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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波同志在第三期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骨干训练营结束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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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14 09:27:54 | |阅读模式
崔波同志在第三期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骨干训练营结束时的讲话
(2002年9月22日,根据录音整理)
 
 
   
    今天我想围绕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九年来的主要经验及下一步如何推进的问题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九年来的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对青年志愿者工作规律性的认识
  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九年来,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充分肯定、社会影响日益广泛、居于全团工作重要位置的品牌项目。在短短九年的时间里,青年志愿者向社会奉献了45亿多小时的志愿服务,展现了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为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认真回顾和反思已经走过的历程,得出基本的经验,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坚持,是很有意义的。
  我认为九年来的基本经验是:
  1.坚持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开拓创新、持之以恒的工作方针。
  2.坚持从党政关注、社会急需、青年能为的结合点上选择工作重点和服务内容。
  3.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
  4.坚持党政支持、团组织主办、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运作方式。
  5.坚持广泛的社会动员、强大的舆论宣传与加强机制建设相结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建设志愿服务项目相结合、推进志愿服务与加强组织建设相结合的推进方式。
  经验当然不止这些。但我觉得这五条是基本的和最重要的,也是今后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必须很好坚持的。这些经验的取得凝聚着一批批团干部的辛勤探索,体现着我们对青年志愿者工作规律的认识。
 二、深刻认识志愿精神的实质,切实把青年志愿者行动作为共青团工作的重点
  (一)正确理解“志愿者”的含义
  国际上有关志愿者的概念多种多样。结合我国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实践,我认为志愿者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界定:
  1.自愿。就是主观自觉选择,没有强制性。需要指出,我们促进志愿服务立法,不是要通过立法强制人们参与志愿服务,而是要通过立法明确志愿服务的法律地位,明确对志愿服务应创造的必要社会环境。
  2.不图物质报酬。就是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许多志愿者概念中提到的“不为私人利益所驱使”、“基于道义、良知、信念、责任、同情心”等,都是这个意思。但这里不否定开展志愿服务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
  3.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也就是服务的内容应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和困难群体的利益,不是社会非困难群体的小团体利益;同时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能够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获得的服务(困难群体除外), 一般不能作为志愿服务的内容。如果把志愿者作为“廉价劳动力”,那是对志愿精神的亵渎,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育。
  4.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从这个意义上讲,除了一般意义上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的人是志愿者外,出于自愿的献血、捐献骨髓、捐款捐物的人,也是志愿者。
  5.非本职职责范围内。如自来水公司修理水管的职工,如果他正在值班、正在岗位上,为用户提供了优质的修理水管服务,那是本职工作,不是志愿服务;他的优质服务体现的是敬业精神,不是志愿精神。如果他不在值班、不在岗位上,是利用业余时间自愿且不取报酬的为他人提供了修理水管的服务,就是志愿服务,就是志愿者了。
  从上述五个方面界定志愿者,可以帮助我们理清很多思路。比如针对“自愿”来说,少年儿童就不能做志愿者,因为他们还不具备自主判断和选择的能力。又比如志愿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也应按此理解进一步理清,以使青年志愿者行动更加健康。
  (二)深刻理解志愿精神的内涵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是一个整体,四个方面各有侧重、相互关联,都不同程度地体现着自愿、不图物质报酬、服务社会公益等志愿者的特征。“友爱”是从事志愿服务的内因,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前提。“互助”是从事志愿服务的基础,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帮助,是较高层次的精神境界,因为作为一个社会人总有需要他人和社会帮助的时候。承认这个特点就意味着肯定了“道德银行”的做法。“奉献”是从事志愿服务的最高精神境界,体现的是为他人和社会的付出。“进步”是从事志愿服务追求的目标,即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爱、和谐共处。
