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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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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9:51:03 | |阅读模式
        个人或组织承担的高于自身目标的社会义务。社会责任是一个伦理命题,它强调,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有义务确保自己的行动总体上对社会有利。社会责任涉及个人和组织在环境保护、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由经济责任,持续发展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构成。社会责任又可分为“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积极责任也叫做预期的社会责任,它要求个体或组织采取积极行动,促成有利于社会的结果的产生或防止坏的后果的产生,即有责任并且参与社会活动。消极责任又称过去责任、法律责任,指的是当个体或组织的行为对社会产生有害后果时,就应该采取补救措施,至少应该采取不作为态度,即有责任不参与。社会责任作为伦理准则,是软法(soft law),并无法律给力,承担社会责任实质上是志愿行为。从微观的角度看,人们组织及参加志愿服务既是自己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形式,也是培养个人及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途径;从宏观的角度看,志愿服务的功能本质上就是承诺社会责任,推动志愿服务会加深人们对社会责任的理解和认可,反过来,倡导社会责任也有利于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社会责任出现过三种行为模式:①传统社会的个人行为模式,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是个人慈善捐赠和个人无偿服务;②近现代社会的组织化模式,其特点是大量公益民间组织成为社会责任的承担主体;③20世纪六七十年111始兴起的企业社会责任模式,其特点是企业开始承担社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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