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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haoan

关于志愿者偷懒行为辨别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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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03:04:04 |
本帖最后由 yY0707 于 2009-7-24 03:13 编辑

插个题外话:关于时数,07年的时候我也是经常不签的。但是08年和老乌、飞儿的一次的讨论之中让我改变了想法。看来有必要让更多人了解一下这则长年置顶在时数论坛却并不是每个人都看过的故事和意义。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译文: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圣人所做之事,可以改变风俗习惯,影响老百姓的行为,并非个人的事情。现今,鲁国富人少而穷人多,你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一则名为《施恩图报》的小故事,讲中国青年杨立在德国的克里斯托拾金不昧不留名的故事。后来让该镇大费周折,终于找到他,目的就是奖励杨立同学500欧元的奖金和一枚荣誉市民奖章。杨大惑不解:“既然自己都已经离开,还有必要如此大费周折吗?如果不找的话,岂不是替失主省下了这笔钱吗?”,杨立的做法被德国人视为“东方式思维”,他们认为:“施恩不图报,并不是你们中国人眼中简单的个人问题。可以说,你拒绝我们的请求,已经相当于在破坏我们的价值规则。那些奖励你可以不在乎,但你必须接受。因为那不仅仅是对你个人的认可,也是整个社会对每个善举的尊重。对善举的尊重,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也让我们有资格去劝勉更多的人施援向善。所以,我们才不能因为你的无私而放弃履行自己的责任。”记述这个故事的毛宽桥认为这是“德意志智慧”。这里不仅有民族性格和思维模式的问题,更有相关的法律做保障。 然而,或许他们并不知道,在2500年前有个中国人就对此就有充分的认识。当时的鲁国法律规定,凡是发现有鲁国人在别国沦为奴隶的,鲁国公民可以花钱赎回,回到鲁国后可以到政府去报销费用。孔子的一个很有钱的学生子贡在外国发现了一个鲁国人在当奴隶,因此把他赎了回来,回国后并没去政府报销,因此赢得了鲁国人的称赞。可是孔子对他的行为非常之不满,教训他说,你这样一做,别人就不好意思去政府报销赎奴隶的费用了,在赎与不赎的问题上就会犹豫,很多在外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也就因此不能回国,国家的政策就会被你败坏。还有个故事:孔子的一个学生在河边散步时,刚巧发现有人落水,落水者的亲人说,谁能救上来就奖励他一头牛,孔子的学生跳进水中把这个人救了上来,并高高兴兴地领走了牛。别人都骂他贪财,可是孔子却表扬了他,说你为大家做了一个榜样,今后再有人遇到险情,大家都会奋不顾身,整个国家就会有许多人因此而得救(见冯梦龙著《智囊》)。对照孔子的说法,与德国小镇官员的话是多么相似。我无意说我们的民族文化多么灿烂辉煌和我们比他们早了多少年,我只是更深刻地感觉到我们的先人的睿智。 国人这种做好事不留名的观念形成由来以久。我们历来推崇善良、高尚、不求回报,建国后更是对无私奉献精神大家弘扬,雷锋同志成了全国人民学习的楷模,我们受到的教育都是要“不为名,不为利,做无名英雄”。殊不知,这对于弘扬善举是极其不利的。从内心来说,很少有人能够高尚到做了好事讨厌让人知道的境界,施善举就应当有所回报,至少应当得到社会的认可。惟其如此,才会有更多的善举涌现。现在,已有不少地方设立地方法规,对见义勇为者给予褒奖,这无疑是有益的探索。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06:33:43 |
多谢各位噶支持,这个问题是因为我所带的队或者是经常去的服务点出现个别甚至多个志愿者是这样的缘故,有些事我不能单独出面去说,毕竟大家都是平等的,有时遇见对方一时不开心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去照顾他们的情绪,不可能说因为他们偷懒什么的以此怒斥距地什么,所以我才希望大家自觉起来互相约束,起码所有带队和协助做好了个带头吧!!!
发表于 2009-7-24 08:31:47 |
非常赞同14楼“现在启智的服务岗位本来就供不应求,很多人想去奉献社会,但岗位有限却不能满足,再让那些混的人把那些有限的服务岗位占了,然后去“混”,那不是混一个少一个吗?这损害的是其他真心奉献社会的志愿者们的利益,难道这也不需要计较吗?”这是问题的关键,建议在活动确认名单的时候是否可以考虑对此类报名者进行筛选!
发表于 2009-7-24 09:28:01 |
本帖最后由 risexiang 于 2009-7-24 01:32 编辑

