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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社团,则无公民
作者: 许章润
2008-06-26 07:41:15
来源:南方周末
如果你不曾隶属于特定的公民社团,如各种公民组织或者政党,你就不能算是公民,至少,是单薄化乃至于虚无化的公民,也是无力量的存在,一种私性存在。
“宋志永爱心小分队”的队员们为地震灾民搭建帐篷。 图片作者:闫军/CFP
志愿者需要“组织化”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百万志愿者于第一时间闻风而动,赶赴现场,为此次救灾抢险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公共事件,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头一遭。“志愿者”这一特定身份表现了人性的普遍之善,展现了基于同种同族的同胞之爱,实践着基于国民身份的道义担当与基于公民身份的公义担当。
志愿者行动还凸显了公民身份的行动权能。修桥补路,乐善好施,古已有之,但这并非等同于现今的志愿者行动。志愿者行动既可能是单独个体的利他参与,但更多地属于一种非体制性的、非功利性的、组织化的公民行动。在此,“组织化”最为重要,它不仅表明公民经由此种行动实现自己的联合权能,从而将自己纳入到某个特定公民社团之中,而且,正是经由此种联合,以对于自我身份的再体认再定位,具体坐实、丰富和实现公民身份内涵。
换言之,我们不仅是孤独的个体,也不仅仅具有基于伦理关系天然而来的父亲或者母亲、妻子或者女儿、丈夫或者兄弟这些身份,我们同时一定是特定民族国家的国民与公民,除开公务员或者教师、军人或者农人等等职业承担之外,更体现在通过加入特定的公民社群而实现的自我组织,并于此获得更为具体的归属感的志业担当之中。此时此刻,公民身份才是真实、丰满而具有行动权能的自我政治法律规定。说得绝对一点,如果你不曾隶属于特定的公民社团,如各种公民组织或者政党,你就不能算是公民,至少,是单薄化乃至于虚无化的公民,也是无力量的存在,一种私性存在。
此次大地震后虽有不少具有一定组织化程度的志愿者行动,但多半还是单独个体的义举,因而,其行动权能必受相当限制,将中国社会自主空间不足的尴尬展露无遗。
但这毕竟是中国正在走向成熟民族的节骨眼上,公民关于自我身份建构的自觉实践,既构成了当下中国人性的不同向度,也是建构性地理解现代人性的不同维度。
公民与政治共同体互动之途
在国家与社会、公民与自己的政治共同体互动的意义上,以下五件事情值得思考。
第一,国家应当构建刚健、深刻、博大而充溢人性关怀的国家目的,养育充盈的国家德性与道德理想,并责无旁贷地负起伦理担当,即担负起增进社会德性、营造良善生活环境的责任,以善养吾国家民族的浩然之气,以涵育吾国民大众的仁爱之心,从而建设健全的国家理性和雄健的民族精神。
第二,国家在恪尽自己的担当之际,不妨以更为宽和之心,给社会松绑,容忍各种利益团体的成长并提供它们以充足的利益博弈机制。社会的自我发育和自我组织,反过来辅助国家,调理自身,而这也就是在为国家减负,替政府分忧,尽国民和公民的责任。也只有如此,才能造就强大的国家。想一想吧,倘若此次汶川抗震中不止是“唐山十三义士”,而是“唐山三千义士”,各种“义士”们冲向救灾现场,则社会自主空间扩大之时,民间的自我组织能力与救济能力更强,国家也就会更强。只有强大公权力的国家,不算真正的强国,只有国家与社会一齐发育壮大,于各有分际中彼此照应,适当联手,才能造就强大国族。
第三,政体对于国民的关照,是国民尽责的前提。此次国家领导人和整个体制迅疾动员,以人为本,以苍生为念,激发了全体国民对于国家的认同。实现国民与体制的双向承认,形成上下一心、国家和社会同忾、民众与政府合德的绝好时机,而这才是最大的软实力,是使中华民族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所在。硬、软实力的协调发展,齐头并进,乃是大国之道。如果说“守法源于爱国”,那么,爱国是因为国家爱我,也只有到了此刻,国民才会向国家奉献出忠诚、节制、勇敢和爱,爱国主义才会如同自由一样,成为国民的美德,公民的良心,其理显而易见。以自由民族主义(liberal nationalism)立世与立国,向世界展示负责任、有德行的中国国家形象,也只有以此立国,才是长治久安之道,也才能实现我们的人性。
第四,让个人成为公民,使私性幸福之苗绽放为公共幸福之花,是国家与社会的双重福祉。使个人成为公民,意味着让渡和创造各种社会政治条件,使个人在认同国民身份的同时,经由各种公民联合行动落实公民身份,自国民进境于公民,包括其各种应有的政治、社会权能,譬如结社、集会和抗议的权利,表达关切和同情的社会性机制的创制权利,接受扶助和免于恐惧的权利,以及最为核心的代议权能等等。
一句话,让国民进入政治领域,成为政治存在。只有进入政治领域,经由彼此承认和公民联合行动组成政治共同体,赋予自己分享公共权力的公民地位,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也才是政治进程中的“负责任的利益相关者”。由此,人世获得了世界性,即大家和平共处、具有公共相关性的意义状态。每一个编织进此种联合行动之中,真正成为公民的国民,都是建构健全社会、造就幸福生活的细胞,而强大的国家,一种真正惬意和理想的人间秩序,正仰赖于亿万此种细胞的发育成长。没有这种具有公共相关性的民众之福,哪里会有凌空存在的国家利益?!
第五,藏富于民,让利于民,才能造就真正强大的中国。地震发生后,仅仅一个月,各种善款聚达四百五十多亿,迅速流向灾区,不仅表明中国30年的改革开放提高了国家的硬实力,而且,民众参与分红,也同时充实了百姓的钱袋子,危难时刻才有此种实力。如何善用捐款,如何改革税制和完善慈善捐赠制度,如何将二者结合起来,特别是实现税负的公正分摊等等,既是当下要思考的问题,更是造就优良政体这一百年奋斗所不得不面对的根本课题。
(作者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文据作者在中评网、天则所策划主办的“志愿者:人性与制度”研讨会上演讲整理,经作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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