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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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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9:04:19 | |阅读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11-12-22 17:49:10|  分类: 政策规章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url=]订阅[/url]



来源:民政专题  时间: 2011-12-21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我区按照“分类指导、积极探索、突出重点、抓出特色”的工作思路,以加强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试点示范创建活动为突破,以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为抓手,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统一于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和促进自治区和谐稳定的大局之中,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和发掘培养,我区推出了包头市青山区、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两个全国性的试点示范地区和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拓了思路,创新了模式,培养了业务骨干。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实践探索进入到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一、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路子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新生力量。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起步较晚,人才规模数量较小,专业素质不高,结构不尽合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不相适应,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紧迫而现实的问题。近年来,我区从改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成长环境入手,遵循人才工作规律,逐步探索和解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目前,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试点探索到典型示范,从宣传发动到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为贯彻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厅党组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2007年我厅成立了全区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区已初步建立起了党管社工人才、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虽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起步较晚,但我们还是积极协调自治区组织人事部门,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列入了自治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2009年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今年,又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纳入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中,力争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中取得突破。同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把党管社工人才与党管干部一样来对待,及时研究解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以宣传发动为先导,努力营造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是一项新的制度安排。社会认知度较低,影响力有限。因此,宣传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的任务十分紧迫。为扩大社会工作影响,我们在2008年召开的全区民政会议上,对全区从事社会工作30年的69位基层优秀社会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此项工作受到民政部的关注,在《中国社会报》上进行了宣传报道。2009年8月,在全区民政信息宣传会议上,我们表彰了包头市青山区社会工作宣传工作。会后,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工作宣传的通知》和《全区民政系统社会工作宣传考评办法(试行)》。2010年和2011年年底,我们对全区社会工作宣传工作进行了通报。

  2010年8月,全国第二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班在包头市举办。民政部罗平飞副部长和自治区分管主席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这次研究班是中组部、民政部在西部省区举办的首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培训班。这既是对我区社会工作及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的检验与肯定,也为宣传我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平台和机会。同年9月份,中组部李智勇副部长带队调研了我区包头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对包头市发展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以教育培训为抓手,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奠定基础。2007年以来,我区每年都将社会工作培训列入全区民政系统干部教育计划中,连续四年将其列为全区民政局长的必修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已成为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已成为提升民政专业化服务水平的重要力量。几年来,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地方党政领导、各级民政局长、人事(社会工作)科长、试点地区和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的培训。2007年3月,我区率先与民政部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了全区社会工作培训班,各盟市民政局人事科(政工科)科长参加了培训。同时,我区积极配合中组部和民政部共选派了10名盟市厅局和旗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了全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班的培训。截至目前,我们已累计培训各级民政局长650余人次,累计培训社会科(人事科)科长及试点地区(单位)负责人300余人次。呼和浩特市民政系统普遍建立了社会工作培训制度,2008年以来连续四年组织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辅导,累计培训1000多人次,目前,局系统已有26人取得了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2010年11月,我们在深圳召开了全区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暨干部教育培训会议。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各盟市民政局人事科(社会工作科)科长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吴金亮厅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成绩,分析了当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作出了在全区各盟市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会议强调,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像抓干部队伍建设一样高度重视,抓社会工作要像抓民政重点工作一样强力推进。

  (四)抓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利时机,建立健全社会工作管理和培训机构。按照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2009年,我们在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中,积极协调机构编制部门,成立了民政厅社会工作处,增加了社会工作处处级领导职数,为全区民政系统建立社会工作管理机构和队伍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今年6月,我们抓住自治区实施“草原英才”工程的有利时机,成立了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配班子、建队伍、推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同时,我们在赤峰市和阿拉善盟建立了两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为大规模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社会工作继续教育提供了组织保障。

  从2008年开始,我区已组织了四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共有3700余人报名参加,有260人通过考试并获得职业资格。包头市早在2005年,就开展了地方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工作的探索,截至目前,已有1039人获得了包头市地方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五)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为目标,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工作。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的基础。按照国家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区从深化民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出发,结合工作实际,要求承担社会工作职责的民政事业单位都要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评聘力度。目前,厅直属单位已完成了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工作,各盟市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呼和浩特市民政系统共开发设置了161个社会工作岗位,其中,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先后向社会公开招聘了7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包头市民政局在9个局属事业单位开发设置了48个社会工作岗位,其中,青山区在区社会工作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社会工作站以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民间组织、学校、医院共开发设置了140个社会工作岗位。

