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8-12-30 10:05:50
|
|阅读模式
之所以为半慈善模式 系因为股权结构嘅原因
呢d企业嘅股权可以由出资人出资参股以及民间团体的社会参股来进行
全企业的管理根据股权结构协商 由民间团体派出志愿者参与一线运作
所得的利润可以按照股权比例划分 出资人可以接受利润里边的权益部分 社会参股方 所得利润作为慈善用途
优点在于 可以帮出资人节省成本(主要是人工部分) 而由于有出资人的资金支持 具体企业有能力应付市场竞争乃至经济波动带来的冲击 而且 由于有了出资人的支持经营范围比一般纯慈善企业要广泛 市场竞争力也比一般慈善企业要强 适合于经营中低端服务性行业 例如品牌代理 专卖店加盟
缺点在于 参与一线运作的志愿者个人素质参差不齐 因而不适合于高端专业性行业 尤其是一些需要专业从业执照的行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