还记得启智的队语吗?开始我也认为做志愿者应该经过考核,但现在我们启智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正是因为不需要考核所以我们的队伍参差不齐,这个需要大家特别是老的队员在活动中以身做责,让有心来"混"的人慢慢不混....这也是很多点每次只要适当新人的原因吧.这也是目前处理的方式吧,对于楼主说的情况确实很难有好的方式解决.清理?是什么意思?不准备参加启智的活动?这个恐怕不好,到时会引起一系列的误会,甚至某些队员不X,会传播些对启智,甚至对整个志愿服务不利的言论.
发表于 2009-7-24 09:33:07 |
很多人登记时数是按规矩办事, 但是也有人或许是为虚弱心在冲时数.
其实比起偷懒的人, 我最讨厌系在活动期间, 作出与志愿者身份相违背和有损志愿者形象的行为.

我在活动中最常见的一些情侣会当众做出不文明行为.
当然我不是指所有一起活动的情侣, 是说那些不是真心为志愿者行业服务的人!
难道他们的脸皮就如此的厚吗?
真是不懂他们吖..!!


发表于 2009-7-24 09:38:55 |
森林大了。什么鸟都会有的。
我们不可以要求太多。
简单点讲,就是态度及责任心的问题。
发表于 2009-7-24 09:40:29 |
讲得有道理!不过都希望志愿者可以自觉!太多条条框框就太不人性化了!
发表于 2009-7-24 11:01:43 |
赞成,支持!
发表于 2009-7-24 11:27:57 |
14# yY0707
我想你误解我意思了:我说的玩是指,抱着玩的心态,不要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不是指去某个点纯粹的玩,我个人觉得玩是天性,不是兴趣爱好!
个人觉得破窗效应的话,如果这人真到了这个地步而带队负责人没去制止和管理的话?我觉得这个点的问题很大。而且启智的队员是越来越多,并没有因为他们减少,何况志愿者本来就是长期的,大浪淘沙。
第三点,我也有点赞同你的说法,但是外人难道不会看到的是“一个团结协作向上”的启智,并没有因为一两个人的不配合而出现破窗效应么?

本来说人家的混??请问有混的标准么?说明楼主是个比较是个认真负责严谨的志愿者,要求比较高的志愿者。
发表于 2009-7-24 11:35:30 |
很多人登记时数是按规矩办事, 但是也有人或许是为虚弱心在冲时数.
其实比起偷懒的人, 我最讨厌系在活动期间, 作出与志愿者身份相违背和有损志愿者形象的行为.

我在活动中最常见的一些情侣会当众做出不文明行为.
...
西瓜皮﹥﹡ 发表于 2009-7-24 01:33

和谐~和谐~~和谐~~~~~~
发表于 2009-7-24 11:54:38 |
从内心来说,很少有人能够高尚到做了好事讨厌让人知道的境界,施善举就应当有所回报,至少应当得到社会的认可。惟其如此,才会有更多的善举涌现。2
发表于 2009-7-24 12:03:43 |
支持......
发表于 2009-7-24 17:43:38 |
觉得有层楼噶观点好岩..霸左个位又5做野``仲有好多飞机司``
发表于 2009-7-25 03:47:40 |
本帖最后由 yY0707 于 2009-7-25 03:51 编辑

24# baigenjie
为我对你的误解道歉。你我大方向都是相同的,言语上的疏漏,见谅了。

向好发展的结果,大家都乐于看见。但向坏发展的可能更要时刻警惕。
我的观点只是希望能警惕那些不良的因素,尽早为之清除。订立规则将能更有效可行地保证服务质量

最近天气炎热,论坛火药味也不少,大家关于制度上的建议建议和意见还是少带点感情语句的好。(我也要去改进啊。)
发表于 2009-7-25 05:23:16 |
yy0707你居然还没睡,我是刚下班明天的广州骄傲也请假了,
志愿者就是要从中的得快乐,如果不开心快乐,那就别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了。
我向来是这样觉得的。
论坛本来就是来讨论的,没什么火药不火药的。
忠言逆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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