  (六)以试点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包头市青山区大胆实践,探索出了“社工+助工+义工”的三工联动模式,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地区。他们从深圳市引进德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途径,适时成立了青山区社会工作者协会,积极发挥驻区高校社工专业优势,探索出了一条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现代社会工作模式,受到了民政部试点工作检查评估组的高度评价,多次在全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班上介绍工作经验。青山区试点示范活动的广泛开展,使当地百姓切实感受到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带来的人文关怀,有效地推动了包头市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与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相结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工作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全院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服务水平。特别是在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引进和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院系开展共建活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单位。

  (七)大力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加强与创新社会建设和服务管理、全面落实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力量。2010年底,我们制定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和《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子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十项计划,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区培养5万名社会工作人才的目标。今年,厅里专门印发了《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1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的意见》,对2011年培养1万名社会工作人才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全区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十项计划的要求,通过组织培训、集中学习、以会带训等多种方式,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组织实施了专业社会工作者培养“千人计划”、社会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提升计划、社会工作志愿者注册管理计划、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计划、民政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社会救助人才培养计划、社会福利和慈善人才培养计划、优抚安置人才培养计划、社区服务人才培养计划和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

  虽然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探索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力度,解决部分民政干部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高、学习不够、了解不多的问题,特别是还没有真正把社会工作作为提升民政专业化服务水平的新途径来对待、来推进、来落实。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解决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目前,我区大多数承担社会工作职责的单位还没有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难以有效开展社会化服务和参与市场竞争,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社会工作服务需求。三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些盟市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一些工作还走在了全国前列;部分盟市积极参加全国试点示范活动,逐步研究探索适合本地区(本单位)社会工作发展的新路子;个别盟市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当、实效不显。这些问题需要在日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和解决。

  二、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全力落实《规划》目标

  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我区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将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区培养5万名社会工作人才的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是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18部委联合印发的《意见》和国家、自治区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和“草原英才”工程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着力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着力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工作的开展,着力推动社会工作组织建设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活动,着力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对接工作。

  (一)做好我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与《意见》的对接。制定自治区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同时,配套制定社会工作宣传考评、教育培训、岗位开发设置、人才评价使用、激励保障、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等若干办法。

  (二)做好《民政部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与《意见》的对接。民政部已将支持内蒙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内容纳入部里支持老少边穷地区人才发展战略的总体框架之中。我们将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素质和结构等方面积极作为,为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奠定基础。

  (三)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与《意见》的对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党管社工人才,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四)做好民政“十二五”发展规划与《意见》的对接。以《意见》为指导,进一步论证修订民政“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突出抓好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和人才培养工程,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培养5万名社会工作人才的的目标任务。

  (五)做好人才工作考核评价与《意见》的对接。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自治区人才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六)做好基层社会工作与《意见》的对接。社会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支持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探索建立社区、社会工作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联动机制。

  (七)做好全面推进试点示范工作与《意见》的对接。以《意见》为指导,顺应我区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与服务管理的现实需求,全面推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活动。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广典型,努力探索适应边疆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新路子。

  (八)做好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力度与《意见》的对接。“党管人才、政府推动”是我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的成功经验。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刚刚起步阶段,加大各级政府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动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关心支持社会工作发展。

  三、2012年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举措

  2012年是全面落实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18部委《意见》的开局之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协调有关方面,搞好调研,尽快出台我区贯彻落实18部委《意见》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配合民政部做好支持内蒙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二是统筹安排并实施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子工程。按照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全面完成2012年度培养1万名社会工作人才的目标任务。

  三是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活动。在试点示范创建活动中,推进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将标准化管理理念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在专业化服务中搞好标准化建设,在标准化管理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四是积极支持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和赤峰市、阿拉善盟两个培训基地开展工作,尽快完成配班子、建队伍、强功能等工作,为大规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五是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以贯彻落实18部委《意见》精神为契机,在《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工作》、《内蒙古民政》、《民政工作简报》和内蒙古民政网站等媒介上,大力宣传我区社会工作及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效,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经费纳入2012年的民政年度经费预算,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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