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與社會排斥:
香港露宿者的處境
黃洪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助理教授
論文摘要
貧窮源於不公平,但貧窮不單是經濟分配不公平的結果,也是源於社會上對邊緣社群的社會排斥。香港的露宿者近年出現年輕化、短期化、及深宵化的情況,這些新型露宿者大部分是失業及貧窮的低收入勞工,而非過去的吸毒者及精神病患者。這群新露宿者由於貧窮造成其被社會排斥的局面,亦由於其處於露宿的處境,面對進一步的社會排斥而導至其社會資本下降,而造成其處於貧窮的困局中。本文將根據定量分析論述上述露宿者的處境,以分析貧窮與社會排斥的相互關係。
1.前言
香港的露宿者問題存在已久,直至九十年代未亞洲金融風暴後,社會狀況急劇改變,其中尤以經濟低迷對市民的沖擊至大,失業率越趨嚴重。在二零零零年,一項由樂施會贊助,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和聖雅各福群會、以及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部黃洪博士合作之「關懷露宿者2000計劃」展開,希望可以結合各方面的專長以進行一次大規模的全港性露宿者問卷調查作定量研究,以及進入深入的個案研究作質性分析,其中調查發現露宿者正趨向年輕化;深宵化;多樣化和短期化的現象,而且露宿者人數增加的情況亦引起社會人士關注。而質性研究則集中探討不同類型露宿者所面對的處境。
社會福利署於二零零一年初對有關情況作出積極回應,迅速與不同露宿者服務的機構商議,增撥資源建立三隊露宿者深宵探訪隊,進行為期三年的試驗服務計劃。計劃分成三個主要部份,包括:
(一) 建立露宿者深宵探訪隊配套支援服務的模式;
(二) 發展一套露宿者資料及服務提供的中央資料庫系統;
就服務成效、資料庫應用、服務指標等進行評估。
社會福利署委託了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進行上述的服務評估及資料庫的發展。有關服務評估範圍包括新開辦的深宵露宿者服務以及新服務與舊有服務的配合及協調。評估研究小組成員包括黃洪博士、李昺偉先生及孫玉傑先生
露宿者服務及其評估研究
露宿者深宵探訪隊服務試驗計劃的衍生,乃基於露宿者的貧乏情況顯著,他們孤立無援的處境急須改善所導致。自從二零零一年四月起,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救世軍、聖雅各福群會分別獲得獎券基金撥款,成立露宿者深宵探訪隊。除了提供深宵外展的探訪服務外,外展服務的特點還包括為願意接受服務的露宿者提供緊急臨時宿舍,即時舒緩在街露宿的惡劣情況,並在就業及其他服務上加以支援。這服務模式主要針對短期露宿者的迫切需要,以及早介入的方法來避免問題進一步惡化,令有關人士更難脫離露宿行列。
露宿者服務評估研究第一個特色是它本身作為一項行動研究(action research),注重研究者與服務提供者的溝通互動,促進研究關注範疇的清晰掌握,使研究能緊貼現實的處境。在過程中,研究者對各機構自行建立的服務特色強化發展。評估研究針對露宿者趨勢,關注他們短期無家狀況、社會聯繫與失業之間的關係,致力找出問題癥結,使能在他們落街露宿的初期,迅速以住屋及就業支援舒緩有關問題;另一方面,對於那些高危因素導致一批長期露宿者的情況,例如精神病、酗酒、老弱的服務對象,亦需要在較宏觀的服務體系內,尋找服務整合的配套支援,評估研究期望能就此等問題提出具體的建議。
由於三機構探訪隊涉及的服務範圍包括港九新界,實有必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以掌握一個露宿者的特性及分佈狀況的藍圖,另外為了評估服務的成效及影響,我們亦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指標,以量度露宿者的無家狀況、工作情況、社會聯繫、心理健康狀況,為此,本研究計劃於二零零一年十月間,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基線調查,目的是:
1. 了解香港露宿者的數目、地區分佈、類型及深宵露宿原因,以便有清晰數據理解現況。
2. 探討露暫者的無家狀況、工作情況、社會聯繫、心理健康狀況等,以便就未來解決短期或長期露宿者的對策有準確的証據基礎。
了解露宿者接受服務的意願,提供資料予服務機構,以設計適切的介入策略模式。
本文的資料是主要是基於基線研究的資料,有需要時會付以「關懷露宿者2000計劃」有關個案研究的資料來說明。
2. 研究方法及假設
露宿者的定義
不少研究者指出要準確估計無家狀況(homelessness)的數量或了解有關現象的性質有一定的困難。無家者是一政治敏感的問題,無家者的出現標誌著政府政策的失效,所以對政府官方的定義傾向收緊有關定義的口徑,以減少無家者的數目(Bramley, 1988; Marsh and Kennett 1999)。在香港,政府便沒有應用範圍較廣的「無家者」(Homeless people)的概念來理解和量度有關問題,而主要應用「露宿者」(streetsleepers)概念來量度及處理有關問題。無家者是指那些人士缺乏一個「固定、經常及合適的晚間居所」或「居住於那些政府或私營的庇護所或其他臨時的居住安排」。以香港的情況來說,居住在露宿者宿舍,中途宿舍或臨時收容所的人士,以及於居於籠屋(不合適環境)的居民均屬於無家者的行列。
雖然我們認為應用「無家者」的概念能夠較全面及深入地了解「無家者」/「露宿?」的問題,但為了與現時的政策銜接,在是次問卷調查調查中我們應沿用過去社會福利署露宿者調查所沿用的「露宿?」的概念。我們對露宿者的操作定義是那些在公眾地方(如行人路、後巷、公廁、公園、天橋底、貨車、樓梯及快餐店等)睡覺過夜的人士。
調查樣本
訪問對象方面,由於露宿者高度的流動性,及缺乏完整的抽樣名單,所以抽樣方法並不可行。因此,是次問卷調查採用普查的方法,即不會為露宿者進行抽樣,而所有在訪問地區內能被訪問員接觸到的露宿者均會成為訪問對象。在問卷設計中,有適當題目以避免被訪者會被重覆訪問。