  志愿精神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我国古代思想家早就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者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等。志愿精神对这些思想都有继承。
  志愿精神符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和要求,可以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大力发展经济,强盛我们的国家,又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和谐人际关系,凝聚人心,缓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的稳定与祥和。我国历史上没有经历充分的市场经济的洗礼。以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标志,我国进入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阶段。市场经济对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带来了非常深刻和巨大的影响。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追求利益至上、优胜劣汰。当然这个利益是指合法利益。追求利益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是不被提倡甚至受到批判的,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经过十多年的市场经济,现在追求合法利益不仅是得到了社会肯定,而且是提倡的。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就只剩下纯粹的利益关系了?不是的。经验一再证明,崇高的道德风尚、社会的和谐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条件,为此,除了国家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外,加强志愿精神在内的道德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这么短的时间就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青年们的积极响应?这就充分说明这项工作与市场经济所追逐的利益至上、优胜劣汰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重要内容,适应了社会潮流和时代呼唤。
  志愿精神是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种文化所共同追求的最美好的东西,具有普世价值。世界上各种文化、各种思想观念虽然差异很大,甚至尖锐对立,但对志愿服务和志愿精神却高度认同,这说明它反映了人类社会普世的基本价值观。总之,志愿服务及其蕴涵的志愿精神,既是古老的,又是先进的;既是过去、现在有的,又是未来大有前途、应大力发展的;既是中国的,又是世界的,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符合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以践行志愿精神为宗旨的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实践中也确实已经成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新时期团组织教育青年、影响社会的有效方式,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手段,沟通城乡、加强东中西部地区之间交流的重要渠道,我国对外援助、民间交往、国际合作的方式之一,以其特殊的作用显示出其重要的社会意义。
  (三)充分认识青年志愿者行动在我国整个志愿服务事业中的地位和特点
  国内外比较公认的观点是,截止于目前,青年是我国参与志愿服务的主体力量,青年志愿者行动是我国整个志愿服务事业的主体。那么,青年志愿者行动在我国整个志愿服务事业中具有什么特点呢?我认为主要有三个。
  首先,青年志愿者行动以志愿服务为主。刚才我描述志愿者的概念时曾经提出,出于自愿的献血者、献骨髓者、捐款捐物者等都可以称为志愿者,因为他们都是为社会作出了奉献。但就青年志愿者行动而言,则是以奉献时间(包括智力、体力、经验等)为主要特征的志愿服务为主的。
  其次,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服务项目内容比较广泛。从我国目前已经成立的志愿者组织来看,多数是参与某个具体领域的志愿服务。比如“自然之友”、“地球村”主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志愿者主要是社区服务等。但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服务内容比较宽泛,涉及扶贫开发、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大型活动、抢险救灾、海外援助等多个领域。可以说,只要社会需要,青年志愿者行动都可以通过开展相应的活动或项目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都符合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宗旨。
  再次,青年志愿者行动坚持提供志愿服务和影响带动社会并举。我国志愿服务事业之所以在较短时间内就产生了如此巨大的社会反响,是与青年志愿者行动既强调服务社会和他人,又重视影响带动社会密切相关的。青年志愿者行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就服务论服务、就活动论活动,而是引导青年发扬开风气之先的光荣传统,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加强舆论宣传的互动,推动了志愿服务理念的传播、志愿精神的弘扬,推动了志愿服务的社会认知。事实上,共青团组织不是我国第一个开展志愿服务的。但在社会上真正引起巨大影响,志愿服务理念逐步社会化,甚至像有人所说的形成了争做志愿者的时尚,是从1993年年底青年志愿者行动全面实施开始的。
