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1-5 22:34:29
|
|阅读模式
关于志愿服务的宪法或法律。它不仅对“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志愿服务”等概念予以明确,也对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资格条件、权利和义务等进行立法限定。通过统一立法明确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保障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合法权益,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对提高全社会认知程度,倡导和促进全社会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失去志愿服务事业不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13年,中国尚未颁布专门的志愿服务法。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袁纯清等在1995年的全国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制定社会志愿服务法》的提案;1998年,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巴音朝鲁建议适时开展志愿服务全国性立法的准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