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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桥东康复中心 于 2009-6-29 07:55 编辑
桥东康复中心工作指引
在志愿者活动中一直以来我们的志愿者之间,是以信任与包容、沟通与默契来维系服务中的工作关系的。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发挥团体合作,更好的服务和发展.然而,必须承认,有极少数志愿者在活动中的不恰当行为,可能会对服务对象、合作机构,活动过程、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造成不安甚至整个团队工作的困扰。
为此,制定这一工作指引,希望通过既定程序,来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因素进行合理解决。
关于违反活动纪律的界定,广泛地理解为:
1、对服务对象造成不良影响;
2、对正常活动过程造成不良影响;
3、对合作机构、志愿者团队以及其他志愿者造成不良影响
以上这些都会对活动的开展和发展,团队的稳定造成不安因素。
当符合任意一条,我们就可以初步理解其违反活动纪律。
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了解具体事实,并做出积极处理;
内容:了解具体事实,尽量给与客观评价与纪录。所有指正,必须合理并有事实根据。
1.对于活动参与志愿者的不恰当行为
(1)带队义工对相关志愿者作口头提醒做出指引与支援
(2)了解其主观原因并给与适当的批评.引导和鼓励;
2.对于带队义工等管理指引方面的不恰当的行为
各负责义工和带队义工要知道大家是平等的只是工作分工不同.不能以领导的姿态去做无沟通的强制行为.负责义工和各带队义工以小组形式讨论:—与相关志愿者一起讨论与分享积极应对分歧与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建立凝聚力、互相协助
第二阶段:了解具体事实,服务点负责义工间统一意见后,做出果断处理
内容:当个别志愿者经过积极处理后,仍然违反活动纪律。服务点负责义工在掌握具体事实基础上,在与中心负责人、服务点带队义工、支持义工达成共识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相关志愿者了解有关事实。个别案例还要考虑到其他服务点负责义工或者总队支持义工们的意见。
方法:
1.以通告信形式,发给相关志愿者,让其意识到不安影响的事实、伤害,以及服务点的立场与相关处理。希望其及时改正,主动配合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服务点Q群、服务点论坛通告
3.相关处理——暂停一个月参加活动(冷静期)。期间安排志愿者了解其能力、态度的改进情况,协助其达到服务点的服务资格要求。
第三阶段:当相关志愿者在本服务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或收到通告信后情况无改善;
内容:当相关志愿者在本服务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或收到通告信后情况无改善。我们有理由相信,该名志愿者不能履行志愿者的任务;在合理评估基础上,服务点应该做出惩罚处理;这将视之为,服务点的共同意志,以及总队授予的合理权利. 考虑到相关志愿者服务水平与意愿,不能达到该服务点的要求负责义工有权通知其无限期暂停该服务点的服务资格。
一个人迈出一小步.整个团队就迈出了一大步.大家一起加油!
工作指引由2007年12月20日发布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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