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3-8-31 21:12:50
|
|阅读模式
认识弱智人士及其相关服务简介
(一)何谓弱智。
弱智是指脑部功能发展缓慢或不能如常完全发展,而其个人在学习及社会适应方面亦因此受到限制,不及常人。但在智能以外的发展,如情感或体能活动的能力,许多弱智者根本上同日常人无异的。
弱智是一种永久的缺陷,它不是疾病,也不是精神病,是不可治愈的,但弱智人士可接受训练,只要给予及早的教育和训练,其有限的潜能是可发展的。
(二)弱智程度的分类
类别 智商程度
轻度 50--55至接近70
中度 35--40至50--55
严重 20--25至35-40
极度严重 低于20或25
(三) 弱能人士的需要:
弱智人士也是人,他们的需要和一般人无异;整体而言,他们的需要可分为三大类:
1. 一般的需要:
物质上来说,他们也需要衣食的基本满足,他们也会对零食,玩具等有渴求。
精神上,他们也需要别人的关怀和接纳,也需要自我表现的机会,以确立自己的信心和重要性。对性、社交、约会和婚姻也有同等的需要或向往。
2. 学习的机会:
人的行为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学习得来的,由于弱智人士对抽象事物的领悟力较低,学习迟缓。许多正常孩子视为轻而易举的,对他们来说可能就不是。他们掌握到的速度也较缓慢,所以他们需要更多及稍长时间的学习机会。
3. 因材施教:
弱智者只是一个统称,其中的个别差异很大,他们的智商只显示他们普通的学习能力,但由于许多人在学习机会和学习环境上都有不同,性格也不同,所以他们可能表现的成熟程度与他们的智商有所出入。另外弱智者亦拥有其个人的喜好爱恶及不同的适应能力,因此教导弱智者必须因材施教,不能一概而论,公平对待并不表示完全相同的对待,而是按其个别能力而教导,令他们有足够机会发挥潜能
(四)与弱智人士相处的态度:
一、虽然弱智者的智力较一般人低,但他们并不是次等的,所以与弱智者相处时,应以接受而不是怜悯的态度,亦无须为弱智者安排所有工作,因为每一个人都能在某种程度上做自己工作。
二、多留意不同的人士可以做的事,而加以培养,而非专注在他们办不到的事。
三、不要将弱智者当作儿童般看待,而给他们安排一些过分简单或幼稚的活动。
四、当选择活动时,应与弱智者一起商讨,并鼓励他们发表自己的意见及参与最后的决策。
五、常鼓励和指引弱智人士以适当的礼貌和态度与别人接触,不要因他们的智力较低而纵容他们不恰当的态度。
六、当弱智人士主动向一般人员倾谈时,尽量用笔记下来,以示重视。
七、活动完毕后,不妨向每一位人员,包括弱智人员咨询他们对活动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