問卷調查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五日晚上至十月八日凌晨進行。問卷採用面對面的方式進行,訪問員在訪問日晚上十時開始到指定小區內尋找露宿者,至凌晨二時結束。
表1.1: 調查的回應率及成功率
數目 百分比
找到露宿者數目 586
回收問卷數 312
回應率(回收問卷數/找到露宿者) 53.2%
可供分析問卷 298
成功率(可供分析問卷/找到露宿者) 50.9%
應用量表
「精神健康指數量表」(index of well-being): 這是根據Campell、Converse及Rodgers (1976)發展出來的精神健康指數量表。內容主要為了解被訪者對自己近期生活情況的主觀評鑑,從中可以測試個體的正面或負面感覺的水平。此量表由八項生活感覺指標(例:有趣vs沉悶;快樂vs痛苦等)組成一精神健康量表,在本地研究中曾被使用,發現其信度(reliability)頗高(馮偉華、孫玉傑,1997;Sun, Fung & Kwong, 2000)。而在是次研究的預測時發現一題目於本研究中信度偏低而刪減之(充實vs空虛),量表信度亦達頗高的水平(Cronbach’s alpha=0.778)
「社會聯繫量表」 (index of social-tie) 是研究員參考社會網絡量表特別為露宿者發展出的新量表,而在是次研究中量表的信度頗高(Cronbach’s alpha=0.730)。「社會孤寂量表」 (index of social loneliness) (楊中芳等,1997)本問卷調查中其信度為0.505但此量表乃「社會聯繫」之反面,故若將此量表逆向後與「社會聯繫量表」合併計算,則整體社會聯繫指數信度極高(Cronbach’s alpha=0.815)。
「無家程度量表」 (index of homelessness)是研究員發展的新量表,以量度露宿者的無家的程度,包括居所的環境、安全性及露宿者對居所的主觀感覺。量表經刪去部分問題後,信度為0.613。
「工作穩定量表」 (index of job attachment) 亦是研究員發展的新量表,以量度露宿者的工作穩定及對勞動力市場聯繫的程度,量表經修訂後信度很高(Cronbach’s alpha=0.835)。
理論架構/假設
對露宿者現時困局的關注
近年來香港經濟狀況每況愈下,大批勞動階層陷於失業處境,特別是那些因經濟轉型而無法維生的低技術工人,他們的調適機能(coping mechanism)若得不到社會支持,往往陷入一個邊緣困局(黃洪,李劍明 2000; 2001)。這可以由近期露宿者數字上昇的趨勢反映出來,出現了一批有別於傳統露宿者的人士,露宿者有趨年輕化的情況;他們露宿可能是短期性的,他們的背景也顯得多樣化,例如在內地娶妻、家庭關係疏離等。所以本研究著重關注短期露宿者的需要及支援方式,特別是他們社會聯繫(social-tie)的支持系統能否舒緩困局;同時研究亦針對長期露宿者的特徵,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露宿者需要介入的依據
正確認識露宿者現象,可以分成縱軸與橫切兩個面去理解。所謂縱軸的理解就是探索短期露宿的徵兆轉向長期露宿危機的關注;而橫切面的剖析就是針對短期與長期露宿的特殊現象,及早釐訂介入的策略,以舒緩露宿者的困局。簡單而言,就是按對象的特殊性,強化他們「社會聯繫」的支持系統,避免他們淪為「社會排斥」(social exclusion)的受害者,並正視露宿者問題非單純是個人條件的限制,而是源於一個更深層的社會環境的因素中考慮。我們先假定「社會聯繫薄弱」和「缺乏社會支援」是露宿者困局的核心部份,露宿者絕大部份問題源起於失業和個人支持網絡的脆弱,形成被勞動市場排斥(exclusion from labour market)及家庭排斥(exclusion from family)的弱勢社群。
正因為就業對中年人生發展階段而言是極其重要,倘若中年失業形勢無法及早扭轉,其波及影響(spill-over effects)就會產生骨牌效應;例如壓力、家庭生活失調等負面影響會陸續出現。個人的調適機能(coping mechanism)會隨著角色迷失(rolelessness)及支持網絡的脆弱而對精神健康和社會聯繫失去生機(exclusion from wide aspects of well-being and social networks),這正是短期露宿者需要不及時介入所累積的長期社會負擔,要扭轉長期露宿者問題的社會成本就更大了。
以下是本研究關注露宿者需要及介入依據的關係圖:
從上述露宿者需要及介入依據的關係,建構一個露宿者社會聯繫網絡,及早介入就業輔導和處理無家狀況,對短期露宿者而言,這些支持系統的建立,可以減少他們的沮喪及提高他們再就業的努力。相反,長期失業和無家狀況的持續,則會減低他們的支持體系,其憂鬱沮喪情況會累積,更容易染上吸毒、酗酒的惡習,嚴重的會淪為精神病患者,需要其他的康復治療的機制去解決問題。
3. 研究結果
露宿者數目增加
在是次研究中,我們在調查區內發現了586名露宿者及88個未見露宿者的床位,即共發現674名露宿者。但由於不少露宿者的露宿地點隱蔽,在街頭調查時能被找到的個案只佔整體露宿者的一部份,這在社會福利署歷次露宿者調查均証實這情況。參看表3.1,在1996、1998及2000年社會福利署在街頭調查時能找到的個案佔登記冊個案百分比分別是53.4%、55.9%及65.4%。由於在是次調查期間,部份露宿者集中露宿的地點如修頓球場、文化中心均對露宿者進行驅趕的措施,我們估計有較多露宿者轉到較隱蔽的地方露宿,在街頭能找到的露宿者的比例會比上述三次調查稍低,應在50%的水平。我們按此比例推算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全港露宿者包括那些在隱蔽地點露宿者的數目應是逹1,348人。
上述的推算,亦與調查期間社會福利署露宿者登記冊的數字吻合。在2001年7月社會福利署的露宿者登記冊是1268人,與我們2000年10月調查時估計有1348人接近。
