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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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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 22:07:30 |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南粤高凉仔在 2006/03/01 10:13pm 第 3 次编辑]

网站惊现女子用高跟鞋踩碎小猫脑袋图片(组图)2006-03-01 02:43:36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收藏此页 网友评论 2131 条  
请到网易论坛新闻贴图版面,声讨虐猫女子,请点击:虐杀小动物实拍(多图)






她用尖尖的高跟凉鞋鞋跟踩进小猫的嘴巴和眼睛






网上惊现恐怖杀猫组图 网民将杀猫者照片制成“通缉令”
晨报讯(记者马多思)昨天,一组变态残忍杀猫的图片被各网站广泛转载,引起网民愤怒。从图片上看,杀猫者是一名时髦女郎,并且毫不在乎地面对镜头。一些网民自发地将杀猫者照片制成通缉令,寻找杀猫凶手。

残忍杀猫场景由一组图片组成。大致顺序是,先是一名时髦中年妇女微笑地怀抱可爱的小猫,场面温馨,接着该妇女将小猫放到地上轻柔抚摩,接着她用尖尖的高跟凉鞋鞋跟踩进小猫的嘴巴和眼睛,小猫吃惊绝望地回头(见上图),最后是小猫脑袋被踩碎死去,然后中年妇女若有所思地眺望远方。
记者调查发现,该组图片首先发布在某网里的原创作品栏目中,一经刊发就引发网民极度愤怒。一些网民自发地将该妇女的照片制成“通缉令”,发动大家寻找凶手。有网民根据图片背景推测:“据说是杭州的,有没有人知道是杭州的哪里?”
上传这种图片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回答:如果在网上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诽谤,或者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不太严重、构不成犯罪的,则应当由公安机关对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如果属于此类案件的话,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依法处理。但是我国没有小动物保护法,所以虐杀流浪猫并不是违法行为。而且恐怖照片也不是淫秽物品。
新闻追踪被烧小猫收到万元捐款
晨报讯(记者马多思)昨天记者获悉,上周被人存心用汽油烧掉双耳的小猫“胖胖”(本报2月24日曾进行过报道)身体尚在恢复中,而各界捐款已超过万元。由于款项远远超过胖胖疗伤所需,所以胖胖的救护者决定用剩余款项成立一个基金,用来救助和胖胖有类似遭遇的小猫。
昨天,记者在厂桥永昌动物医院见到了来打点滴的胖胖。胖胖虽然毛被剃掉,样子狼狈,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但是它的胃口好得惊人,在打点滴时还大口吃着肉罐头。
网友们决定用剩余的捐款建立一个网站内部的基金,用来救助小动物。另外,《猫眯有约》网站还制作了宣传展板,准备到胖胖被烧的小区——丰台区梅源里小区去进行爱护动物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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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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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上下载一国产自拍,看了我实在是愤怒了!这还是人吗?于禽兽又有何异!
我并非有何居心。我更相信我们大多数的国人都是善良的。这个片子是一个帖子里的,令人汗颜的是,很多人国人居然会觉得精彩!我无意于宣扬这种丑恶,但良心也让我无法选择沉默!我很渺小,所以我一个人无能为力,我只是希望能用大家正义的声音去战胜邪恶!
我说过我真的是无意于宣扬这种罪恶,但这种人性的丑恶依然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当前在我们国家没有相应的立法条件下,我们是没有办法对这些丧失人性的人进行惩处。也许目前我们只能依靠于道德谴责,依靠于舆论抨击,依靠于人们良知发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这些人的丑恶行为产生一定的抑制和约束。同时也能对国家,对go-vern-ment在此方面的尽快立法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所以,我在大家面前展示了这令人发指,丧失人性的一幕。因为我不能想象再让更多弱小可爱的生灵再葬送于这些没有人性之人的手里。所以希望大家能够见谅和理解!
从此次事件来看,这些视频以及这个网站应该是为一些喜欢SM中cursh(踩踏)的人所拍摄和开设的,并肯定会以此来牟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对于SM我不想说的太多,坦率的说我可以理解SM行为,毕竟两个人之间的性生活方式他们有权去决定,只要没有影响到他人,影响到社会,就算再残酷,只要他们彼此愿意,彼此接受,那么就没有什么道德,规范去约束他们。但是,如果用别人不愿意的痛苦,或用强加到别人身上的方式,违背他人意志的行为,来满足自身的欲望,那必然是不道德的,甚至是罪恶的!就如大家看到的一样,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毁灭,虐杀另一个弱小生命,就是为了让自己得到性的兴奋,甚至是欲的满足。真的是何其丑陋,何其肮脏,何其没有人性!如此罪恶,是让人永远无法容忍与接受的!
诚然,一些极端的,变态欲望的产生有其产生的现实客观因素,很多时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他们也许也无法用意志去控制自己的欲望,在某种意义上我可以给与一定程度的理解,我甚至可以说他们是有病之人。但是,虽然他们没有亲自去屠戮,去虐杀,可我真的还是不能相信,在欲望面前他们就真的一点点都没有了人性中的善良和同情了吗?作为一个人丢掉人性的良知,被欲望所完全淹没,那么又与禽兽有何异?居然能够说出“喜欢”“过瘾”“兴奋”......等等。真的是无法相信!令人发指呀,纯粹的一群衣冠禽兽!!
最后,就是另外的那些人,就是这个网站的主人,这些视频的拍摄者,和这些视频的主角。这些人才是真正的肮脏到极点,丑恶到无法形容!只是因为有这些极端爱好的人的存在,为了可以去从这些人身上挣这一点点金钱就丢弃了自己的人性和灵魂,做出如此惨无人道,丧尽天良,肮脏,恶心,卑鄙,无耻的事来。真是贱!不配当人,连禽兽都不如!TNND,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除了骂人就真的是无话可说!不懂到底是不是人养大的。杀你们一万次,把你们碎尸万段都不解心头之恨!
......
生命本应该就是平等的!也许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为了自身的欲望,或者也是食物链的自然规律,永远都无法放弃对其他生命的杀戮,那么也请多给它们些痛快,多给它们些人道,让那本就是残忍的事情,不要再残忍到如此......



