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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给10岁的女儿送些文具(0217号 陈先生 东山区德政南路98号珠光街东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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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00:51:10 | |阅读模式
  想给10岁的女儿送些文具
  陈先生今年60多岁,和患精神病的80多岁老母亲住在一套廉租房里,母子俩靠着每月550元的救济金生活。据了解,陈先生是台属,“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母亲受不了各种打击,患上了精神病,直到1984年国家落实统战政策,他才有了工作和住所。1997年,陈先生失业,母子两人就靠每个月550元的政府救济金生活。这之前陈先生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并有了一个女儿,现在陈先生除去房租和水电,还要从剩下不到500元的生活费中,拿出200元来抚养跟着妻子生活的女儿。陈先生说,不管怎么孩子是自己的,无论怎样都不能亏待了孩子,自己苦点没啥。但说归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陈先生他们母子健康也就罢了,偏偏两人都患有冠心病,老母亲还肺积水,月月超支的医疗费令他们举步维艰。
  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每顿饭都要喂着吃
  除了生计上的操心外,陈先生还要时刻照顾着患有精神病的母亲,一天三顿饭,做好后要一勺勺的喂给她。母亲是汕头人,不会讲广州话和普通话,陈先生特别担心她出去后找不到回来的路,所以他要时时守在母亲身边。
  陈先生说,因为太困难,今年“六·一”自己没有给10岁的女儿送礼物,心里老觉得疙疙瘩瘩的,如果有热心人能帮忙买些学习用品和文具送给女儿,他就再开心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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