根據社會福利署露宿者調查顯示在1998年11月全港露宿者人數有726名,而在2000年1月人數上升至819人,升幅是12.8%。關懷露宿者2000調查顯示在2000年10月露宿者人數上升至1,310人,在2000年十個月內露宿者升幅高達60%(參看圖3.1)。根據是次基線研究以及露宿者登記冊的數字顯示在2001年露宿者的數目保持平穩,並沒有進一步上升,但仍然維持在超過1300人的高水平。
表3.1:露宿者數目(社會福利署調查數字)(1996-2000)
社會福利署
1996調查
(2/1996) 社會福利署
1998調查
(11/1998) 社會福利署
2000調查
(1/2000)
登記冊個案總數 1,023 726 819
舊登記個案 686 424 432
其中能於街頭調
查時找到的個案
209 104 149
(能於調查找到個案佔
舊登記個案百分比) 30.5% 38.7% 34.5%
新登記個案 256 271 337
再次登記個案 81 31 50
能於街頭調查時找到的個案佔登記冊個案百分比 53.4% 55.9% 65.4%
圖3.1: 香港露宿者數目(1996-2001)
露宿者數目出現急升,然後出現持續高企現象明顯地與香港的經濟情況有關。我們估計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是露宿者數目的升降與經濟周期有「滯後」(time-lag)效應。不少貧窮人士在失業後仍會依靠積蓄生活一段日子,當積蓄用完後亦會向親友借貸,所以不會在失業後便立刻出現需要露宿的情況,一般可以支持半年至一年的時間。
在1998至1999年香港在亞洲金融風暴後,經濟下滑及失業率急速上升至1999年第四季的6.3%,這導至在2000年露宿者急升的結果,而在2000年香港的經濟經已復甦,失業率持續下降,下降至2000年第四季的4.4%。但2000年的經濟復甦並未能真正惠及香港社會最底層的市民,包括露宿者,他們仍要面對失業、嚴重開工不足及低收入的情況。二零零零年的復甦防止露宿人數進一步上升,但亦未能令露宿人數減少。這導至2001年間露宿人數維持在高水平。
露宿者近年的變化及特性
除了露宿者數目的大幅增長外,另一值得關注的現象是近年露宿者出現明顯的變化,根據是次調查,現時的露宿者出現「年青化」、「短期化」、「類型多元化」及「深宵化」四項轉變,這些變化其實是互相關連的,這些新加入露宿者出現的主要原因是由於香港經濟衰退,失業率及低收入人士大增,其中部份無法支付昂貴的租金,所以成為新增的露宿者。
不少新加入的露宿者會在通宵營業的快餐店露宿
3.2.1 年青化
是次調查被訪露宿者的平均年齡為50歲。有兩成(21.1%)露宿者的年齡在40歲以下,亦有半數(53.0%)露宿者的年齡在50歲以下。另有三成左右(28.2%)年齡於51-60之間;超過61歲的露宿者則佔18.7%。
參閱表3.2,相對社署過去三次的調查數字,我們發現露宿者出現年青化的趨勢,在2000年前40歲以下的露宿者比例過去只有11%至12%,但2001年大幅增長至20%。而露宿者的平均年齡亦由54歲下降至50歲。
表3.2: 近年露宿者的年齡變化(1996-2000)
社會福利署1996 社會福利署1998 社會福利署2000年 城市大學
2001年
露宿者平均年齡 53 54 54 50
40歲以下露宿者比例 12.2% 11.4% 11.8% 21.1%
50歲以下露宿者比例 42.3% 39.3% 39.8% 53.2%
3.2.2 短期化
表3.3: 近年短期露宿者的比例(1996-2000)
社會福利署1996 社會福利署1998 社會福利署2000年1月 城市大學
2001年10月
露宿者露宿時間中位數(月) 47 55 40 9
露宿一年以下佔所有露宿者比例 10.5% 16.3% 28.0% 57.9%
若與過去社會福利署的調查相比,今次基線研究可看到短期露宿者的比例明顯上升(參考表3.3)。在1996年露宿一年以下的露宿者只佔總露宿者人數的10.5%,但有關比例在1998年經已上升至16.3%,至2000年1月再上升至28.0%。而在我們是次調查2001年10月期間,有關比例更大幅上升至57.9%。而露宿者露宿時間中位數以月份計亦由1998年的55個月下降至2001年10月的9個月。短期露宿者比例的增加,表明不少露宿者是新近加入露宿行列,這些新增的露宿者亦是導致整體露宿者數目上升的關鍵原因。
表3.4:露宿者的露宿時間分佈(2000-2001)
關懷露宿者2000 城市大學2001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1.新加入露宿者(3個月以下) 94 23.1 92 32.1
2.短期露宿者(4月至1年) 57 14.0 74 25.8
3.中期露宿者(1年至5年) 131 32.1 69 24.0
4.長期露宿者(5年以上) 125 30.7 52 18.1
總數 407 100.0 287 100.0
若我們再將對比的時間縮短為調查前一年的時間,基線調查發現有高達三成(32.1%)露宿者露宿時期少於三個月,比在2000年「關懷露宿者2000計劃」的研究中的23.1%有明顯增加,這顯示在2001年中繼續不斷有新露宿者剛剛加入露宿行列,令露宿者的露宿時間更短期化,對於露宿時間少於三個月,我們稱之為「新加入露宿者」。另外,有近四分一(25.8%)露宿者的露宿時間在四個月至一年之間屬短期露宿者;故露宿時期少於一年之露宿者的比例高達57.9%。另有兩成半(24.0%)露宿者的露宿時間由一年至少於五年屬中期露宿者。而餘下的18.1%露宿者的露宿時間超過五年屬長期露宿者。相對2000年,中期及長期露宿者的比例下降而短期及新加入露宿者的比例增加。可見露宿者短期化的趨勢更加明顯。
3.2.3 類別多樣化
根據被訪者披露的資料,以及加上拒絕訪問者中懷疑是精神病患者的個案,我們將325名露宿者作出分類。被訪者如屬於多過一個類別,其分類將跟據表3.5中的優先次序作出分類,例如一個吸毒及失業的被訪者,將會被分類為吸毒者的類別。
表3.5: 露宿者的類別分佈
類別 數目 百分比
1.精神病患 38 11.7%
2.吸毒 53 16.3%