  正因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上述特点,其实施的好坏,对我国志愿精神的传播、普及,进而推动我国整个志愿服务事业的更大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然,考虑到我国已经出现了许多志愿者组织,为了整合志愿服务资源,更好地发挥志愿服务的作用,一些地方已经或正在把“青年志愿者协会”转变成“志愿者协会”,这种探索是可以的。但我们应该认识到,志愿服务毕竟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完全应该“百花齐放”。因此,最根本的是“苦炼内功”,把我们正在做的事情做好,把青年志愿者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更大成效,积累更多经验,才能继续保持在整个志愿服务事业中的主体地位,才能继续发挥引领航向、开风气之先的作用。
  (四)全面认识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共青团各项工作中的地位
  从过去的实践看,青年志愿者行动在整个共青团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和特殊的地位。
  第一,青年志愿者行动几乎覆盖了团的各条战线,是动员组织青年参加团的活动、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和手段。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之初,团内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就是一齐上的。这就说明,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团的工作中具有普遍性。
  第二,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团组织团结带领青年作贡献、培养人的重要载体。共青团的工作说到底就是作贡献、培养人,就是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共青团强调在实践中育人,即强调在作贡献的实践中培养人。青年在自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必然会经受锻炼教育、增长知识才干。
  第三,青年志愿者行动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长期事业。社会对志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青年又是参与志愿服务最积极最易于组织的力量,因而青年志愿者行动具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从理论上讲,青年志愿者行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用多大的力度去推动都不为过,什么时候去推也不会不适宜。
  第四,青年志愿者行动的一些操作方法是团的工作方式的重要创新。前面总结经验中讲到的服务方式、运作方式、推进方式等方面,都包含着不同于过去的一些创新,也体现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团的工作的一些基本特点,对团的其他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五,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增强团的内在活力,特别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团的基层组织的健全有助于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基层的深化与拓展;另一方面,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有利于把广大青年动员和组织起来,凝聚在团组织周围,进而使基层团组织得到巩固和发展,焕发内在活力。
  三、正确把握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发展阶段,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的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怎样判断目前青年志愿者行动所处的发展阶段呢?我们认为九年来虽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仍然处于初期阶段。初期阶段的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是什么?我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思路,供同志们讨论。
  青年志愿者行动已经开展了九年的时间,为什么还说它是初期阶段呢?是因为我们把初期阶段的目标定在了以下五个方面:
  1.在观念上,志愿精神得到比较广泛的传播,志愿服务具有比较高的社会认知程度;
  2.在队伍上,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骨干队伍,能够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在项目上,全国和各地方都有至少1-2个在当地有影响、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实施的重点特色项目;
  4.在组织上,各级志愿者协会比较健全,以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服务(总)站为骨干的具体实施网络基本建立;
  5.在机制上,初步具备了保持志愿服务工作正常运转的内(主要指内部运行机制)外(包括政策、立法等)条件。可见过去我们所做的工作基本上是围绕着这五个方面进行的,现实达到的程度与这些目标还有不少差距。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是:以推进志愿者注册制度为切入点,努力促进志愿服务队伍、项目、组织、机制四大建设。
  (一)推进队伍建设。推进志愿者注册制度本身就是为了建立一支数量可观、质量较高的志愿者骨干队伍。所以推进这项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注意防止和克服片面强调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不要刮风,要严格注册程序。在正式注册之前,志愿组织应该先对申请注册的志愿者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志愿理念的培训,然后举行庄重的注册仪式,还要组织好注册志愿者与服务项目的衔接工作,切实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使志愿者注册的过程就是对志愿者强化志愿服务理念教育的过程,也就是加强志愿者队伍质量建设的过程;使注册志愿者成为对志愿精神有较高追求的志愿者。发展注册志愿者可以与发展基层志愿者协会个人会员结合起来,注册志愿者原则上都可以成为基层志愿者协会的个人会员。
