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乌托邦队长等您来提问乌托邦队长的微博乌托邦队长的百度知道乌托邦队长的悟空问答
乌托邦队长的知乎乌托邦队长的头条志愿者报名咨询乌托邦队长微信公众号
加入启智报名志愿者义工登记助力志愿之城
查看: 924|回复: 1

[推荐]建设公平与正义的公民社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9-12 23:16:55 | |阅读模式
建设公平与正义的公民社会
类别:时事评论   浏览量:868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9-12
作者:许小年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摘要:中国和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一样,最终会过渡到公民社会。过渡之路也许是漫长和曲折的,但大方向不会改变,因为只有公民社会才能满足现代人的需求。
    中国和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一样,最终会过渡到公民社会。过渡之路也许是漫长和曲折的,但大方向不会改变,因为只有公民社会才能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公民社会以个人为基础,传统社会则建立在权威之上。

    在传统社会中,秩序本身变成了目的,而不是实现终极目标的手段,传统社会的制度设计都是为了维护权威。公民社会则不同,它的终极目标是为每个人创造自我发展的同等条件和同等机会,公民社会的制度设计完全服务于这个目标。

    有文字记载的中国历史是以权威为核心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也还不能说公民社会业已形成,我们仍处于从传统社会到公民社会的过渡中。

    公民社会中的个人权利至上,讲的是具体的、活生生的和世俗的个人,而不是抽象的、虚幻的和神圣的“人民”。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利益,每个人的利益都和他人的不同,个人利益因此不可能集结成为整体的“人民”利益。个人之间当然也有共同利益,例如国防以及保护个人权利的法治,但这些共同利益也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世俗的而不是神圣的。

    每个人的权利至上保证了公民社会中人与人的平等,没有任何人的地位和权利高于其他社会成员,没有任何人可以得到其他社会成员所不能得到的个人发展机会。这是现代人的公平观和正义观,这个观念的体现就是公民社会,也只有公民社会才能实现这个观念。

    在人人权利平等的公民社会中,权威只能产生于所有人的共同赋予。

    那么权威体现在什么地方?体现在社会组成和运行的规则上,也就是俗话说的游戏规则。规则的正式表达就是法律,法律具有超乎所有社会成员的权威,因为它来自于所有公民的同意,而不是神授、皇帝恩准或者暴力胁迫。请注意,规则必须得到“所有公民”的认可,而不是“多数公民”,更不是“少数公民”。具体公共事务的决策可以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准则,当涉及规则时,必须经过全体同意,若少数服从多数,则意味着少数人的权利低于或从属于多数人的权利,这就违反了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观。

    公民社会中的政府是执法者,执法者的权威来自于法律,归根结底,也来自于全体公民的授予。

    必须强调的是,公民社会中,政府不是唯一的秩序维护者,民间组织如协会也可以发挥同样的功能。公民社会中的经济秩序在市场上形成,市场秩序的维护依靠参与者的相互监督,政府的作用是辅助性的,仅限于执行公民制定的法律与规范。

    为了监督政府,判断政府是否在忠实地执行社会契约,公民需要信息。这就如同证券市场,股民需要信息,以监督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世界上的证券市场都有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要求,道理就在这里。(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公民的这一权利。(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媒体虽然不能完全消除信息不对称,但可以大大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世界上第一张报纸于1456年诞生在西欧,与文艺复兴也就是公民社会的滥觞大致同期,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原载昨日《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许小年,系知名经济学家,本报有删节)
发表于 2010-9-13 10:02:49 |
必须强调的是,公民社会中,政府不是唯一的秩序维护者,民间组织如协会也可以发挥同样的功能。

河蟹何解

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公民的这一权利。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