3.酗酒 23 7.1%
4.嗜賭 25 7.7%
5.傷殘 8 2.5%
6.身體不適 35 10.8%
7.長者 17 5.2%
8.失業 87 26.8%
9.低收入 39 12.0%
總計 325 100.00%
在可分類的露宿者中,有約四成(42.8%)是社會邊緣人士,其中有吸毒者佔整體露宿者的六分之一(16.3%),有一成多(11.7%)是精神病患/懷疑精神病患者,另外有酗酒及嗜賭人士,這兩類別約各佔整體露宿者的7.1%及7.7%。有約兩成(18.5%)的露宿者屬老弱傷殘的類別,其中有13.3%屬傷殘及身體不適人士,另外有5.2%屬60歲以上的長者類別。有約四成(38.8%)露宿者屬失業貧窮類別,其中失業人士佔整體露宿高達者四分一(26.8%),是露宿者中最大的單一類別。另外有一成多(12.0%)露宿者仍有工作屬低收入類別。
以上的數據顯示,香港露宿者的類別出現多樣化的變化。過去露宿者中以吸毒者、精神病患者及老人為主,但現時在十名露宿者中經已有四名是屬於失業貧窮的類別。這些失業貧窮的露宿者露宿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經濟困難,無力負擔租金而被排斥於正規的房屋市場之外。這與吸毒者及精神病患者露宿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社會人士未能接納這類社會邊緣人士重返社會有所不同。不同類別的露宿者有不同的露宿原因,亦有不同的需要,露宿者服務亦必須根據不同類別露宿者的特性來設計及推行服務。
3.2.4 深宵化
表3.6: 露宿者回露宿地點時間
人數 百分比
22:00之前回露宿地點 75 36.6
22:00之後回露宿地點 130 63.4
總數 205 100.0
有六成三(63.4%)被訪露宿者於晚上十時過後才回到露宿地點,更有受訪者表示通常回露宿點的時間為凌晨二時之後,由於是次問卷調查於凌晨二時結束,我們相信可能有部份露宿者在我們問卷調查結束時,仍未返回露宿地點,所以出現較多只有床位、而未見露宿者的情況。
表3.7遲回露宿點原因
人數 百分比
社會壓力 13 18.3
工作需要 12 16.9
露宿環境 24 33.8
個人意願/習慣 22 31.0
總數 71 100.0
當被問及於十時後才回露宿點的原因,有三分一(33.8%)有回應的被訪者認為是由於露宿環境所致,亦即太早到達會被人趕走、或是要等店舖關門。其次為個人意願或習慣,亦佔三成(31.0%)。另有兩成左右(18.3%)因社會壓力、不想給人看見自己露宿而遲回露宿點。最後為工作需要,如因遲下班或四處找工等,有16.9%。由此可見,深宵化的出現與露宿者的短期化及類別多樣化直接相關,新加入的露宿者仍因社會壓力不願意讓人見到自己露宿,而有工作或失業的露宿者因工作及尋找工作而須於深宵才回露宿地點。
露宿者的深宵化無疑增加了接觸露宿者的困難,有關服務單位必須於深宵進行外展探訪,否則無法與露宿者接觸。但若探訪延至凌晨一兩點的時間,不少露宿者又經己熟睡,我們在訪問時亦遇到一定數量的露宿者繼續睡覺而拒絶作答的情況,加上深宵露宿者的流動性非常高,露宿位置不如在天橋底有固定地點及床位的露宿者中固定,所以這構成接觸深宵露宿者頗大的難度。
3.3露宿狀況
3.3.1露宿原因
有六成(60.4%)被訪者認為經濟問題是導致其露宿的主要原因,另外各有四分一露宿者認為因為工作(25.5%)及家庭(23.6%)出現問題而露宿。按多寡排列其餘原因括「居住環境擠迫佔」(7.6%)、「家人在國內/移民」(7.3%)、「有不良嗜好而要露宿」(6.5%)、「舊區重建/迫遷/業主收樓」(5.5%)、「習慣露宿」(4.0%)、「出院/出獄後無家可歸」(3.6%)、「健康原因」(2.5%)、「情緒或心境困擾」(1.5%)、「而因單身/冇親人而露宿」(1.1%),亦有0.7%因找不到合適地方而露宿。
表3.8: 受訪者露宿原因
人數 佔回應百分比 *佔個案百分比
經濟問題 166 39.7 60.4
工作問題 70 16.7 25.5
家庭問題 65 15.6 23.6
家人在國內/移民 20 4.8 7.3
居住環境擠迫 21 5.0 7.6
出院/出獄後無家可歸 10 2.4 3.6
舊區重建/迫遷/業主收樓 15 3.6 5.5
情緒或心境困擾 4 1.0 1.5
有不良嗜好(如吸毒、酗酒及賭博) 18 4.3 6.5
健康原因 7 1.7 2.5
習慣露宿 11 2.6 4.0
其他 6 1.4 2.2
單身/冇親人 3 .7 1.1
找不到合適地方 2 .5 .7
總數 418 100.0 152.0
*多項選擇題,百分比可能多於100%
3.3.2 有家歸不得
表3.9: 受訪者於香港是否有其他固定居所
人數 百分比
唔可以 211 75.1
可以 70 24.9
總數 281 100.0
有不少機構於提供服務時發現露宿者本身於香港有固定居所,因某些原因而要露宿,行內稱之為「假露宿」或「季節性露宿」,在是次問卷調查中亦問到被訪者「係香港你可唔可以有固定屋俾你返去瞓覺」,發現有四份一人(24.9%)回應可以有固定居所,其餘七成半則沒有。
一般有固定居所而要露宿的人士,其固定居所多屬籠屋、板間房之類住處,在天氣太悶熱時便會選擇露宿而將住處視作儲物地方,待天氣轉涼便回到住處;或因工作關係、工作地點遠離住處而工資又低,難以承擔高昂交通費、工時太長而於工作地點附近露宿以爭取時間休息等。此題只問「香港是否有固定住處」,故已排除被訪者於國內有住處的情況;若連國內有住處亦計算在內,估計數目會更多。
但我們認為「假露宿」的名稱並不合適,由於有關人士雖然是有居所,但確實有露宿的行為,而且亦是由於居所的居住條件惡劣或距離太遠而被迫露宿,所以並不是「假裝」或「虛假」的露宿者,但與無任何居所的無家可歸者有分別,這群人士可說是「有家歸不得」,以這一概念去形容這群有固定居所依然要露宿的人可能更為準確。有四分一露宿者屬「有家歸不得」的比例相當之高,這亦解釋了為何露宿者在夏天的數目比冬天多,出現季節性的現象。如何協助這類「有家歸不得」的人士變成真的穩定「有家可歸」,或防止進一步變成穩定的露宿者,這成為未來服務的重要策略,減低有關人士的無家程度,預防其再次露宿應是主要的目標。