  (二)推进组织建设。青年志愿者行动的组织建设包括三个体系,即团的组织体系、志愿者协会体系、事业性实体性(包括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服务总站、服务站、服务队)的操作体系。其中,团的组织体系起领导和指导作用;协会体系起调动社会资源、凝聚队伍的作用;操作体系是实施网络,前面两个体系的工作要通过这个体系去最终落实。推进组织建设,当前最主要的是推进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和服务站建设,其中又以县以上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所属的实体性事业性的志愿者指导中心或服务总站的建设最为重要。在各地正在深化机构改革的情况下,这件事推动的难度当然是很大的,但也要看到随着志愿精神逐渐深入人心,志愿服务的社会作用日益显现,党政领导对志愿者工作的愈来愈重视,有利条件还是很多的。根据部分省、市的经验,可以采取这样几种办法来推进:一是从在职的团干部中确定1-2名同志专门抓这项工作,其它需要的人员可以通过招募志愿者的办法解决。二是依托所属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阵地创建,在青少年活动阵地的现有事业编制中确定1-2名人员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再招募几个志愿者一起做。中央要求“十五”期间90%以上的县都要建起相当规模的青少年活动阵地,并要求把青少年活动阵地作为公益机构,逐步实行财政全额拨款,这就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这样做也可以增强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吸引力,扩大在青少年中的影响,有利于其发展。县以下团组织则要依托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创建服务站。江苏现场会上曾经总结的“依托行政和其它事业单位”、“企业、媒体支持”等几种方式,都是行之有效的。比如,民政系统正在实施“星光计划”,每年从福利彩票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支持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团中央与全国老工办关于实施“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的联合发文中,就要求各地在实施“星光计划”,改建或新建的为老服务设施中都要创建志愿者(为老)服务站。总体上看,基层服务站的建设主要是依托型的,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三)推进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上,一方面各地都要积极实施全国性项目;另一方面,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积极开发具有自己特色的项目。社会上对志愿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参加志愿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关键是通过恰当的志愿服务项目,把志愿者、服务对象(内容)和提供支持的社会力量有机结合起来。我建议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在今后的志愿者“十杰百优”评选表彰工作中,增加“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奖项。希望大家回去以后积极创造适合当地的志愿服务项目,如果这些项目运行机制完善了、成熟了,上级团组织就可以总结经验在更大范围乃至向全国推广。
  需要说明的是,我这里没有强调志愿服务活动,并不是说活动不重要,而是因为共青团开展活动是长项,不专门强调大家也都会搞得有声有色。
  (四)推进机制建设。机制的内容很多,包括志愿服务的内部运行机制,如招募机制、培训机制、评估奖励机制、项目运作机制、项目管理机制、资金筹措机制等,也包括外部政策、法律环境等。今天我主要强调志愿服务所需资金的筹措机制问题。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是不图物质报酬的,但是日常管理工作需要经费,组织活动、实施项目需要经费。目前,我们对志愿服务的筹资机制还没有成套的经验,筹集办法还较少,资金不足已成为限制志愿服务规模扩大的重要因素。团中央已经从国家税务总局争取到了一个政策,就是捐助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
  笼统地讲,推进志愿服务事业要通过政府支持、社会赞助、公众募集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这肯定是正确的,但具体的办法到底有哪些呢?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一是在政策支持方面,我们今年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作出了很好的示范。就是凡是通过志愿服务的方式配合政府做的事情可以积极争取纳入政府工作规划,争取政府专项经费支持。各地普遍开展的动员志愿者为大型赛会服务、参与东西互助等,也在这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二是在公众募集方面,目前我们还不具备条件,作为今后的一种办法是可以的,但要慎重,因为操作起来比较复杂。三是在社会赞助方面,可以依托志愿服务项目争取企业赞助,设计好项目,争取企业赞助这个项目或联合实施这个项目。也可以建立基金,在建立专门支持志愿服务的基金会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在各级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设立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办法,实际上是把社会捐助的资金委托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管理,在基金会设立了一位“帐房先生”。还可以争取报刊、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的支持,江苏南通江海志愿者服务站的建设充分证明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他们的做法是:南通团市委、江海晚报社和东洋之花公司联合创建服务站,晚报开辟专栏,定期发布志愿者招募、服务需求、服务效果等信息,同时也为东洋之花公司作了宣传;东洋之花公司提供部分资金,团市委负责志愿服务的发动和组织工作。志愿服务事业本身需要大力宣传,与新闻机构合作非常重要。全国各地都有报纸,宣传志愿服务对扩大报纸影响也有好处,反过来又会吸引企业支持,这方面有很大发展空间。
