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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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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9: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西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11-12-22 17:48:04|  分类: 政策规章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url=]订阅[/url]



来源:民政专题  时间: 2011-12-21


  今年10月,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民政部要求,现将我省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回顾总结,探索实践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

  按照中央关于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总体要求,在民政部的大力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自2008年全面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以来,把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从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开展试点示范、组织职业水平考试、开发设置岗位、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入手,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初步进展。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为促进全省社会工作规范发展,壮大专业人才队伍,省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度。一是编制完成了《山西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已报省委人才办审定即将出台。《发展规划》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促进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客观需要,明确了我省未来1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等。二是出台了《山西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加强了对持证社会工作人员从业行为的管理,为做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登记管理、继续教育,以及下一步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行业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等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三是与原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山西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在我省民政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创造了条件。四是研究制定我省关于加快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年内即可出台。这些政策制度的逐步建立健全,为推动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为切实搞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我们精心挑选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省荣军休养中心、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等4个基础较好的事业单位和太原市万柏林区兴华街道滨河社区作为第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为全省全面推开工作积累经验。多次召集试点单位专题研究部署,并邀请与我厅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高校专家对试点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研究和专业指导。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其中,省休养中心被确定为省医科大学社会工作系的实习基地,每年有50余名社工专业的大学生在休养中心进行实习,他们与中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一起开展老年人护理、心理疏导、老年人康复等工作,较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作为全省精神卫生专业社会工作基地,充分利用精神卫生医疗优势,积极组织社工在住院患者和周边社区建立精神卫生辅导站,开展精神卫生咨询与辅导,帮助解决精神病患者和社区居民的精神卫生问题,探索出了一套针对精神病患者的社会工作模式,得到了民政部领导的肯定,并被民政部命名为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单位。为顺应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夯实基层社会工作基础,提升社区社会工作整体水平,2010年11月,太原市民政局在万柏林区滨河社区率先设立了全省首个社区“社会工作室”。“社会工作室”建成以来,成立了1300余人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特邀山大一院心理咨询师、专业法律工作者,累计开展服务百余次。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咨询、心理健康诊疗、调解家庭纠纷、青少年教育和心理疏导、关爱老人活动、互帮互助活动、关怀慰问活动、政策咨询等多项内容,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普遍好评。为推动试点工作,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争取,从2010年开始,每年为试点单位下拨25万元专项经费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单位的实践探索,为推动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我国从2008年开始举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这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手段。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我省连续4次组织参加了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人员累计达到一万人,目前我省已有取得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000余人。随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持续开展,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数量将不断增加,规模将逐步壮大。

  (四)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在民政事业单位首先取得突破。岗位设置是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经与原人事厅多次沟通协调,2009年我厅与原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山西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就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的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提出社会工作岗位参照现行《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经济师和助理经济师的任职资历条件执行,将社会工作师纳入国家承认的专业职称,并享受和其它专业职务同等的待遇。目前,省直民政事业单位已经开始岗位设置工作,并把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纳入专业技术岗位。同时,各地也在广泛开展岗位设置工作,设置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岗位,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在职人员聘用到相应专业岗位上。太原市在2010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中,制定了对取得职业资格的社工师免试或加分的优惠政策,录用33名中级社工师、108名助理社工师到各个社区,并要求全市所有社区工作人员在3年内考取职业水平证书,引起较强社会反响,开启了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进程。吕梁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全市历年取得社工师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全部按相应职称标准落实了工资待遇。

