工作手段,开展社会救助、应急救灾、为老服务和社区实务的探索实践也日益深入,较好地促进了民政工作“为民服务”质量和效能的提升。为使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我厅在大庆市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双鸭山市建立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公益培训基地。通过基地培训,加强对特殊人才的培养。如双鸭山市利用通达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公益培训基地,目前该校已累计培训“特殊”家庭(残疾、单亲、低保等)子女1600多人,就业率达100%;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850多人,就业率达到80%。该典型经验正在全省范围推广,并成为社会组织促进就业的典型引领。


  虽然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国家大力推进人才发展战略的新形势下,我省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与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与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与全国先进地区的工作成绩和经验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机遇,理清思路、落实举措,加大力度、全面推进。


  二、下一步发展思路


  (一)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抓好《意见》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有关部门以及全省民政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厅将与省委组织部共同制订宣传贯彻《意见》方案,对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组织成立省级督导检查组,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组建省级专门机构。根据社会工作高度分散的特点,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建立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黑龙江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小组,履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的职能。按照《意见》精神,协调省编委成立社会工作处,履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有关职能。


  (三)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协调省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研究制定《黑龙江省“社工”、“志愿者”联动实施方案》、《黑龙江省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实施方案》等政策,为推进全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2012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培训:一是高层次人才培训,通过高等院校合作方式培养50多名高层次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二是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举办五期全国社会工作师实践能力高级研修班。三是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明年将培训全省民政系统3000名从业人员。四是职业水平考试培训,明年将办十期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班,提高我省考试通过率。五是在全省每个地市建立1-2个社工培训基地,推动全省社会工作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六是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按照中组部、民政部要求选派省民政系统厅局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中组部组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班。


  (五)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加强对政策问题、投入问题、人才问题、体制机制问题的研究,制定促进我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着力解决我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存在的政策缺失、投入不足、人才紧缺和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大力促进我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


  (六)抓好“三区”计划实施。积极争取“三区”计划对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中央和民政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创造性地组织好、落实好“三区”计划,促进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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