一名时髦中年妇女微笑地怀抱可爱的小猫,场面温馨

妇女将小猫放到地上轻柔抚摩











发表于 2006-3-2 17:55:12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我好激动啊!岂有此理,怎会有 这样的人!!!
猫猫好可怜~~~~~~
悲哀中............
发表于 2006-3-2 21:00:48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好恶心,可怕,变态
发表于 2006-3-2 22:46:22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通缉~~~写错字啦!~~
发表于 2006-3-2 23:50:06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好可怜的小猫~~`
发表于 2006-3-3 08:43:55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变态!
发表于 2006-3-3 10:26:48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唔应该系通缉 应该系追杀
发表于 2006-3-3 13:56:48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好变态啊...
早知我唔入黎睇啊,
55555...吓死我喇...
发表于 2006-3-4 00:20:02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下面引用由ch11www2006/03/03 10:26am 发表的内容:
唔应该系通缉 应该系追杀

咁样就会变成系我哋犯法喇~
发表于 2006-3-4 09:48:41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下面引用由Annie2006/03/04 00:20am 发表的内容:
咁样就会变成系我哋犯法喇~
车 捉左之后押去伊拉克 或者拖出公海 先扔落海咯
 楼主| 发表于 2006-3-6 22:53:57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下面引用由Annie2006/03/04 00:20am 发表的内容:
咁样就会变成系我哋犯法喇~
没错,  现在的国法中也没有关于虐待动物的法规, 我地唔可以违反法律去惩罚她, 虽然, 我地唔可以惩罚她,但系仲拥有吐口水和谴责她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6-3-6 22:56:03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下面引用由ch11www2006/03/04 09:48am 发表的内容:
车 捉左之后押去伊拉克 或者拖出公海 先扔落海咯
非法绑架罪,  人口走私罪. 意图谋杀罪等等.  
发表于 2006-3-6 23:32:30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如果比我见到距,我可以唔小心踩亲距一下。。。。。。希望有数千万既市民唔小心踩亲距。。。不构成犯罪
发表于 2006-3-6 23:33:45 |

[公告]网络通稽令: 这个残忍的女人是谁!

依种人连禽兽都不配做啊~!起码的人性都无,我以同依种东西生活在同一个星球而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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