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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23: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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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根据国家民政部的规定,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被投诉信息等”,其中,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服务技能、联系方式等”;志愿服务信息“包括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名称、日期、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评价、活动(项目)负责人、记录人等”;培训信息包括“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有关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的内容、组织者、日期、地点、学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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