  (五)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工作启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发展社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载体、整合社会工作服务资源的重要渠道、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要求,我省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给予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具体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太原市民政局于2011年8月8日专门成立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引领公益模式创新,助力社会公益发展,培育社会工作人才”为己任,为初创期的中小型民间公益组织提供包括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政策信息咨询、能力培训等在内的支持性服务。截至目前,中心已拟定评选入壳社区社会组织13个,首期孵化出壳10个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自闭症儿童康复、家庭危机干预、灾难(矿难)安抚支援、灾后心理援助、心理高危人群减压、盲人帮扶援助等专业服务。到2012年7月,可完成第一批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任务。中心采取公益孵化器、公益创投、社区服务平台、公益项目交流推介会、社会创新项目推广、社区公益产品大赛、社区公益创意计划征集、联合劝募(联合募捐)等运营模式,整合优势社会资源,拓展服务渠道,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此外,中心还定期举办社区社会组织会议、论坛和培训,推介优秀的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研究开发具有推广价值的公益项目,搭建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和资助方之间的互动平台。

  (六)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网络等媒体,多次在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台、太原晚报、太原电视台等媒体刊登和播放社会工作相关信息,并在“山西民政网”开设“社会工作与社会人才队伍建设”专栏,大力宣传社会工作理念和知识,让社会各界了解社会工作、认知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工作。以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为契机,省民政厅联合太原科技大学和山西医科大学对民政系统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普及社会工作的理念、知识和方法。为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我们将国家有关部委已公开发布的社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印制了《社会工作实务(法规手册)》,免费发放到社会工作者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进入公众视野,得到认可和重视。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纳入了人才建设的总盘子,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民政部门把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列入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一并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环境正在不断改善。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的社会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现在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财政投入不足,工作体制机制和各种政策制度还不配套、不健全,工作模式还未形成。特别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紧缺、素质不高,人才培养与社会工作需求不适应,人才效能发挥不充分。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和改善。

  二、不断提高认识,研究制定新形势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目标

  (一)基本思路。《意见》是中央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性纲领,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阶段、开辟新局面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迎了来新的发展机遇。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部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根据中央《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意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紧紧抓住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和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战略机遇,以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目标,以健全完善政策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保障,以加强人才培养、健全激励保障、强化专业服务为抓手,不断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环境,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依据以上工作思路,提出如下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一是在民政系统开展《意见》的舆论宣传工作,通过举办专题研讨会和培训班等方式深入领会《意见》精神。二是加强对18个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宣传工作,形成舆论宣传合力。三是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意见》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以及省内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典型经验,为贯彻落实《意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巩固各项基础性工作,为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一是继续抓好试点工作。紧紧抓住第二批试点示范创建活动的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成果,逐步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律与模式。二是大力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与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省人社厅和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山西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首先在民政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试点工作,明确岗位设置标准、等级设定要求、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落实配套薪酬待遇。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残障康复、心理疏导、司法矫治等社会工作领域进行推广。三是加快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照中央《意见》、《民政部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和《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要求,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制定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适当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四是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探索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的资金来源和数量,拓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和范围。五是认真做好社会工作者登记注册工作。掌握我省各类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状况,为下一步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行业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提供手段,同时也为用人单位聘任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依据。

  3、抓住源头培养,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建设。坚持“按需培训,分类施教”的原则,继续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训力度。一是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专业提高型和公众普及型培训,充分利用高校资源举办较高层次社会工作研讨会或论坛。二是培育建立社会工作继续教育机构,加强对一线社会工作人员的普及型社工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社会工作职业能力水平。三是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计划,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已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相关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充实和更新社会工作知识。四是加强实践锻炼培养,在街道、社区、农村和有关社会服务管理部门设立社会工作见习岗位,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实践锻炼机会,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尽快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尽快适应和胜任专业岗位工作。

  4、健全制度机制,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活力。一是继续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好每年一度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二是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研究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制度和保险待遇,设立合理的薪酬标准,逐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地位,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三是建立经费支持保障机制。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要求,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经费支持保障机制。

  5、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格局。一是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组织体系。成立省、市、县各级社会工作委员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密切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新格局。逐步建立“社区、社团、社工”三社互动和“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二是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规划体系。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列入各级党委、政府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研究制定《山西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科学性、规划性和系统性,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以中央《意见》出台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全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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