3.3.3 露宿者的交往及主觀感受
除了不感到受威脅外,露宿者更可在露宿地點有社交生活及獲得情緒及實質支援。有三分之二露宿者(67.7%)可以找到附近的露宿者/街坊聊天;有近半數(47.7%)露宿在有需要時如患病可得到附近的露宿者/街坊幫助。這反映在露宿地點中,露宿者仍有一定的社會支援網絡,得到其他露宿者及街坊的關心及協助,反而當上樓要搬離街頭及他們露宿的區域,反而這些原有網絡會解體。有超過半數被訪者(56.3%)同意在露宿地點覺得有「伴」的感覺,這令人感到意外,亦間接解釋到香港的露宿者有群居的傾向,很多時會選擇一些露宿熱門的地方露宿。有三分之二(67.3%)更表示會情願留在露宿地點而不願留在街上其他地方,顯示對露宿地點有一定的留戀。在主觀感受上,唯一較負面的感覺是只有四成(40.3%)的露宿者會感到受人尊重,顯示露宿不被尊重的感覺仍可成為露宿者改變露宿生活的動力,但前提是結束露宿生活之後,露宿者應能得到更多的接納和尊重。
表3.10: 露宿者的交往及主觀感受
否 是
你有需要時如患病,你附近的露宿者/街坊會幫你手 52.3% 146 47.7% 133
你可以找到附近的露宿者/街坊與你聊天 32.3% 91 67.7% 191
依度,你覺得有「伴」 43.7% 121 56.3% 156
你情願留依個位而不願留街上其他地方 32.7% 90 67.3% 185
在你露宿的地方,你會感到受人尊重 59.7% 160 40.3% 108
3.4 無家程度量表
綜合上述環境、安全、交往及感受四個層面,我們將以下的九條問題組成無家程度量表,以這量表來量度露宿者的無家程度(homelessness),數字愈大表示露宿者的無家程度愈強。有關量表的信度為0.613。
表3.11: 無家程度量表
無家程度量表 否 是
H1.你有固定的睡床 47.2% 136 52.8% 152
H2.你有自己的安全儲物的地方 60.7% 173 39.3% 112
H3.在過去三個月內在你露宿的地方曾有人爭執及吵架? 76.1% 216 23.9% 68
H4.在過去三個月內在你露宿的地方曾有人被打及襲擊? 83.5% 233 16.5% 46
H5.你有需要時如患病,你附近的露宿者/街坊會幫你手 52.3% 146 47.7% 133
H6.你可以找到附近的露宿者/街坊與你聊天 32.3% 91 67.7% 191
H7.係依度,你覺得有「伴」 43.7% 121 56.3% 156
H8.你情願留依個位而不願留街上其他地方 32.7% 90 67.3% 185
H9.在你露宿的地方,你會感到受人尊重 59.7% 160 40.3% 108
3.5 社會聯繫
3.5.1社會聯繫及社會孤寂量表
「社會聯繫」是指受訪者與朋友的接觸情況,同時了解受訪者在有需要時所得到援助的主觀評鑑。在被訪時,受訪者首先回答他在香港有沒有朋友,若然表示在香港有朋友時,將進一步接受訪問。首先會了解受訪者與朋友接觸的頻密程度,然後了解在有需要時有沒有得到一些實質的援助或資訊方面的提供。另外,亦會了解受訪者與親友關係的主觀評鑑,而社交活動及機構團體活動的參與情況也包括在社會聯繫的範圍內。
「社會孤寂」是指「人們領悟、體驗及評價其孤立和與他人缺乏溝通的狀態」(楊中芳等,1997),而量表的主要內容由八項題目所組成,內容包括傾訴、交往、被幫助及被了解等情況。
量表A. 社會聯繫量表:
表3.12: 在香港有沒有朋友
人數 百分比
沒有 99 33.8
有 194 66.2
總數 293 100.0
有三成多受訪者表示沒有朋友,顯示這些人士的支援資源非常貧乏,情況值得關注。在本地一些研究裡,無論在學或在職人士的支援對象都是朋友,這表示露宿者在朋友網絡方面明顯較其他人士為差。
表3.13: 有幾多個朋友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1-2個 35 19.6 19.6
3-5個 62 34.6 54.2
6-10個 37 20.7 74.9
11-20個 20 11.2 86.0
21個及以上 25 14.0 100.0
總數 179 100.0
在「表示有朋友的」受訪者裡,約有二成左右的受訪者祇有一至兩位朋友,這些人士的支援網絡較貧乏。另外,表示有超過廿一位朋友的受訪者有一成四,這顯示他們的社會支持的資源頗豐富。約有五成的受訪者的朋友人數約三至十人,他們社會支持的資源屬於一般
表3.14: 最近與朋友有沒有保持聯絡
人數 百分比
沒有 29 15.2
有 162 84.8
總數 191 100.0
在「表示有朋友的」受訪者裡,有一成五左右表示最近沒有與他們的朋友聯絡,這是否表示他們的社會支持系統的效能並沒有真正發揮功能呢?這情況有待進一步探討。約有八成四左右的受訪者最近曾與他們的朋友接觸過。
表3.15: 與他/她/他們多久見一次面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十分頻密 47 27.3 27.3
頻密 41 23.8 51.2
偶爾 50 29.1 80.2
稀疏 17 9.9 90.1
十分稀疏 17 9.9 100.0
總數 172 100.0
受訪者與朋友見面的頻密程度有五成左右稱頻密或十分頻密、有兩成九左右的受訪者表示偶爾見面;另各有一成左右(9.9%)回應稀疏或十分稀疏,這兩成人士的情況值得關注。整體而言,在與朋友接觸的情況似乎比我們想像中好,估計受訪者是與露宿點附近街坊、店舖或其他露宿者結為朋友,所以與朋友聯繫度頗高。但研究員必須強調,在是次調查中有三成三左右的受訪者表示沒有朋友的,所以從整體的交友情況來看,其實露宿者的社會聯繫的資源並不理想。
表3.16: 有多少個人一定會借錢給你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0個 91 46.9 46.9
1-2個 52 26.8 73.7
3-5個 41 21.1 94.8
6-10個 7 3.6 98.5
11-20個 3 1.5 100.0
總數 194 100.0
