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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立法需广泛征求意见,包括通过微博问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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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2:32:24 | |阅读模式
http://www.dayoo.com/http://www.dayoo.com/ 2012-07-31 08:08来源: 大洋网 网友评论 (0)
  广州立法,今后要通过微博问民意。昨日,《广州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草案)》提交审议。草案规定,立法项目须广泛征求意见,而征求意见的方式除了传统的报刊、网站、座谈会之外,还包括使用微博征民意。
  草案对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对象、征集方式和征集时间都作了规定。根据草案,今后市人大法制工委在收到各方面报送、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后,应整理汇总,形成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方式包括在报刊或者网站、立法官方微博上公开征求意见,以及通过发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社会公众、市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
  草案还规定,市人大法制工委应当每年6月征集下一年度的立法建议项目,且征集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为避免不能按时提案而导致年度立法计划不能顺利完成的现象,市人大常委会将创建立法计划项目库制度。据了解,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分为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正式项目分为“审议项目”和“提案项目”,“审议项目”是当年应当提请常委会进行审议的项目,“提案项目”是当年只提案不审议,下一年度进行审议的项目。


(编辑: 筱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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