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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2: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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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楼主的论题就把我们这一方引入了不利地位。请问你怎么知道迟到的这些人是只在志愿者服务时迟到,正常工作就很少迟到。
第二,你的语句陈述:迟到的理由五花八门。这句话应该是中性词贬用吧。怎么就五花八门了。难道迟到的理由还的统一起来?要么就是集体起晚了,要么是集体堵车是把。难道迟到了就只能一种解释才不五花八门是吧。迟到是不对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不能因为迟到的理由不同就显出错了吧。
第三,我们反方的论点也是有问题的。我们认为迟到正常是因为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很难杜绝迟到现象。而不是因为志愿服务不是受薪的工作,没有严谨的考勤约束。你这简单的一个理由就能代表我们的观点吗。难道我们选择了正常就要接受这样一个我们不赞同的理由吗。
建议:只分正不正常两个论点。理由有辩手自己补充。不过很明显你设的这个投票就是让人家选择不正常的。要不你也不会设置这么多语言引导了。那你还设这个投票干吗,直接说迟到不能原谅,不接受就可以了。
我是个新来的,写了这么多,还不知道能不能发出来。我在网上寻找做义工的机会,看到你的帖子。本人是个很守时的人,不过个人还是可以理解有时候出现的迟到。用一句辩证的话说就是,迟到行为可以理解,但不可以原谅。必须让迟到的人感到内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就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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