另有關朋友能否提供經濟援助,有四成半左右的受訪者(46.9%)回應沒有朋友會借錢給他,兩成半左右 (26.8%)有一至兩個、兩成(21.1%)有三至五個,3.6%有六至十個;亦有1.5%回應有十一個至二十個以上;中位數為一至兩個,所以整體而言會幫助他們的人不多,況且有接近一半的受訪者表示沒有人會借錢給他們,可能他們所認識的朋友中,經濟條件亦不太好,亦有可能是由於「長貧難顧」,過去多次向朋友借錢,令朋友不願再借。
表3.17: 有多少個人會介紹工給你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0個 103 60.9 60.9
1-2個 26 15.4 76.3
3-5個 26 15.4 91.7
6-10個 11 6.5 98.2
11-20個 3 1.8 100.0
總數 169 100.0
至於介紹工作上,有六成以上(60.9%)回應沒有朋友可以介紹,顯示他們在這方法所得到的援助較少,一至兩個及有三至五個各有一成五左右(15.4%),略多於半成(6.5%)表示有六至十個;祇有1.8%的受訪者回應有十一個以上。有關數目比可以借錢的朋友更少,可見露宿者的朋友網絡同質性強、面對同樣的失業狀況,而未能為其介紹工作,換句話說露宿者社群的社會資本較低,未能提供足夠的支援。
表3.18: 有多少個你可以信得過的親友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0個 89 47.3 47.3
1-2個 41 21.8 69.1
3-5個 35 18.6 87.8
6-10個 12 6.4 94.1
11-20個 8 4.3 98.4
21個及以上 3 1.6 100.0
總數 188 100.0
而信得過的親友,有四成半以上(47.3%)回應沒有,顯示不少露宿者沒有可以相信得過的親友,情況值得關注。另外,兩成左右(21.8%)有一至兩個、一成八左右(18.6%)有三至五個,略多於半成(6.4%)有六至十個;亦有半成左右(5.9%)的受訪者回應有十一個或以上的親友是相信得過的。
表3.19: 最熟悉的人處境比你
人數 百分比
差/差不多 149 52.3
好 136 47.7
總數 285 100.0
有五成左右(52.3%)受訪者最熟悉的人處境與受訪者差不多甚至比較差,只有47.7%處境比受訪者好。可能連受訪者熟悉的人自己也沒有工作(如前估計可能同為露宿者),所以他們熟識的人的處境亦不見得比受訪者好。
表3.20: 在過去一個月有沒有打電話同親友聯絡
人數 百分比
沒有 197 69.4
有 87 30.6
總數 284 100.0
表3.21: 在過去一個月有沒有同人去過飲茶或食飯
人數 百分比
沒有 165 57.5
有 122 42.5
總數 287 100.0
有接近七成(69.4%)受訪者沒有與親友作電話聯絡,顯示他們的關係疏離,很少接觸。有接近六成(57.5%)受訪者沒有與別人去飲茶或食飯,是否與他們的經濟條件有關呢,有待進一步探討,但這顯示露宿者缺乏一般香港人的社交生活。
表3.22: 在過去一個月有沒有去過同人捉棋、玩啤牌、傾計等
人數 百分比
沒有 137 47.4
有 152 52.6
總數 289 100.0
在過去一個月內,有接近五成的受訪者表示並沒有進行一般的交誼活動。這顯示他們的社交聯誼活動上比較貧乏。但相對上,這是有較多露宿者參與的社會交往的行為,顯示非正規的活動是其主要的社交途徑。
表3.23: 在過去一個月有沒有過參加過福利機構/教會舉辦的活動/聚會
人數 百分比
沒有 236 81.4
有 54 18.6
總數 290 100.0
有關福利機構/教會舉辦的活動/聚會參與,普遍的參與率明顯偏低,有八成以上(81.4%)表示沒有參與,而只有一成八左右(18.6%)表示有參與。這可能表示是次的受訪者與某些機構或團體的接觸差不多,亦可能顯示彼此的關係不太深或露宿者對正規有絚織的活動感到陌生。
表3.24: 社會孤寂量表
否 是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L1. 好少人您可以同佢傾倒心事。 32.5 94 67.5 195
L2. 您得不到其他人對您的關心。 42.8 122 57.2 163
L3. 您可以搵到人傾日常生活的問題。 51.9 148 48.1 137
L4. 您覺得您太少朋友。 41.5 117 58.5 165
L5. 您覺得連自己最熟悉的人都唔了解您。 45.2 123 54.8 149
L6. 有需要的時候,您都可以得到朋友的盡力幫助。 53.9 151 46.1 129
L7. 有很多人可以接受您的性格。 36.2 97 63.8 171
L8.您希望有真正講倒心事朋友。 36.5 101 63.6 176
研究員發現,假若把「社會聯繫量表」及「社會孤寂量表」用統計學的方面把它們的數值加起來時,其信度係數明增加。故此,研究員在社會聯繫的分析上,將把上述兩個量表合併。以兩個量表綜合計算,受訪者的整體社會聯繫平均值為1.44,中位數為1.45。若果從「社會孤寂量表」裡的項目來分析,在傾訴心事、獲得關心、朋友數目、被人了解、獲得幫助等方面都有超過五成的受訪者呈現負面的情況,情況值得關注。研究員嘗試與本港一項老人研究(李昺偉、陳鑑銘,1998)作比較時,發現是次調查受訪者的孤寂感較長者為高。該項研究中,長者們孤值感的平均分為0.4959;而是以調查的受訪者為0.5463。
3.6 心理健康
3.6.1 心理健康量表
研究員透過心理健康指數量表(Index of well-being)來量度受訪者的心理健康水平,內容主要詢問受訪者對自己近期生活情況感覺的主觀評鑑。此量表內所指的正面感覺包括「有趣」、「快樂」、「有價值」、「充滿友情」、「充實」、「充滿希望」、「豐盛」及「有發揮機會」。而所指的負面感覺有「沉悶」、「痛苦」、「無用」、「孤單」、「空虛」、「沒有希望」、「無聊」及「沒有機會發揮」。研究員把量表內所有項目,用統計學的方法加起來便可以得到受訪者心理健康的係數,這可以顯示受訪者心理健康的程度。
表3.25: 心理健康量表
M1沉悶 M2快樂 M3無用 M4充滿友情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1 21.4 60 6.5 18 19.8 54 5.0 14