  四、切实坚持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开拓创新、持之以恒的工作方针,确保青年志愿者行动健康发展
  迄今为止,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是十分健康的。但是,这项事业还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必须始终注意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避免出现偏差。为此,就必须特别强调继续坚持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开拓创新、持之以恒的工作方针。
  “量力而行”就是要根据募集到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实际情况,为需要志愿服务的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有效帮助。现实生活中的服务需求是多种多样的。要从共青团和青年的实际出发,从各地、各条战线的实际出发,把主观愿望和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需求与可能结合起来,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也不片面地求全、求大、求广。志愿服务是一项非常具体实在的事业。在推进志愿服务事业中,追求一定的服务规模是应该的,特别是要把开展规模较大的一次性的志愿服务活动与规模相对较小但可持续发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兼顾好,不要厚此薄彼,不能因为追求规模就忽视了质量,以致于把这项很实的工作做虚了,从而对事业造成负面影响。
  “讲求实效”就是要扎扎实实,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切忌“大呼隆”、形式主义。宣传志愿服务本身就是一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因此加强志愿服务的舆论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宣传过程当中,不能仅仅宣传一些场面和形式的东西,而要通过对典型人、典型事和生动感人故事的深入挖掘做好深度报道。要力求做到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既要体现形式多样,又要注重内容扎实。前面讲过志愿服务主要是以时间计算的,因此浪费志愿者的时间就等于浪费人力资源。要十分珍惜志愿者的称号、荣誉,十分珍惜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十分珍惜支持志愿服务的各种社会资源,不要不分场合地动辄就以“青年志愿者”的形象出现,要真正使青年在参与志愿服务中受到更多、更深刻的教育。
  “开拓创新”就是要结合实际,不拘一格,在拓展服务领域、实施服务项目、采取服务形式,特别是在健全组织网络、完善项目运转、多方筹措资金等工作机制方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开拓创新是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的不竭动力。志愿服务作为我国一项崭新的社会事业,前面取得的显著成效是大家开拓创新的结果,今后能否保持较快的发展步伐,同样取决于大家开拓创新的力度。希望大家始终保持九年来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那么一股拼搏进取的劲头,那么一种开拓创新的精神,那么一份真诚奉献的情怀,把志愿服务事业不断推向新境界、新层次。
  “持之以恒”就是着眼志愿服务事业的长远发展,集中精力、坚持不懈地推进志愿服务各项建设,防止半途而废、浅尝辄止。团干部流动比较快,这就要求大家在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有限时间内,多做一些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事情,以保障不因自己工作岗位的调整而中断已经开始的事业。在做好志愿服务其它工作的同时,特别要认真策划、精心实施几个志愿服务项目,并形成完善的项目运行机制。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从1996年在山西静乐开始试点,从1998年开始在全国普遍展开,至今历经七年,凝聚了团中央两届书记处领导、全国大批团干部的心血和智慧,才开拓出今天这样良好的局面,这是“持之以恒”的生动例证。湖北省志愿者注册工作之所以取得这样好的成绩,为大家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也是全省上下集中力量、不懈推进的结果。因为志愿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所以需要我们长期去做;因为志愿服务是一项事业,所以需要我们以事业化的方式去做;因为志愿服务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事业,所以需要我们以接力的方式持续去做。
  我相信,通过这次培训交流活动,大家在上述这些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并会在回去后把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到各自的具体实践之中,进而经过几年的努力,比如到团的十六大召开之时,就可能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典型,积累更多更好的经验,为实现青年志愿者行动初期阶段的奋斗目标,迈向更高的发展阶段作出贡献,在推进志愿服务这项崭新的高尚事业中留下自己坚实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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