2 21.0 59 8.7 24 13.9 38 9.7 27
3 17.8 50 6.9 19 13.9 38 13.3 37
4 24.2 68 28.5 79 16.8 46 14.4 40
5 7.8 22 11.6 32 14.3 39 12.9 36
6 5.0 14 22.7 63 11.4 31 23.0 64
7 2.8 8 15.2 42 9.9 27 21.6 60
有趣 痛苦 有價值 孤單
總回應 281 277 273 278
M5沮喪 M6無聊 M7沒有發揮機會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1 17.6 48 19.8 59 27.6 74
2 22.0 60 19.8 59 22.0 59
3 13.6 37 16.4 49 12.7 34
4 15.4 42 21.1 63 10.8 29
5 17.2 47 8.7 26 10.4 28
6 7.3 20 4.7 14 10.4 28
7 7.0 19 1.0 3 6.0 16
充滿希望 豐盛 有發揮機會
273 273 268
有關「沉悶」、「痛苦」、「無用」、「孤單」、「空虛」、「沒有希望」、「無聊」及「沒有機會發揮」等負面感覺上,都有五成左右的受訪者感覺正代表他們現在的感受。至於整體選擇正面感覺的則稍低於選擇負面感覺,情況值得關注。研究員嘗試用統計學的方法,把受訪者心理健康的係數值分為四等時,受訪者整體心理健康的情況則較容易顯示出來。
表3.26: 心理健康分佈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差 46 17.6 17.6
略差 71 27.2 44.8
普通 67 25.7 70.5
佳 77 29.5 100.0
總數 261 100.0
全部受訪者的心理健康平均值為3.25,中位數為3.29。落入差的水平佔一成七左右(17.6%),而略差的亦有二成七左右(27.2%),所佔的比例不低,情況值得關注。若然與本地研究相比(馮偉華、孫玉傑,1997;孫玉傑,2000),無論是兒童、在學青少年及在職青年人,本次調查露宿者的整體心理健康水平則明顯較差。例如,本港兒童處於「略差」至「差」的心理健康狀況佔一成四左右(14.1%);而在學青少年佔一成六左右(16.4%);但是次調查的露宿者佔四成四左右(44.8%)。情況值得我們關注,這可以反映露宿者對生活較為不滿,而生活亦較沒有意義及較擁有負面的情緒。
3.6.2 不同類型露宿者心理健康
表3.27: 不同類別露宿者的心理健康平均值
心理健康
平均值 數目 標準差
1.精神病患 2.6327 7 1.61384
2.吸毒 2.4851 48 .94243
3.酗酒 3.4156 22 1.08162
4.嗜賭 3.5195 22 1.02310
5.傷殘 3.5357 8 1.70191
6.身體不適 3.4069 33 .96503
7.長者 3.5275 13 1.29282
8.低收入 3.7815 34 1.06047
9.失業 3.2173 71 1.11676
10. 其他 4.9524 3 .08248
總數 3.2518 261 1.16400
而在比較平均值(Compare Means)的測試中,不同類型的受訪者的心理健康程度亦稍有不同,其中以精神病患及吸毒者顯著較其他類型的受訪者差。這是否代表他們的個人功能及生活適應能力較差呢?這推測則有待進一步探討。
3.7 各量表的基線分數
作為提供服務的基線數據,我們以五項量表分別量度在調查期仍在街上露宿人士的「社會聯繫」(social tie)、「社會孤寂」(social loneliness)、「心理健康」(well-being)、「無家程度」 (homelessness) 及「工作穩定」(job attachment) 的程度。服務機構亦會應用有關量表,在露宿者脫離露宿初期及在穩定居所居住六個月之後,量度這五項量表,以便比較服務對這些變項的影響。
表 3.28: 各項指數平均分中位及平均數可供分析問卷各項指數平均分中位及平均數
社會聯繫 心理健康 無家程度 工作穩定
有效問卷數 275 261 248 234
平均數 1.4399 3.2518 1.4046 1.4649
中位數 1.4500 3.2857 1.4444 1.4286
各量表的基線分數如下: 社會聯繫量表之平均分以2.00分為滿分,中位數為1.45、平均數為1.4399;心理健康量表之平均分以7.00分為滿分,中位數為3.2857、平均數為3.2518;無家程度量表之平均分以2.00分為滿分,中位數為1.4444、平均數為1.4046;工作穩定量表之平均分以2.00分為滿分,中位數為1.4286、平均數為1.4649。
表 3.29: 不同類別露宿者指數平均分中位及平均數
社會聯繫 心理健康 無家程度 工作穩定
1.精神病患 有效問卷數 8 7 5 8
平均數 1.4246 2.6327 1.3556 1.4018
中位數 1.4355 2.1429 1.3333 1.4286
2.吸毒 有效問卷數 50 48 49 47
平均數 1.4405 2.4851 1.3719 1.4347
中位數 1.4500 2.5000 1.3333 1.4286
3.酗酒 有效問卷數 23 22 23 19
平均數 1.4554 3.4156 1.5169 1.4286
中位數 1.5263 3.5000 1.5556 1.4286
4.嗜賭 有效問卷數 23 22 20 21
平均數 1.4534 3.5195 1.5556 1.5000
中位數 1.4500 3.5000 1.5556 1.5000
5.傷殘 有效問卷數 8 8 6 4
平均數 1.4851 3.5357 1.3148 1.4464
中位數 1.5250 3.0714 1.4444 1.5000
6.身體不適 有效問卷數 32 33 33 29
平均數 1.4372 3.4069 1.3838 1.4655
中位數 1.4118 3.4286 1.4444 1.4286
7.長者 有效問卷數 16 13 11 8
平均數 1.3655 3.5275 1.3737 1.5357
中位數 1.3500 3.8571 1.4444 1.5000
8.低收入 有效問卷數 36 34 34 28
平均數 1.4810 3.7815 1.3529 1.6786
中位數 1.5250 3.8571 1.3889 1.6786
9.失業 有效問卷數 77 71 65 68
平均數 1.4158 3.2173 1.4000 1.3876
中位數 1.4000 3.2857 1.3333 1.4286
3.8 主要變項的相關係數
表3.30: 主要變項的相關係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露宿時間 1
2.年齡分佈 .258** 1
3.教育程度 -.203** -.278** 1
4.有否工作 -.008 -.131* .020 1
5.露宿者類別 -.080 .009 .081 -.081 1
6.接受短期住宿服務 -.141* -.145* .009 -.088 -.040 1
7.接受幫助搵工服務 -.122 -.215** -.045 .029 -.044 .393** 1
8.接受其他服務 -.114 -.126* -.033 -.075 -.145* .348** .426** 1
9.社會聯繫(index a+b) -.136* -.096 .186** .106 -.033 -.047 -.004 -.013 1
10.精神健康(index c) -.040 -.071 .226** .191** .211** -.222** -.112 -.171** .331** 1
11.無家程度(index d) -.142* -.101 .126 .008 -.066 .139* -.072 .102 -.385** -.154* 1
12.工作穩定(index e) -.046 -.105 .040 .518** .039 -.025 .123 -.058 .082 .257** -.014 1
** 顯著程度 p 0.01 (2-tailed).
* 顯著程度 p 0.05 (2-tailed).
從上述相關係數的分析,可以看出各變項的關係。從相關係數的正或負值,我們更可以看到變項間之相關的方向。下列研究員將選擇一些相關性較多的變項來作討論。
3.8.1 露宿時間
首先,我們發現年齡愈大,則露宿時間年期亦長,這可能表示長期露宿者的年齡亦會較大。而學歷愈低,則露宿時間愈長,這可能表示學歷高低與個人資源有關,學歷較高者可有較多選擇來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反之,學歷較低者較難走出露宿者的行列。另外,露宿時間愈長,接受短期住宿服務的意慾亦較低。這現象可帶來一啟示,若然某人變為長期露宿者,那接受生活上的改變可能愈難。從另外一變項的關係可得到一些推測,那就是露宿時間愈長,無家程度的感覺卻愈低,亦即是說他們視露宿地點為他們的家,這樣協助他們離開露宿行列的阻力相信變得較大。所以露宿者時間愈短,走出露宿行列的機會愈大。而社會聯繫方面與露宿時間呈負面關係,即露宿時間愈長,社會聯繫愈弱,亦即是說他們的社會孤立程度愈大。
3.8.2 年齡
年齡愈長,教育程度愈高,而年齡愈長,有工作做的情況亦愈少。這情況可顯示年長的露宿者的條件較差,而競爭力亦較低。另外年齡愈大與願意接受短期住宿服務及接受幫助找尋工作的意慾呈負相關。所以在提供協助時,對於年齡較大的露宿者應該更注意他們的生活適應,同時亦需要多點耐性來引導他們接受改善生活的服務。
總結及建議
由於在二零零一年下半年,香港的經濟進一步疲弱,失業率進一步上升,由於「滯後」效應,在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三年間,新加入露宿者肯定會持續增加,基線研究說明新加入露宿者有較強烈的意願上樓、搵工及接受其他服務,而且露宿時間愈長無家程度的感覺卻愈低。所以露宿時間愈短,走出露宿行列的機會愈大。所以我們建議維持將露宿者新設服務的重點對象放在這批較年青及失業貧窮類別的露宿者上,令服務更有針對性及效益。但由於新加入露宿者的深宵化及流動性高,我們認為應增加或調撥人手加強深宵探訪服務,令有足夠的資源應付不斷增加的露宿者。
在服務策略上,由於露宿者有強烈的工作意欲,接受搵工的服務意願亦是各項服務中最高,加上有四分一露宿者是「有家歸不得」人士,並由於受訪者衹要接受某一項服務時,接受其他類型服務的意慾亦高。我們建議有關服務機構不應再傳統地將協助露宿者「上樓」視為最優先的工作,反而應將協助露宿者搵工或加強其工作穩定性的職業支援工作,成為吸引露宿者接受服務的入手點,,然後再提供「上樓」及其他支援服務。
提供搵工、上樓的服務可成為服務的入手點,吸引露宿者使用有關服務。但由於要真正長期解決露宿者的露宿問題,防止其再次露宿,加強露宿者的社會聯繫是重要的介入點。而露宿時間愈長,露宿者的社會聯繫愈弱,而社會聯繫愈強則與精神健康愈好,所以重建及強化露宿者在上樓後的社會聯繫是預防露宿問題再次發生的關鍵。我們建議服務機構進一步發展和加強現時進行的社會聯繫工作,如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協助前露宿者加入所住地區的教會或聖雅各福群會加強前露宿者之間的
互助網絡。
由於四分一露宿者屬「有家歸不得」人士,如何協助他們變成真的穩定「有家可歸」,或防止其進一步變成長期的露宿者,將成為未來服務的重要策略。我們建議應改善其固定居所的環境,增強其與家人、親友及鄰居的社會聯繫,加強他們的社區網絡,從而減低有關人士的無家程度,預防其再次露宿應是服務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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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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